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紀檢監(jiān)察干部隊伍建設,充實工作力量,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轉任規(guī)定》《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等有關政策法規(guī),經成都市委組織部同意,成都市紀委監(jiān)委擬面向全市黨政系統(tǒng)公開遴選(考調)公務員35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考調)名額
本次計劃公開遴選(考調)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工作人員35名,其中綜合管理崗位11名、監(jiān)督檢查審查調查崗位(一)12名、監(jiān)督檢查審查調查崗位(二)12名。
二、報名范圍和條件
(一)報名范圍
符合遴選(考調)條件的成都市級部門和各區(qū)(市)縣及以下機關(單位)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下同)。
(二)報名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區(qū)(市)縣、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政機關(含縣以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黨組織或者村(居)委會,以及各類企業(yè)、各類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工作過。軍隊轉業(yè)干部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4.應當在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沒有基本稱職以下等次。
5.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士以上學位。
6.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
7.一級至四級主任科員及相當職務層次人員年齡為35周歲以下(1987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一級科員及以下人員年齡為32周歲以下(1990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
8.具有公開遴選(考調)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9.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10.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等的計算時間均截至2023年10月。學歷學位證書應于面試資格審查前取得。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新錄用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在鄉(xiāng)鎮(zhèn)機關工作未滿5年的(含試用期)。
6.選調生有到村任職要求,尚未按規(guī)定完成相應駐村工作年限的。
7.按照有關規(guī)定,到艱苦邊遠地區(qū)以及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者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8.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三、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采取網上報名、網上繳費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登錄成都人事考試網(https://cdpta.cdrsigc.com)報名。報名時間為2023年10月19日9:00至10月25日18:00。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報名注冊。報考人員按網絡提示進行注冊,如實、準確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并上傳照片(已經注冊的可直接登錄報名)。電子照片須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格式為jpg,像素為102(寬)×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間。報考人員可下載并使用自動審核程序處理后上傳照片,系統(tǒng)會自動審核照片。不按規(guī)定上傳照片者,將無法通過系統(tǒng)審核和繳納報名費。上傳照片與本人不符的,將不能參加本次遴選(考調)。
2.填報信息。上傳照片審查合格的報考人員,在網上選擇報考崗位后應如實、準確填寫《2023年度成都市紀委監(jiān)委公開遴選(考調)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務必下載填寫此表,并在報名時按要求上傳)的各項內容并認真核對,確認無誤后提交。如因填寫錯誤、不完整、不準確造成資格審查不通過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公開遴選(考調)職位、職位簡介、職位資格條件等情況,詳見《2023年度成都市紀委監(jiān)委公開遴選(考調)公務員職位表》(以下統(tǒng)稱《職位表》,見附件)。報名人員限報1個職位,如需咨詢《職位表》中的有關事項,可按公布的電話聯系咨詢。
3.資格初審。資格初審截止時間為2023年10月26日17:00。報考人員應在填報信息1天后登陸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合格者按網絡提示打印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審查工作貫穿遴選(考調)全過程,對在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或新產生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應取消其遴選(考調)資格,所產生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4.確認繳費。資格初審合格的考生,在2023年10月27日17:00前登錄網站的相關頁面,繳納筆試考務費(按照四川省發(fā)改委、四川省財政廳印發(fā)的川發(fā)改價格〔2017〕472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考務費為每人50元)。網絡報名成功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5.打印準考證。繳費成功的考生,在2023年11月15日至17日登錄報名網站打印本人準考證,并于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不得作為參考證件)到指定考點參加筆試。
(二)職位調整
筆試開考比例為5: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按比例縮減該職位計劃。
(三)筆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重點測查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紀法基礎知識、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間為2023年11月18日,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筆試成績和排名暫定于2023年11月下旬公布,考生可通過成都人事考試網進行查詢。
(四)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并在成都人事考試網上公布。進入資格復審人數與遴選(考調)名額之比為3:1,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擬進入資格復審的最后一名為2人以上筆試成績并列的,并列人員均進入資格復審?忌謭竺怯洷恚ò凑崭刹抗芾頇嘞,報名登記表需經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及同級黨委組織部審核審批,注明“同意報考”并蓋章)、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及職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試資格。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因考生放棄等原因導致的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面試資格。面試當天放棄的,不遞補。
(五)面試和心理素質測試
面試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主要測試考生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能力素質。面試當天進行心理素質測試,測試情況不予公布。面試成績滿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進入下一程序。
(六)體檢和差額考察
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4:6的比例計算考試總成績,折合總分為100分。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和差額考察對象(若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根據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并在成都人事考試網、清廉蓉城網站公布。體檢、考察對象人數與遴選(考調)名額之比不低于1.5:1。
體檢由成都市紀委監(jiān)委統(tǒng)一組織,在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執(zhí)行。公告發(fā)布后至本次遴選(考調)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guī)定,按照新規(guī)定執(zhí)行。
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未按規(guī)定時間或地點及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完成規(guī)定體檢項目的,視為自動放棄。
考察組采取個別談話、民主測評、實地走訪、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式進行考察,根據需要還可以進行專項調查、延伸考察等,充分聽取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有關領導、群眾和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jiān)察機關、機關黨組織的意見,并審核干部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對反映問題線索具體、有可查性的信訪舉報進行核查?疾鞂ο笮枰獔蟾婊蛘卟楹藗人有關事項、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注重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以及職位匹配度等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深入考察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況,重點考察政治理論學習情況、制度執(zhí)行力、履職能力、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嚴把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
根據體檢、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人崗相適原則,擇優(yōu)等額確定頂崗試用人選,不唯分取人。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棄等原因形成的缺額,原則上應依次遞補。
(七)頂崗試用
頂崗試用時間3個月,主要測試應試者的職位適應能力,確保人崗相適。因試用不合格或考生放棄等原因形成的缺額,不再遞補。
(八)討論決定
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結合考察、試用等情況集體討論決定擬任職人員。
(九)公示和任職
對擬任職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按程序報批辦理轉任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遴選(考調)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任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任用。公示期間或公示后,因考生放棄或其他原因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四、其他事項
本次遴選(考調)嚴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關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如發(fā)現違反干部人事紀律的現象,可向成都市紀委監(jiān)委檢舉,也可以向成都市委組織部舉報。
本公告由成都市紀委監(jiān)委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28-61885106
網絡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8-6180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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