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擬進入面試考生進行資格確認的公告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通知要求,現就報考牡丹江市各級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擬進入面試考生進行現場資格確認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確認的時間和地點
時間:2014年7月22日—24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6:00
地點:牡丹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牡丹江市江南新區(qū)臥龍街1號)。
二、資格確認人員范圍
1、根據筆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的名次,按招考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為參加資格確認人選。
2、參加資格確認的人選需要達到公共科目合格分數線,分數線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與申論成績之和不低于80分,且此兩科單獨成績均不低于35分。
三、所需攜帶的材料
1、筆試準考證原件;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與網上報名一致的畢業(yè)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通過學歷查詢并打印的帶二維碼的學歷證明。)及報考職位要求其它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yè)證書或學位證書因遺失而無法補辦的,需提供蓋有畢業(yè)學校學歷學位發(fā)放部門簽章的學歷、學位獲得證明。對于大專及以上國民教育的畢業(yè)生,該證明由學校開具,同時需有省教育廳的簽章;對于大專及以上黨校學歷的畢業(yè)生,該證明必須有省一級黨校的簽章,中央黨校的學歷可以在省級黨校簽章證明);
4、與網上報名一致的一寸照片一張;
5、2014屆統(tǒng)招應屆畢業(yè)生尚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需提供所在院校蓋章的報名推薦表和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包括院系、專業(yè)、入學和畢業(yè)時間、學歷、是否為統(tǒng)招及擬授學位等內容);
6、項目生的考生要出具省相關部門認定證明手續(xù)(項目生“職位的資格確認分兩步進行。第一步:”項目生“資格條件的認定由省委組織部牽頭,會同相關部門進行,并給考生本人出具認定證明手續(xù)。省委組織部認定項目生的時間及地點請關注省人社廳網站;第二步:考生持認定證明手續(xù)到所在市(地)人社部門進行其它條件的認定。各市(地)最后確定擬進入面試人選。);
7、限戶口所在地的需提供戶口原件及復印件;
8、考生為社會在職人員,要提供所在單位出具加蓋公章的同意報考意見(加蓋公章);
9、招考對象為”社會在職“或”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單位的相關證明(加蓋公章);
10、政治面貌要求”中共黨員“或”共青團員“的考生,組織關系所在單位需提供黨員證明或團員證明;
11、通過國家司法考試人員要求提供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原件(A證)及復印件1份。2013年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尚未領取《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A證)的考生要提供2013年司法考試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1份,本人承諾書原件或者省、市司法部門出具的《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A證)正在辦理的相關證明原件;
12、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
四、資格確認注意事項
1、考生必須本人按指定時間到現場進行資格確認。不在指定時間內參加資格確認者,視為本人自動放棄,取消面試資格。
2、考生攜帶的證件和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取消參加面試的資格。
3、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其他不符合招考條件的,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取消該考生參加面試的資格,考生本人須在資格確認表上簽字,并依次進行遞補。
報考黨群機關、法院、檢察院的考生務必于2014年7月21日前主動與中共牡丹江市委組織部0453—6171636電話聯(lián)系確認;
報考行政機關的考生務必于2014年7月21日前主動發(fā)短信(注明報考部門代碼、職位代碼及姓名)至18745332067(此號不接受電話咨詢)進行確認。
咨詢電話:0453—6171636(黨群機關)
0453—6172067(行政機關)
0453—8902784(法院)
0453—6271541(檢察院)
中共牡丹江市委組織部
牡丹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