采取筆試方式。
1、筆試科目和內容
筆試為《教育綜合知識》和《學科專業(yè)知識》兩科。
《教育綜合知識》主要考查考生幼兒教育學、幼兒心理學、教育法規(guī)和教師道德修養(yǎng)等4個模塊的相關知識和應用能力;《學科專業(yè)知識》主要考查考生①幼兒教育專業(yè)知識、基本原理規(guī)律和方法,幼兒園課程內容和具體要求;②幼兒園各類活動設計與指導的運用和分析能力。
2、筆試時間、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3、筆試成績
筆試每科滿分均為120分。筆試成績=《教育綜合知識》成績×40%+《學科專業(yè)知識》成績×60%+政策加分分值。
設定筆試成績最低控制合格分數(shù)線。筆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四)體檢、考察
1、根據(jù)最后成績,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1:1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績相同,以學科專業(yè)知識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
2、體檢參照新修訂的《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執(zhí)行。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按照規(guī)定進行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和復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3、考察的同時對考生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
考察主要對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實績(學業(yè)成績)以及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等情況進行考察。被考察人將個人全部檔案和相關證明材料交縣教育和體育局人事科。
4、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xiàn)缺額的,在應聘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五)公示和審批聘用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懷遠人事人才網(wǎng)進行公示一周,公示后不再遞補。對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或雖有反映但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選擇具體單位(招聘計劃表附后)。
新進人員實行聘用制,辦理聘用手續(xù),由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懷遠縣公共就業(yè)(人才)服務中心進行合同鑒證,縣編辦辦理入編手續(xù)。對在規(guī)定時間內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首聘聘期3年(包括試用期),試用期間不合格者,取消其受聘資格。首聘期內,原則上不得流動。
三、受聘人員待遇及管理
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四、組織領導
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實施,成立懷遠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本次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
五、相關事宜
本《公告》由縣人社局、教體局負責解釋。
本次招聘后續(xù)相關信息均在懷遠人事人才網(wǎng)公布。請考生及時登陸懷遠人事人才網(wǎng)查詢、查閱。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咨詢電話:0552-8011632(懷遠縣教體局人事科)
0552-8858020(懷遠縣人社局人力資源市場管理科)
特此公告。
懷遠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