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開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5。根據《關于做好艱苦邊遠地區(qū)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實施意見》(川人社發(fā)〔2015〕28號)文件精神,我市儀隴縣、南部縣、閬中市、嘉陵區(qū)部分職位可放寬到1:3。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安排,相應縮減或取消該職位錄用計劃。被取消錄用計劃的職位,由四川人事考試網(http://www.scpta.gov.cn)向該職位已繳費的報考人員退費,或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征得考生同意后將其調整到符合報考條件的本市其他職位。上述有關情況將及時在南充人事考試網(http://www.ncpta.gov.cn)公告。
(四)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通過和照片質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確認繳費(含減免費用)的報考人員,請于2017年4月17日至4月21日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http://www.scpta.gov.cn)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網絡準考證打印系統(tǒng)于2017年4月22日14:30時關閉,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考試及資格復審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
(一)筆試
1.筆試科目:《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每科卷面滿分100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2017年4月22日,地點在南充市城區(qū),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憑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3.筆試加分:
“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xiàn)突出的人員,在報考重災區(qū)閬中市公務員時,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縣(市、區(qū))黨委、政府和省級機關、市(州)機關表彰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報考省內其他地區(qū)公務員時,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縣(市、區(qū))黨委、政府和省級機關、市(州)機關表彰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
在“4﹒20蘆山地震”抗震救災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表彰四川省“4﹒20”蘆山強烈地震抗震救災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川委[2013]255號)表彰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
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guī)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規(guī)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須于2017年4月24日前的工作日內將準考證復印件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抗震救災立功受獎證書、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聯(lián)系電話送交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辦公室(地址:南充市順慶區(qū)玉帶中路二段111號五樓501室)。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不予加分。
4.成績查詢:筆試各科成績于2017年6月上旬在四川人事考試網(http://www.scpta.gov.cn)公布。由于閱卷工作采用了分數(shù)處理自動化系統(tǒng),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原則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請。因缺考、零分等特殊情況需申請查分的,應于筆試成績公布之日起2日內登陸四川人事考試網(http://www.scpta.gov.cn)提交申請,查分結果將在該網站公布。筆試折合總成績及排名可于2017年6月下旬在南充人事考試網(http://www.ncpta.gov.cn)查詢。
5.筆試折合總成績計算方法:筆試折合總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35%+《申論》成績×35%+筆試加分。
(二)資格復審
2017年7月5日前進行資格復審(具體時間以資格復審公告為準)。資格復審工作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各縣(市、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及招考單位具體負責實施。根據考生的筆試折合總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資格復審。筆試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相關事項(含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將在南充人事考試網(http://www.ncpta.gov.cn)公告?忌促Y格復審公告要求,攜帶《2017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兩份(貼上照片)、筆試準考證、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含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明確了學位要求的職位)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他證書、證明、手續(xù)的原件及復印件,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其中:
1. 2017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或學生證上無專業(yè)名稱的,須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及專業(yè)等情況證明)。
2. 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3. 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應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學歷認證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遞交材料地點:成都市草市街2號5樓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四川省人社廳窗口,咨詢電話:028-86920616)。報考人員可登陸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4. 國家有其他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特殊規(guī)定。
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缺額,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核準,可在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折合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資格復審合格人數(shù)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全部進入面試。
(三)面試
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憑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書和有關證明材料參加面試,同時按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面試時間暫定為2017年7月13日至16日。面試具體事項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將在南充人事考試網(http://www.ncpta.gov.cn)另行通知。
(四)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折合總成績+面試成績×30%。
各職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折合總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折合總成績相同的,以《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名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選。
實際參加面試人數(shù)未達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擬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人員,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達到面試開考比例職位進入體檢人員(不含遞補人員)最低考試總成績。
五、體檢、考察及公示
(一)體檢
體檢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組織,在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醫(yī)療機構進行。
體檢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 (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等執(zhí)行。
公告發(fā)布后至本次考錄實施體檢時,如國家出臺新的體檢規(guī)定,按照新規(guī)定執(zhí)行。
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1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缺額,不予遞補。
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錄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有串通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由招錄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并由公務員主管部門記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