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和《公務員轉任規(guī)定》等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海南省2022年公開遴選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下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職位
公開遴選的職位為省市(地)級機關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和其他相當職級層次公務員職位,具體職位信息詳見《海南省2022年公開遴選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
二、報名范圍和條件
(一)報名人員范圍
報考省級單位的,報名人員范圍為本省市(地)級及以下機關(含相應層級中央國家機關駐瓊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下同]且在編在崗、擔任正科級及以下領導職務或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相當職級層次的公務員。
報考市(地)級單位的,報名人員范圍為本省縣(市、區(qū))級及以下機關(含相應層級中央國家機關駐瓊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擔任正科級及以下領導職務或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相當職級層次的公務員。
(二)報名資格條件
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堅定捍衛(wèi)“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政機關,村(社區(qū))黨組織或者村(居)委會,以及各類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工作過(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不在此列)。軍隊轉業(yè)干部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xiàn)役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應屆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4、一般應當在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沒有基本稱職及以下等次;
5、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6、報名參加省級機關公開遴選的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報名參加市(地)級機關公開遴選的應當具有大學?埔陨衔幕潭;
7、除公開遴選職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外,年齡一般在40周歲以下(1981年11月以后出生);
8、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9、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0、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基層工作經歷、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最低服務年限和年齡的計算時間等截至2022年10月,F(xiàn)任職務職級以報名時的任職為準。
(三)不得報名情形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新錄用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在鄉(xiāng)鎮(zhèn)機關工作未滿5年的(含試用期);
6、按照有關規(guī)定,到艱苦邊遠地區(qū)以及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者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7、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三、報考程序
(一)職位查詢
具體的遴選職位、遴選名額、報考資格條件等詳見《海南省2022年公開遴選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職位表》。請登錄南海先鋒網(wǎng)站(https://www.nanhaixf.gov.cn)或海南省考試局網(wǎng)站(http://ea.hainan.gov.cn),進入海南省公開遴選公務員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以下簡稱“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查閱。
需要咨詢公告中的專業(yè)、學歷、資格條件以及其他信息時,請直接與上報單位聯(lián)系(附件1)。
(二)網(wǎng)上報名
報名采取個人意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由公務員本人申請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組織審核同意后報名,也可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組織推薦報名。
本次考試不收取報名費,采取網(wǎng)上報名方式進行,包括提交報考申請、上傳照片等圖片、查詢資格審查結果、打印準考證等環(huán)節(jié)。報考后應及時登錄相關網(wǎng)站了解公開遴選工作進展情況和有關事項的公告,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lián)系方式暢通。
報名時間:2022年10月31日8:00至11月6日16:00。報名技術咨詢電話:65813556,咨詢時間為報名期間上午8:00-12:00和下午14:30-17:30。
1、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應在報名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進行注冊,填寫并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報名期間系統(tǒng)將顯示各遴選職位報考人數(shù)情況。
2、上傳照片等圖片網(wǎng)上報名時,報考人員應上傳身份證、畢業(yè)證、推薦表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證件照片(2寸jpg格式,100KB以下)。
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名制度。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遴選職位表等,根據(jù)個人情況報考符合條件的職位,并按要求真實、準確、完整填寫相關信息。報名成功后,報考人員所填報的個人信息不得更改。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規(guī)違紀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3、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報考人員提交報名材料后,須在2022年11月6日12:00前及時登錄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查詢資格審查結果。資格審查通過的,不得改報或再報其他職位,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請及時補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報。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將于2022年11月6日16:00準時關閉,資格審查未通過的,不能參加考試。
4、打印準考證報考人員通過資格審查的,于2022年11月15日9:00后登錄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打印準考證。
(三)資格審查
省級公開遴選機關、地級市黨委組織部負責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遴選全過程。遴選名額與報考人數(shù)的比例須達到1:3方能開考。對未達到規(guī)定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競爭的職位予以核減或取消,取消職位的報考人員可于11月7日9:00至16:00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逾期沒有改報的,視為放棄報考。
四、考試內容和時間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按各占50%確定考試綜合成績,折合總分為100分(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其中,省紀委監(jiān)委職位筆試成績按照綜合能力測試、專業(yè)測試分別占60%、40%的比例合成。
(一)筆試
1、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綜合能力測試。省紀委監(jiān)委職位的報考人員,還需進行專業(yè)測試。
2、筆試時間
2022年11月19日上午9:00—11:30綜合能力測試
2022年11月19日下午14:00—16:30專業(yè)測試
(具體考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和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在南海先鋒網(wǎng)站和省考試局網(wǎng)站發(fā)布。
(二)面試
面試擬于11月下旬在?谑羞M行。面試人選根據(jù)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遴選名額與面試人選1:3的比例確定;達不到比例的,按符合條件的實際人數(shù)確定。面試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達不到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不得列入考察人選。
省委組織部將在相關網(wǎng)站公告進入面試、考察等環(huán)節(jié)人選。
五、考察和體檢
(一)考察
考察采取差額考察的辦法,由省級公開遴選機關、地級市黨委組織部按照有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根據(jù)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職位表中的考察比例確定考察人選。達不到遴選職位規(guī)定差額考察比例的,按符合條件的實際人數(shù)確定考察人選。
報考同一職位有兩名以上考生出現(xiàn)考試綜合成績相同時,其名次排序按以下辦法確定:考試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筆試成績相同且在考察人選范圍內的,一并進入考察。
(二)體檢
省級公開遴選機關、地級市黨委組織部根據(jù)考察等綜合情況和職位表公布的體檢要求,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體檢不合格的,省級公開遴選機關、地級市黨委組織部結合考察情況決定是否遞補。體檢須在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標準原則上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職位,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
六、公示、備案和辦理相關手續(xù)
(一)公示
省級公開遴選機關、地級市黨委組織部根據(jù)考察、體檢情況和職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集體討論決定擬任職人員,并對擬任職人員分別在本部門網(wǎng)站、擬任職人員原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二)備案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省級公開遴選機關、地級市黨委組織部應將擬任職人員名單和干部任免審批表等報省委組織部備案;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其公開遴選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機關(單位)組織(人事)部門。
(三)任職
省級公開遴選機關、地級市黨委組織部可對公開遴選擬任職人員設置試用期,一般不超過6個月,具體設置情況詳見職位表。試用期內,擬任職人員在原工作單位的人事工資關系、待遇不變。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動和任職手續(xù);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單位工作,相關情況報送省委組織部。對公開遴選擬任職人員未設置試用期的,在報省委組織部備案后,即可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動和任職手續(xù)。
七、疫情防控
在公開遴選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嚴格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廣大報考人員理解、支持和配合。如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規(guī)定,將另行通知,請報考人員隨時關注南海先鋒網(wǎng)站或海南省考試局網(wǎng)站。
附件1:海南省2022年公開遴選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職位表.xls
中共海南省委組織部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