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甘孜州委組織部
甘孜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甘孜州公務員局
關于2014年下半年甘孜州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
面試資格復審工作的公告
根據(jù)中共甘孜委組織部、甘孜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甘孜州公務員局《關于2014年下半年甘孜州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公告 》和《公務員法》有關考試錄用公務員的規(guī)定,現(xiàn)將我州下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資格復審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見《2014年下半年甘孜州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附件1)。
二、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2015年1月7日至2015年1月9日在甘孜州人才交流和就業(yè)服務局(卡拉卡爾酒店背后)進行面試資格復審。
2015年1月17日面試的考生請于2015年1月7日進行資格復審;
2015年1月18日面試的考生請于2015年1月8日進行資格復審;
2015年1月19日面試的考生請于2015年1月9日進行資格復審;
具體面試時間見附件,考生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不予審核。
三、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工作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州公務員局具體負責,根據(jù)考生的筆試折合總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筆試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數(shù)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可全部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遞補人員名單于2015年1月12日在甘孜州人事考試網(wǎng)上公布。
四、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材料
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應攜帶《2014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一份(貼上照片)、身份證、工作證、畢業(yè)證、戶口本或戶籍證明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它證書、手續(xù)的原件及復印件等,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其中,特殊報考對象須具備以下手續(xù):
1.2015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出具所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畢業(yè)時間及專業(yè)等情況的證明)。
2.已就業(yè)的企事業(yè)單位的高校畢業(yè)生,參加本次招考的,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由單位及上級組織人事部門出具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3.公安機關、監(jiān)獄勞教系統(tǒng)、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的人員,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出具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4.未滿5年最低服務年限的在職公務員,須由工作單位和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5.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要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遞交材料地點:成都市草市街2號5樓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四川省人社廳窗口,咨詢電話:86920616)。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留學網(wǎng)(http://www.cscse.edu.cn)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6.符合少數(shù)民族加分規(guī)定的考生須出具準考證、身份證、戶口薄或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7.國家有其他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特殊規(guī)定。
五、有關要求
1、面試資格復審時,必須由考生本人到資格復審地點進行資格復審,領取《面試通知單》。
2、在非本職位資格復審時間內一律不予進行資格復審;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規(guī)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面試資格,
3、2014年下半年甘孜州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時間為2015年1月17日至2015年1月19日,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及候考室地點詳見面試通知單。
4、面試資格復審時按規(guī)定繳納面試考務費每人80元。
附件1:《2014年下半年甘孜州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rar》。
中共甘孜州委組織部
甘孜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甘孜州公務員局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