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關市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審核公告
根據(jù)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省公務員局《關于做好我省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體檢、考察和審批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fā)〔2014〕66號)精神,現(xiàn)將我市資格審核、面試等工作事項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數(shù)線
根據(jù)《關于劃定我省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分數(shù)線的通知》(粵人社發(fā)〔2014〕65號),我市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90分,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51分。其中報考公安法醫(yī)和強制隔離戒毒所獄醫(yī)、護理職位的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85分,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49.5分。
筆試成績和排名已公布,考生可登錄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管理信息系統(tǒng)查詢。
二、資格審核工作安排
1.資格審核時間:4月15—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資格審核地點:韶關市武江區(qū)沙洲一路2號市人力資源市場一樓辦事大廳。
3.資格審核對象。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所在職位招錄人數(shù)3倍比例從筆試合格考生中確定。名單見附件一。
4.資格審核所需材料見附件二。
5.遞補審核對象。資格審核合格的,方能列為面試對象,參加面試。如出現(xiàn)資格審核不合格或放棄面試資格的,招錄機關可從報考相同職位、且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遞補審核對象。
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以便出現(xiàn)遞補時及時聯(lián)系。如聯(lián)系不上的,視為放棄遞補資格。
6.審核要求。資格審核對象應在指定時間帶齊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審核。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取消面試資格。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須自行下載打印考生承諾書(附件三),親筆簽名并在審核時上交,不簽名者視為主動放棄面試資格,因個人原因違背承諾的,3年內不得報考我省公務員。
三、體能測評
報考公安機關(含森林公安)、強制戒毒所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的考生須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不組織補測,不合格者不能參加面試。體能測評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聯(lián)合頒布的《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執(zhí)行。我市體能測評安排在4月18日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在資格審核時另行通知)。
四、面試
1.面試時間:4月24—28日。
2.面試地點:清遠市。
具體面試報到時間、地點及面試安排另行公告,請考生密切留意近期本網(wǎng)站通知、公告。
五、體檢預告
體檢時間:4月30日。
體檢地點:韶關市區(qū)綜合性醫(yī)院(體檢當天抽簽決定)
請考生在面試后第2天登陸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管理信息系統(tǒng)查詢入圍體檢情況,同時密切留意本網(wǎng)站通知、公告。請參加體檢的考生務必按時回韶關市參加體檢。體檢注意事項見附件五。
中共韶關市委組織部
韶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4月11日
附件一進入資格審核考生名單
附件二資格審核所需材料
附件三考生承諾書
附件四資格審核交通示意圖
附件五體檢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