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縣教育系統(tǒng)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優(yōu)化教師隊伍結構,促進我縣教育事業(yè)發(fā)展,根據《連云港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有關規(guī)定,灌云縣教育系統(tǒng)事業(yè)單位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人數(shù)
本次共公開招聘140人,具體崗位情況詳見《灌云縣教育系統(tǒng)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職業(yè)道德,熱愛應聘專業(yè)崗位,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勝任應聘崗位工作。
(二)具有崗位要求相應等級的教師資格證(或教師資格證申辦情況的證明)詳見附件1。
(三)本科、專科畢業(yè)生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本科及以上畢業(yè)生不限戶籍,往屆?飘厴I(yè)生限本市戶籍,應屆?飘厴I(yè)生限本市戶籍或本市生源。
(五)招聘崗位所需專業(yè)參照《江蘇省公務員招錄考試專業(yè)參考目錄》(2016版)。
(六)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應聘。
三、報名
(一)報名方式
采用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每人限報考一個崗位。
(二)報名時間
2016年7月18日-20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三)報名地點
灌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大廳。
(四)報名要求
1.應聘人員自行下載打印《灌云縣教育系統(tǒng)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及資格審查表》(附件2),按要求填寫好后并粘貼2張近期免冠同底2吋彩照帶至報名處進行資格審核。
2.相應等級的教師資格證(或教師資格證申辦情況的證明)。
3.應屆畢業(yè)生應提供身份證、雙向選擇推薦表、就業(yè)協(xié)議書、大學成績單;往屆畢業(yè)生應提供身份證、畢業(yè)證書;?飘厴I(yè)生另須提供戶口簿或生源地證明。
以上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凡報考崗位要求具備其它條件的還須提供相應的證件及復印件。
4.應聘人員按崗位要求,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5.本人現(xiàn)場報名確有困難者,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須同時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6.報名費:收取筆試費100元/人,對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收取面試費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的應聘人員,免收報名考試費,報名時,須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五)開考比例
各崗位開考比例為1:3,報名人數(shù)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其招聘計劃,直至取消其崗位招聘,D01-D11核減的計劃數(shù)依次逐一調劑到D12-D16崗位,D20-D26核減的計劃數(shù)依次逐一調劑到D17、D19崗位。對少數(shù)因專業(yè)特殊而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經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并在灌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布。
四、考試辦法和程序
(一)考試辦法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技能測試)相結合的形式,由灌云縣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
(二)筆試
1.采用閉卷答題形式,筆試滿分100分,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50分。
2.筆試內容為報考學科的專業(yè)知識,不指定復習用書。
3.應聘人員憑身份證于7月23日到灌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大廳領取筆試準考證。
4.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5.根據各崗位招聘人數(shù)1:2的比例,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比例未達到1:2的,該崗位所有應聘人員可直接進入面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