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宜昌市201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和綜合成績已公告,F(xiàn)將入圍體檢人員名單、時間安排及注意事項予以公告。
一、入圍體檢人員名單
普通職位根據(jù)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錄計劃數(shù)與體檢人數(shù)1:1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從村(社區(qū))干部中定向考錄鄉(xiāng)鎮(zhèn)(街道)公務員職位,根據(jù)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錄計劃數(shù)1:1.5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若招錄計劃為1人,則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2人參加體檢)。關于綜合成績同分情況的處理以《報考指南》第二十二條解釋為準。入圍體檢人員名單見公告附件1。
因宜昌市國土資源局猇亭分局科員3(職位代碼2002009001014)、當陽市林業(yè)局科員(職位代碼2002009014030)、當陽市人民法院辦公室科員1(職位代碼2002009014031)等三個職位只有一名考生參加面試且未達到本場考試平均分,依規(guī)定取消以上三個職位的招錄計劃。
報考我市公安、森林公安職位的體檢名單和時間另行公告。
二、體檢報到時間和地點
請參加普通職位體檢的考生于2015年7月19日(星期日)上午7:15以前到宜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樓十二樓報告廳(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43號)報到、集合點名。
請參加從村(社區(qū))干部中定向考錄鄉(xiāng)鎮(zhèn)(街道)公務員的考生于2015年7月19日(星期日)上午7:15以前到宜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樓8樓805室報到、集合點名。
考生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報到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資格。
三、注意事項
1、參加體檢的考生報到時必須攜帶筆試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兩證缺一不可),體檢費400元左右(由體檢醫(yī)院收取,考生自理,多退少補,不含復檢費),與筆試準考證相同的二寸免冠彩色登記照1張。
2、參加體檢的考生在體檢前要注意飲食和休息。體檢前三天不做劇烈運動,不能飲酒、熬夜;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進食,23:00以前就寢;體檢當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項目檢查前,不得進食進水(包括飲料)。抽血和B超項目檢查完成后,在體檢地用餐(免費提供)。
3、妊娠期考生在體檢時應及時告知體檢醫(yī)生,關于妊娠期考生的體檢問題以《報考指南》第二十一條解釋為準。
4、考生體檢科目及其標準,嚴格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5、體檢后,招錄機關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七日內向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提出復檢申請,但《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外地考生在體檢結果未正式出來前(約2天)盡可能不要離開宜昌。
6、參加體檢的考生必須嚴格遵守體檢紀律,聽從體檢工作人員安排。體檢全過程對考生實施封閉管理,從報到至體檢結束時止,嚴禁攜帶或使用通訊工具,否則按違紀處理。在體檢過程中主動透露個人姓名等信息或與本次體檢無關人員會面或交談、未經(jīng)許可離開體檢現(xiàn)場的,取消體檢資格。對于體檢中冒名頂替和調換體檢樣本的,按公務員考試作弊處理。嚴禁考生家長及陪同人員進入體檢集合地點和醫(yī)院體檢區(qū)域。
7、對考生體檢不合格或考生放棄體檢資格的,按有關規(guī)定從該職位考生的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遞補體檢人選(遞補體檢另行通知,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以免錯失遞補機會)。
8、體檢結果由各縣(市、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各招錄單位通知考生。
9、為確保體檢順利進行,請參加體檢人員仔細閱讀《體檢須知》(見附件2)。
咨詢電話:0717-6252140(宜昌市委組織部)
0717-6056397(宜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附件1:宜昌市201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人員名單.rar
中共宜昌市委組織部 宜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