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調整和優(yōu)化干部隊伍結構,經研究,決定開展2024年度公開考調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名額
面向全縣符合條件的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中公開考調工作人員33名,其中公務員5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3名、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25名。
二、考調范圍
(一)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職位
面向全縣各鄉(xiāng)(鎮(zhèn))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考調范圍為一級主任科員以下職級(或其他相當層次職級)職位,詳見《2024年度縣直機關公開考調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附件1>。不得報考擬任職務職級低于本人現任職務職級的職位。
(二)事業(yè)崗位
面向全縣在編在崗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不含教育、衛(wèi)生系統),具體崗位要求和考調范圍詳見《2024年度縣直機關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附件2>。
三、報考條件
(一)報名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職位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應當在本機關(單位)工作1年以上;
(4)近3年年度考核沒有基本稱職以下等次;
(5)符合公開考調職位要求的年齡和學歷條件(具體見《職位表》),擬報考職位的“專業(yè)”條件,指與“要求的學歷”所對應的專業(yè);
(6)具有公開考調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2.事業(yè)崗位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yè);
(4)應當在本鄉(xiāng)(鎮(zhèn))或單位工作1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6)符合公開考調崗位要求的年齡和學歷條件(具體見《崗位表》);
(7)具有公開考調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8)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須按人事管理權限經單位、主管部門和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報考;
(9)其他符合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3.時間計算
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等的計算時間均截至2024年9月,年齡計算截至報名首日(即2024年9月9日)。學歷學位及其他資格證書應于報名首日(即2024年9月9日)前取得。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職位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曾受過治安、刑事處罰或免于刑事處罰的;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6)新錄用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在鄉(xiāng)(鎮(zhèn))機關工作未滿5年的(含試用期);
(7)按照有關規(guī)定,到艱苦邊遠地區(qū)以及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者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對于通過降低進入門檻等傾斜政策錄用的人員,應當在艱苦邊遠縣鄉(xiāng)機關滿規(guī)定的最低服務年限;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不得參加本次公開考調;
(8)尚在試用期或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考調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2.事業(yè)崗位
(1)曾受過治安、刑事處罰或免于刑事處罰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4)未滿服務年限的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在職(在崗)人員;
(5)有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行為不適宜報考的,或相關規(guī)定不能聘為事業(yè)人員的。
報名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原人事部6號令)、《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人社部規(guī)〔2019〕1號)的相關規(guī)定應當回避的崗位。
四、考調程序
(一)公告發(fā)布
本次考調公告通過木里藏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muli.gov.cn/szzf/)發(fā)布,并在木里藏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muli.gov.cn/szzf/)持續(xù)發(fā)布后續(xù)通知。
(二)報名程序
本次考調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每人限報1個職位(崗位)。
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選擇職位(崗位)。公開考調職位(崗位)、職位(崗位)簡介、職位(崗位)資格條件等情況,詳見《職位表》《崗位表》。報名人員認真閱讀《公告》、“職位(崗位)資格條件”等,了解考調職位(崗位)的具體情況,選擇完全符合條件的職位(崗位)報名。
報名人員如需咨詢《職位表》《崗位表》中的有關事項,可撥打中共木里縣委組織部電話0834-6524156、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電話0834-6522625咨詢。
2.填報信息。報名人員下載《2024年度縣直機關及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調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3)。認真閱讀“填寫說明及要求”后,對照報考職位(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真實、準確、完整填報相關信息。凡隱瞞真實信息、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或考調資格,且3年內不得報考。
3.現場報名。報名人員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持報名材料在工作日上班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報名地點報名。
(1)現場報名時間:2024年9月9日至9月14日18:00,報名時間以材料提交時間為準,逾時不再受理。
(2)現場報名地點:報考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職位的由縣委組織部216辦公室負責審查。報考事業(yè)崗位的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508室負責審查。
(3)相關報名材料包括:
①報名登記表一份(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審核,注明“符合考調資格條件,同意報考”并加蓋鮮章);
②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和職位(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③報考事業(yè)崗位的,提供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或編制卡復印件1份(由原件管理單位注明“此件與原件相符”并加蓋鮮章);
④近期藍底免冠2寸照片2張,電子版證件照1張(照片文件應為jpg格式,文件大小為10—50KB,以姓名+身份證號碼命名);
⑤所在單位出具的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證明(由所在單位加蓋鮮章)。
4.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職位由縣委組織部負責,事業(yè)崗位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資格初審截止時間為2024年9月14日18:00,現場報名人員在報名時同步完成資格審查工作,資格審查工作人員根據報考者提供的資料,對照職位(崗位)要求進行資格初審,對初審不合格的,將說明理由。不能按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供全部所需證件或證明材料的,視為主動放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考調全過程,對在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考調資格,所產生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報名時符合資格條件,報名后由于工作單位或者職務職級發(fā)生變化等原因,導致報名人員新產生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情形的,終止其考調程序,不再作為考調人選。資格初審合格的報考人員,不能再改報本次考試的其他職位(崗位)。
(三)職位(崗位)調整
資格初審合格人數與考調計劃之比達到3:1方可開考。資格初審工作結束后,審核通過人數與考調計劃之比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職位(崗位),按比例縮減或取消該職位(崗位)考調計劃。職位(崗位)調整情況將及時公告,報考了取消職位(崗位)的人員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崗位)。
(四)筆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重點測查用黨的創(chuàng)新理論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1.領取準考證。資格初審通過的考生,到縣委組織部216辦公室領取準考證,并于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不得作為參考證件)到指定考點參加筆試。
2.筆試。筆試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滿分為100分。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筆試閱卷完成后,筆試成績和職位(崗位)排名將在木里藏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muli.gov.cn/szzf/)公布。如因特殊原因,需調整筆試時間、地點等事項的,將在木里藏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muli.gov.cn/szzf/)另行通知,請及時關注相關信息。
(五)面試
筆試結束后,按考調職位(崗位)計劃與面試人選1:2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擬進入面試的最后一名為2人以上筆試成績并列的,并列人員均進入面試。進入面試的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到縣委組織部216辦公室領取《面試通知書》。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領取《面試通知書》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因考生放棄等原因導致的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當天放棄的,不遞補。
面試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統一組織實施,滿分為100分。面試主要測試考生履行職位(崗位)職責所要求的能力素質。
面試當日,面試人員持《面試通知書》、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原件(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按《面試通知書》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準時到面試考場候考。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面試名額空缺不再遞補,面試正常進行。
(六)考察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4:6的比例計算考試綜合成績,折合總分為100分。面試結束后,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考調名額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若綜合成績相同,則依次根據筆試、面試成績高低確定),并在木里藏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muli.gov.cn/szzf/)公布綜合成績及排名等信息。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棄等原因形成的缺額原則上應依次遞補。
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考調單位組建考察組,采取個別談話、民主測評、實地走訪、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法,根據需要還可進行專項調查、延伸考察等,充分聽取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有關領導、群眾和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jiān)察機關、機關黨組織的意見,并審核干部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對反映問題線索具體、有可查性的信訪舉報進行核查?疾鞂ο笮枰獔蟾婊蛘卟楹藗人有關事項、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注重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以及職位(崗位)匹配度等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深入考察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況,重點考察政治理論學習情況、制度執(zhí)行力、履職能力、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嚴把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堅決杜絕政治素質、道德品行、廉潔操守不符合要求的人員進入縣直機關及所屬事業(yè)單位。
(七)體檢
體檢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縣紀委監(jiān)委全程監(jiān)督。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體檢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執(zhí)行。公告發(fā)布后至本次考調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guī)定,按照新規(guī)定執(zhí)行。
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未按規(guī)定時間或地點及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完成規(guī)定體檢項目的,視為自動放棄。
(八)頂崗試用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各單位頂崗試用,時間3個月,主要測試應試者的職位(崗位)適應能力,確保人崗相適。頂崗試用期內,頂崗試用人員在原工作單位的人事、工資關系、待遇不變。頂崗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單位工作。
體檢、頂崗試用各環(huán)節(jié)因不合格或考生放棄等原因形成的缺額是否遞補及遞補次數由縣組織人事聯席會議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九)討論決定
頂崗試用期滿后,由縣組織人事聯席會議領導小組根據職位(崗位)要求、頂崗試用等情況,集體討論決定擬轉任(調動)人員。
(十)公示和轉任(調動)
對擬轉任(調動)人員在木里藏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muli.gov.cn/szzf/)、本部門(單位)和擬轉任(調動)人員原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轉任(調動)的,按程序報批并辦理轉任(調動)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考調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轉任(調動),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轉任(調動)。
公示期間或公示后,因考生放棄或其他原因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事業(yè)崗位招考單位無擬調動人員的專業(yè)技術崗位,或職稱專業(yè)與擬聘單位崗位設置專業(yè)不一致時,實行降低崗位聘用。
五、其他事項
(一)本次考調嚴格按照中央、省委、州委、縣委關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如發(fā)現違反干部人事紀律的現象,可向木里縣紀委監(jiān)委檢舉。
(二)如因通訊不暢或本人其他原因不能按時參加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本次考調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未盡事宜以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解釋為準。
咨詢電話:0834-6524156(縣委組織部);0834-6522625(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監(jiān)督電話:0834-6524456(縣委組織部干部監(jiān)督股);0834-6522915(縣紀委監(jiān)委)。
附件:
1.2024年度縣直機關公開考調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doc
2.2024年度縣直機關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崗位表.doc
3.2024年度縣直機關及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調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