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公務員隊伍建設,充實公務員隊伍力量,結合工作需要,康定市2022年擬面向全省公開考試調動工作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范圍
(一)公務員職位面向符合考試調動條件的全省內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二)參公單位職位面向符合考試調動條件的全省內已進行公務員(參公)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參公人員);
(三)其中康定市司法局職位僅面向司法行政系統(tǒng),康定市公安局職位僅面向公安機關的在編在崗人民警察(詳見《康定市2022年公開考試調動工作人員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附件1)。
二、考調職位及名額
(一)職位:18個。
(二)名額:27名。其中:參公職位名額2名;公務員職位名額25名(詳見《職位表》)。
三、考調資格和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堅決擁護“兩個確立”,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yè)務素質,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勞,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4.學歷學位、年齡等相關條件詳見《職位表》;
5.工作滿最低服務年限,且在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具有公開考調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所在工作單位、主管部門和同級組織部門簽章同意報考(公檢法司部門人員報考的,還需同級政法部門同意);
8.年齡、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等的計算均截止2022年4月28日,學歷學位及其他資格證書應于2022年4月28日前取得;
9.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考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報考: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按照有關規(guī)定,到鄉(xiāng)鎮(zhèn)機關、艱苦邊遠地區(qū)以及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者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6.尚在新錄用公務員(參公人員)試用期、任職試用期或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四、考調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
2022年4月28日09:00至2022年5月10日17:30;
2.報名方式:
采取郵箱報名的方式。報考人員登陸甘孜人事考試網(http://rsks.gzz.gov.cn),自行下載填寫《康定市2022年公開考試調動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表》,見附件2),要求真實準確填寫各項內容,填寫后將報名表(掃描成PDF)、和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藍底、JPG格式、16-32KB)上傳至相應考調單位報名郵箱。報名時所留聯(lián)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保持通訊暢通。
3.報名限制:每名報考人員限報1個職位。
4.資格初審:由中共康定市委組織部、康定市公安局、康定市司法局根據報名人員提交的《報名表》相關內容,嚴格按照《公告》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等進行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結果將于2022年5月12日17:00前通過郵件方式告知報考人員。資格審查工作貫穿考調全過程,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報考者有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弄虛作假等情形的,取消考調資格,所產生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5.職位調整:筆試開考比例為3:1。資格初審結束后,資格初審合格人數與考調名額計劃之比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職位,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2:1。達不到2:1的,按比例縮減或取消該職位考調名額。被取消考調的職位,由中共康定市委組織部征求考生意見后可調整到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
(二)筆試準考證領取
資格初審合格者,于2022年5月16日至5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到中共康定市委組織部321室領取筆試準考證。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領取筆試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考試
1.筆試
筆試主要測試報考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卷面滿分100分,占總成績的50%。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者在考試當天須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筆試,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2.面試資格審查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審查人選,進入面試資格審查人選與考調名額之比為3:1。擬進入面試資格審查的最后一名出現筆試成績并列的,并列人員均進入面試資格審查。進入面試資格審查人數達不到考調計劃規(guī)定比例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全部進入面試資格審查。
(1)面試資格審查時間:2022年5月底(具體時間以面試資格審查公告為準);
(2)面試資格審查地點:康定市司法局一樓大廳,咨詢電話:0836-2871900,地址:康定市榆林街道情歌路211號。
(3)面試資格審查時須提供以下材料:①《報名表》、筆試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歷在線驗證報告及職位要求的相關證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②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一式兩份(人事檔案管理部門簽署是否屬實意見并加蓋鮮章);③所在單位黨組織或縣(市、區(qū))委組織部出具的書面政治表現材料和《干部任免審批表》原件一份并加蓋鮮章;④近期2寸免冠藍底證件照片兩張(背面標注本人姓名及工作單位名稱)。
資格審查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試資格并領取面試通知書。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因資格審查不合格或因考生放棄等原因導致的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當天放棄的,不再遞補。
3.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履行崗位職責的素質和能力,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占總成績的50%。
(1)面試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2)進入面試人員持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書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按時參加面試。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4.體能測評
報考20220015、20220016、20220017、20220018職位的考生,在面試結束后,面試人員全部進入體能測評。體能測評由康定市公安局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國家公務員局《關于明確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次數的函》(國公局函〔2012〕1號)和中共中央組織部公務員二局《關于同意調整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有關項目測評次數的復函》規(guī)定執(zhí)行。
體能測評在具備條件的地點全封閉進行。體能測評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年齡按體能測評的當日計算。體能測評不計算分值,采用合格制,凡其中任何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體能測評不合格的,不予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
(四)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與考調名額數2:1差額確定考察對象,進入考察最后一名出現總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考察?疾旃ぷ髦兄饕莆湛疾鞂ο笳嗡刭|、道德品質、能力特長、履職成效、工作實績、遵紀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注重了解考察對象家庭美德和社會公德,以及性格特征與崗位的相適度等情況?疾鞎r要按干部管理權限征求紀檢監(jiān)察、組織(人事)、統(tǒng)戰(zhàn)、政法、巡察、信訪、法檢、公安等部門的意見,查詢個人征信情況,并形成考察報告。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缺額,由康定市公務員和事業(yè)人員調動領導小組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遞補。
(五)體檢
根據考察情況,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體檢由中共康定市委組織部集中組織在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費由報考人員自行繳納。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執(zhí)行。本公告發(fā)布后至本次招考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guī)定,按照新規(guī)定執(zhí)行。
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或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完成規(guī)定體檢項目的,視為自動放棄。因體檢不合格或考生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缺額,由康定市公務員和事業(yè)人員調動領導小組結合實際情況研究決定是否遞補。
(六)試用
由康定市公務員和事業(yè)人員調動領導小組研究,在考察體檢合格人員中等額確定試用人選,試用期為3個月,主要測試應試者的職位適應能力,確保人崗相適。因試用不合格或考生放棄等原因形成的缺額,不再遞補。
(七)公示和調動
試用期滿后,根據職位要求,結合考察、試用等情況,對擬調動人員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考調的,按規(guī)定辦理調動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考調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調動。公示期間或公示后,因考生放棄或其他原因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五、疫情防控相關事宜
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環(huán)節(jié),均需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自覺遵守現場秩序,注意個人防護,自備一次性口罩,進出場地時要全程佩戴口罩,主動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碼信息(綠碼),按要求接受體溫測量。如出臺疫情防控新要求,按照新要求執(zhí)行。若因隱瞞行程、病情或未按要求出具健康證明造成無法正常參加考試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造成嚴重影響的,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六、其它事項
(一)本次考調不指定復習范圍和參考用書。
(二)考調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將會在甘孜人事考試網及時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環(huán)節(jié)的,后果自負。
(三)在公開考調工作中,嚴格執(zhí)行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干部人事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自覺接受紀檢監(jiān)察和社會公眾監(jiān)督。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工作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按照相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參考人員一經發(fā)現即取消資格。
(四)報考人員在參加考調期間所產生的一切費用自理,安全自行負責。
(五)本公告未盡事宜,由中共康定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36-2871900
監(jiān)督電話:0836-2870327
中共康定市委組織部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