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廣西壯族自治區(qū)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中“報考計劃錄用人數(shù)與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比例在1∶1以下(含1:1)職位的人員,其面試成績要達到當天所在考官組參加面試的所有人員平均分以上(含平均分),方為合格。經(jīng)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報考少數(shù)民族、艱苦邊遠地區(qū)、緊缺職位招錄職位,以及報考公安機關(guān)人民警察職位的公安專業(yè)的人員,其面試合格成績可在當天所在考官組面試的所有人員平均分的基礎(chǔ)上降低5分,但不得低于60分”的規(guī)定,現(xiàn)將我市于7月5、6日兩天進行的公務員考錄面試中1:1的職位所在考場面試平均分公布(見附件)。
附件:1.河池市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選調(diào)生)7月5日面試11職位所在考場平均分.rar
2.河池市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7月6日面試11職位所在考場平均分.rar
中共河池市委組織部
河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河池市公務員局
201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