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占70%,面試占3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每科卷面滿分100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為2017年4月22日(星期六),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憑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3.筆試加分:
“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突出的人員,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縣(市、區(qū))黨委、政府和省級機關、市(州)機關表彰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
在“4﹒20蘆山地震”抗震救災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表彰四川省“4﹒20”蘆山強烈地震抗震救災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川委〔2013〕255號)表彰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
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guī)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規(guī)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須于2017年4月24日前將準考證復印件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立功受獎證書、表彰文件等)、本人聯(lián)系電話送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攀枝花大道東段512號,炳草崗竹湖園對面勞動大廈1008房間)。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不予加分。加分人員情況在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攀西人才網公示。
在本次報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顧錄用為公務員的考生,參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項目的加分。
4.成績查詢:筆試各科成績于2017年6月上旬在四川人事考試網上公布。因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需申請查分的,應于成績公布之日起2日內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申請查分,查分結果于6月中旬在該網站予以公布。筆試折合總成績和職位排名于2017年6月下旬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公布,考生通過攀西人才網進行查詢。
筆試折合總成績計算方法:
筆試折合總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35% +《申論》成績×35% +筆試加分
成績不進行四舍五入處理。
(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由市級招考機關(單位)和縣(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具體負責。2017年6月下旬,根據考生的筆試折合總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筆試有缺考科目或有違規(guī)違紀情況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相關事宜在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攀西人才網公告。
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考生,應攜帶《2017年上半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一份(貼上照片)、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明確學位要求的職位)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它證書、手續(xù)的原件及復印件,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其中,下列報考對象還須具備以下手續(xù):
1.2017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出具本人學生證和所在學校主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及專業(yè)、學制、畢業(yè)時間等情況的證明。
2.報考“在川參加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須提供關于其參加服務基層項目的協(xié)議、服務年限以及服務期的現實表現、服務期滿的考核結果等有關證明材料。參加“一村(社區(qū))一名大學生”項目的,要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證明;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原件和復印件;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tǒng)一制作、教育部監(jiān)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參加“社工人才百人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社和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
3.事業(yè)單位人員須按干部管理權限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4.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要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5.國家有其他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特殊規(guī)定。
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在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折合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復審合格人數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全部進入面試。
(三)面試
經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憑有效居民身份證、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同時按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面試時間暫定2017年7月13日至16日。面試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四)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折合總成績+面試成績×30%。
成績不進行四舍五入處理。
各職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折合總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折合總成績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名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選。
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進入體檢人員,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達到錄用名額3倍職位進入體檢人員(不含遞補體檢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
五、體檢、考察及公示
(一)體檢
體檢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組織實施,在指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等規(guī)定執(zhí)行,其中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招錄職位,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0〕82號)執(zhí)行。公告發(fā)布后至本次公招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guī)定的,按照新規(guī)定執(zhí)行。
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書面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攀枝花市米易縣植物檢疫站植物檢疫職位(職位編碼26030107)適用《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復檢。
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缺額,在報考同一職位進入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錄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由招錄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給與其不予錄用的處理。并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記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二)考察
市級招考機關(單位)和縣(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對體檢合格人員的德才表現進行全面考察?疾靸热葜饕▓罂颊叩恼嗡枷搿⒌赖缕焚|、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作出考察合格與否的結論。
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缺額,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核準,在報考同一職位進入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遞補人員經體檢合格后進入考察。
(三)公示
擬錄用人員確定后,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在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攀西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yè)、畢業(yè)院校(或原工作單位)、準考證號、擬錄用職位、考試總成績、職位排名和監(jiān)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錄用。公示后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六、錄用審批及試用期、最低服務年限
(一)考試、體檢、考察并經公示合格者,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辦理錄用手續(xù)。其中,此前已報考其他機關,因未獲錄用通知而參加本次報考的考生,在本次錄用審批手續(xù)辦理前被其他機關錄用為公務員(以招錄機關通知的時間為準)的,本人應主動終止參加本次考錄,本次報考單位不予錄用。被錄用的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不按時報到的,取消錄用,記入考生誠信檔案庫。
(二)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單位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職;試用期間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三)按照省委辦公廳《關于印發(fā)<關于加強鄉(xiāng)鎮(zhèn)干部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川委辦[2014]30號),新錄用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在鄉(xiāng)鎮(zhèn)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其中,通過定向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錄用的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在鄉(xiāng)鎮(zhèn)最低服務年限為8年(含試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