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2010年招考公務員現(xiàn)場資格復審的通知
根據粵人社發(fā)〔2010〕130號通知精神,現(xiàn)定于5月4日至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對通過網上報考我市公務員職位,筆試合格按比例擬進入面試的考生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對照所報考職位條件的要求(見附件1)準備好相關的證件和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見附件2)進行資格復審。
二、資格復審時所提供的證件和證明材料必須真實有
效。對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違反考試紀律處理。對不按要求參加資格復審的,按自動放棄面試處理。
三、按照省的統(tǒng)一安排,面試時間在5月10日至14日進行。由于資格復審后才能確定入圍面試名單和具體的面試安排,待我市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和有關注意事項確定后繼續(xù)在本網站公布,敬請留意。
附件:1、資格復審須提供的材料
2、資格復審點設置一覽表
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