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房住房保障發(fā)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7月,主要經營保障住房的建設、租賃;危舊房改造與經營、房屋維修與配套工程施工等業(yè)務。因工作需要,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名。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shù)及崗位要求
二、招聘人員條件
(一)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政治素質高,遵紀守法,政歷清白,無不良記錄;遵守職業(yè)道德,作風正派,責任心強,有良好的團隊意識和吃苦耐勞精神,積極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2.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公開招聘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有過犯罪記錄或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12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
2.報名地點:南通市人才服務大廈一樓(南通市盤香路2號創(chuàng)源科技園9號樓)。
3.報名材料:
(1)《報名表》(附件1);
(2)有效期內的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由應聘人員自行從學信網(wǎng):http://www.chsi.com.cn打印),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國家教育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4)崗位需要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如反映本人工作經歷(須提供社保繳納證明)、工作能力、業(yè)務水平的材料(如榮譽、專利、課題、工作成果等),職稱證書、專業(yè)證書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4.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應聘人員請在報名期限內將書面材料送至南通市人才服務大廈進行報名資格審核。招聘過程中,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招聘單位有權即刻取消應聘人員的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相關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報名咨詢電話:0513-83548007、83548806(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四、考試
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1.適崗評價。適崗評價主要從學習經歷、工作經歷、獎懲情況等方面及應聘人員提供的有關材料考察人員崗位相適度。通過資格審核的應聘人員超過崗位招聘數(shù)1:5的,先進行適崗評價,根據(jù)適崗評價成績,按實際招聘崗位人員計劃數(shù)的5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末位同分的一起進入),不足5倍的,按實確定。適崗評價成績不計入總成績。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主要考察考生語言表達、協(xié)調應變、專業(yè)水平等綜合素質能力。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60分為合格分數(shù)線。計分采取四舍五入后保留兩位小數(shù)。
五、體檢和考察
1.體檢。根據(jù)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2.考察。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考察側重于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如出現(xiàn)體檢和考察不合格或主動放棄的,由公司研究決定是否遞補。
六、公示與錄用
1.公示。經體檢和考察合格的人員在南通人才網(wǎng)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2.錄用。公示結果無異議,由南通市通房住房保障發(fā)展有限公司與擬錄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擬錄用人員與原單位有勞動合同的,由其本人按有關規(guī)定自行處理。原則上擬錄用人員需在公示結束后一個月內辦結錄用手續(xù)。在規(guī)定時間內因應聘人員原因逾期未辦理錄用手續(xù)的,視為自動放棄本次的應聘。
七、相關待遇
應聘人員一經錄用,按規(guī)定繳納社會保險和公積金,年收入4萬元左右(稅后)。
八、紀律監(jiān)督
本次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格招聘程序,嚴肅考風考紀,招聘工作全過程接受紀檢部門和社會監(jiān)督。在整個招聘過程中,一經發(fā)現(xiàn)不符合本《公告》規(guī)定以及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問題的,即取消其考試或錄用資格。監(jiān)督電話:0513-59000503。
本《公告》由南通市通房住房保障發(fā)展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南通市通房住房保障發(fā)展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