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全國、全省、全市組織部長會議部署安排,進一步加強市級機關公務員隊伍建設,根據公務員法、《江蘇省公務員公開遴選實施辦法》《江蘇省公務員轉任實施辦法》和有關規(guī)定,市委組織部決定組織實施2023年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職位
公開遴選職位包括市級機關內設機構、直屬單位鄉(xiāng)科級副職及其他相當層次職級以下的職位、五級法官助理職位。詳見《2023年泰州市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
二、報名范圍和條件
(一)報名范圍
公開遴選面向我市市(區(qū))以下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職的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登記且在編在職的工作人員。
中央、省級和市級機關設在我市各市(區(qū))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符合有關條件的人員,按干部管理權限經所在單位同意后,也可報名。
(二)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專業(yè)素養(yǎng),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須在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且符合有關最低服務年限要求和《江蘇省公務員轉任實施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新錄用的市(區(qū))級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應當在市(區(qū))級機關工作3年以上;新錄用的鄉(xiāng)鎮(zhèn)(街道)公務員應當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工作滿5年;選調生應當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工作滿3年;行政執(zhí)法類及專業(yè)技術類公務員報考其他類別職位的,應當在該職位工作滿5年。
工作經歷年限的計算時間截至2023年8月。
4.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5.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條件,除公開遴選職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外,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7年8月以后出生)。
6.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相關工作經歷。
7.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9.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0.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在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6.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
(一)職位查詢
職位及資格條件等,詳見《2023年泰州市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可通過泰州黨建網(djw.taizhou.gov.cn)、泰州人事考試網(www.tzrsks.com)查詢。
(二)報名
報名通過泰州市人事考試網(www.tzrsks.com)報名專欄進行,中央和省駐泰單位人員須在報名時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否則不得報名。
報名時間為2023年5月22日9:00至5月27日12:00。
每名報名人員限報1個職位,多報無效。報名人員按要求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并通過報名網站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電子證件照片(jpg格式,大小為30kb以下)。
公開遴選報名人員應作出所在單位已同意報名的誠信承諾,凡填寫虛假信息或作出虛假承諾的,取消報名資格,并記入誠信檔案。原則上每人一年內最多參加一次省和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組織的公開遴選。報名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選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報名后,及時登錄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及照片審核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不得改報其他職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可改報其他職位。
《職位表》中的專業(yè)類別按照《泰州市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執(zhí)行,報名人員所學專業(yè)須符合《職位表》中專業(yè)的要求。如報考人員所學專業(yè)不在專業(yè)參考目錄范圍內,但和所報考職位要求專業(yè)非常相近的,可向遴選部門提出專業(yè)添加申請,遴選部門審核后認為符合職位要求的,向市委組織部提出該職位擬添加專業(yè)的申請。申請專業(yè)添加的截止時間為2023年5月26日12:00。凡未提出專業(yè)添加申請,及遴選部門未同意或市委組織部未批準,最終沒有在泰州黨建網公布添加的專業(yè),不得作為可以報考的專業(yè)。
(三)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時間為2023年5月22日9:00至5月29日12:00。
遴選部門及時對人員的報名信息進行資格初審,必要時聯(lián)系報名人員,要求其提供身份、學歷等證明材料;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對報名人員提供的照片進行審核。資格初審及照片審核不通過的,應說明理由;資格初審時報名人員信息填報不全的,應注明需補充的內容。
本次公開遴選公共科目筆試開考比例(職位報名成功人數與遴選職位計劃數的比例)為5:1。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市委組織部核減遴選人數,直至達到開考比例。核減遴選人數仍不能達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該職位。報考該職位的人員,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2023年5月31日9∶00至12∶00)登錄報名網站改報其他職位;核減遴選計劃人數或者取消職位在泰州黨建網公布。
通過資格初審及照片審核的人員,請于2023年5月22日9:00至5月30日12:00登錄泰州市人事考試網繳費確認,逾期未完成網上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其中,未成功改報其他職位的,退還費用。
報名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2023年6月14日9∶00至6月16日24∶00)登錄報名網站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遴選全過程,在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名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用人單位均可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遴選資格;報名時符合資格條件,報名后由于工作單位或者職務發(fā)生變化,導致報名人員在本級機關工作不滿2年,處于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不滿1年的,終止其遴選程序,不再作為遴選人選。
報名期間,遴選部門公布咨詢電話,在規(guī)定時間內安排專人值班,回答報名人員咨詢。
(四)公共科目筆試(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
公共科目筆試由市委組織部統(tǒng)一組織,主要測試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不指定考試范圍,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間為2023年6月17日上午,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報名人員需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參加筆試人員可于2023年6月中下旬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本人筆試成績。
遴選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在職位表中明確增加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的,由遴選部門具體組織實施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滿分為100分。根據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按照與遴選人數8: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測試人選。按照公共科目筆試成績50%和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成績50%的權重合成筆試(測試)綜合成績。
(五)資格復審
對無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的,根據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按照與遴選人數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初步人選,面試前遴選部門對初步人選進行資格復審;有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的,在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前進行資格復審。
遴選部門組織資格復審工作。資格復審時,報名人員須提供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等證明符合報名條件的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同時根據干部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報名人員為市(區(qū))黨委管理干部的,須加蓋同級黨委組織部門印章。此外,公開遴選報名人員還須提供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提交的視為自動放棄。
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放棄面試資格的,由遴選部門在同職位的報名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通過資格復審的面試人選,在泰州黨建網公布;對有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的,根據筆試(測試)綜合成績,按照與遴選人數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并公布。面試人選公布后不再遞補。
(六)面試
遴選面試由市委組織部統(tǒng)一組織,主要測試履行職位職責應具備的基本能力素質,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報名人員面試成績必須在60分以上,方可確定為考察對象。其中,對形不成競爭的職位,報名人員面試成績須在70分以上,方可確定為考察對象。面試時間為2023年7月下旬。
(七)考察與體檢
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測試)綜合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權重合成考試綜合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綜合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照“四舍五入”辦法處理?荚嚲C合成績相同的,按報名人員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據考試綜合成績,按照與遴選人數2: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差額考察對象;對于遴選人數在2人以上的職位,可適當降低差額考察比例,但不得低于1.5:1;形不成競爭的職位,實行等額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委組織部統(tǒng)一組織,遴選部門負責實施。遴選部門派出2名以上人員組成考察組,根據職位要求,對考察人選的德、能、勤、績、廉情況,政治業(yè)務素質以及與遴選職位的適合度進行全面考察,重點突出政治標準,深入考察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和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況,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和履職能力,強化專業(yè)素養(yǎng)考察,加強作風和廉政情況考察。
考察可以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民主測評、履歷分析、適崗評價、發(fā)放征求意見表以及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式進行,并應當查核干部(人事)檔案,核實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登記表及其他需要了解的情況(如個人有關事項報告、違紀違規(guī)情況和社會信用記錄等),如實寫出考察報告?疾鞂ο笏跈C關(單位)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忌栽阜艞夊噙x資格的,須在考察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提出,之后無故放棄資格的,記入誠信檔案。
遴選部門根據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按照與遴選人數1:1的比例,集體討論、擇優(yōu)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合格的,確定為擬遴選人員。體檢由遴選部門具體組織,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的標準和要求執(zhí)行。若出現(xiàn)體檢不合格的情況,由遴選部門黨組(黨委)研究決定是否遞補,并報市委組織部同意。
(八)公示、辦理調動手續(xù)
擬遴選人員名單由市委組織部統(tǒng)一在泰州黨建網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出現(xiàn)不符合遴選條件和其他特殊情況的,由遴選部門黨組(黨委)研究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報市委組織部審定。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的,按干部管理權限和公務員轉任有關規(guī)定及程序,由遴選部門報市委組織部審核,辦理相關手續(xù)。根據工作需要,經與調出單位協(xié)商一致,辦理調動手續(xù)前可對擬遴選人員進行試用,試用不超過3個月。公示后、調動前不得突擊提拔,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遴選資格。
四、其他事項
報名人員對職位表中的有關事項,如專業(yè)、學歷、學位、證書等資格條件,需要咨詢時,請按職位表公布的電話直接與相關遴選部門聯(lián)系。如仍有疑問,還可撥打下列咨詢電話:
遴選政策咨詢:0523—86886805
咨詢時間:2023年5月22日至5月29日,每日8∶30-12∶00、14∶00-18∶00
考務技術咨詢:0523—86891051
咨詢時間:2023年5月22日至5月31日,每日8∶30-12∶00、14∶00-18∶00
監(jiān)督電話:0523—89896329
信息發(fā)布網址:
泰州黨建網djw.taizhou.gov.cn
泰州人事考試網www.tzrsks.com
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后”均包括本項。本公告其他未盡事宜,由中共泰州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附件:
2.泰州市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doc
中共泰州市委組織部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