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公務員局關于批準錄用蔡翔龍等8位同志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批復
泉人錄〔2014〕42號
惠安縣公務員局:
你局《關于錄用蔡翔龍等八位同志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請示》(惠人公〔2014〕68號)收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福建省委組織部、福建省公務員局、福建省人力資源開發(fā)辦公室《關于印發(fā)<福建省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閩公局發(fā)〔2014〕3號)以及《關于下達2014年度全省政府系統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錄用計劃的通知》(閩公局發(fā)〔2014〕6號)文件精神,經筆試、面試、體檢、政審考察等規(guī)定程序均為合格,批準錄用蔡翔龍等8位同志為你縣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一年。具體名單如下:
惠安縣海洋與漁業(yè)執(zhí)法大隊:傅成志 李燕婷
惠安縣財政投資評審所:蔡翔龍 張杰鴻 占仕敏
惠安縣運輸管理所:陳梅紅 王世龍 任軍軍
泉州市公務員局
201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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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公務員局辦公室 2014年11月25日印發(f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