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濱州市各級機關及直屬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山東省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試行)》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的統(tǒng)一部署,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現將2015年我市各級機關及直屬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考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錄用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下同),以及從在基層工作的選調生中考選部分工作人員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招錄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報考市直機關應具備大學本科畢業(yè)以上文化程度,報考縣(區(qū))及以下機關應具備大學?飘厴I(yè)以上文化程度。大學?飘厴I(yè)生必須具有山東常住戶口(含山東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應屆?飘厴I(yè)生);
5.年齡在18周歲至35周歲之間(1979年5月5日至1997年5月5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為40周歲以下(1974年5月5日以后出生);
6.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其他招錄條件要求
1.由我省實施的“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且完成聘用合同(協(xié)議書)規(guī)定的服務期限、考核合格、3年內(指2011年—2013年招募和選派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不含2013年省委組織部選調的到村任職優(yōu)秀高校畢業(yè)生)報考公務員的,可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定向考錄職位。原已享受3年定向考錄優(yōu)惠政策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指2011年以前招募和選派的),可以報考鄉(xiāng)鎮(zhèn)機關(不含街道辦事處)定向考錄職位。
其他已享受優(yōu)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不能再報考定向考錄職位。
2.具有山東常住戶口的我省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高級班畢業(yè)生可報考鄉(xiāng)鎮(zhèn)機關(不含街道辦事處)不限專業(yè)、最低學歷要求為大專的面向社會招考職位。
3.服務期滿5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合同另有約定的人員除外),可以報考我市各級機關公務員職位。
4.報考初任檢察官職位的人員,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任職條件和資格;
(2)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年齡在23周歲至40周歲之間(1974年5月5日至1992年5月5日之間出生);
(4)身體健康、五官端正;
(5)通過國家統(tǒng)一司法考試,取得《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A證或B證);
(6)從事法律工作滿2年,其中具有碩士學位、博士學位的從事法律工作滿1年。
對具備檢察官任職條件,并已經通過律師考試取得律師資格的執(zhí)業(yè)律師和其他從事法律工作的人員,可以視為已經通過國家統(tǒng)一司法考試。符合上述條件、滿5年最低服務期限的科級以下公務員,按干部管理權限經所在單位推薦、同級黨委組織部門同意,可以報考。
已經被任命為檢察官(包括助理檢察員)的,不得報考初任檢察官職位。
5.公安機關面向社會招考人民警察的資格條件和報名方法,另行發(fā)布。
(三)不能報考的情形
1.報考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公務員所在的同一機關或單位的招考職位;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公務員主管部門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紀律行為且不得報考公務員的人員;
4.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5.現役軍人;
6.在讀非應屆畢業(yè)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作為條件報考);
7.服務年限不滿5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8.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
二、報名
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應先詳細閱讀本招考公告和報考指南(附件3),明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同時下載職位表(附件1和附件2)查詢符合報名條件的職位,然后按下列程序進行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2015年5月5日9:00—5月8日16:00。
查詢時間:2015年5月6日9:00—5月9日16:00。
報名網址:www.bzrsks.gov.cn(濱州人事考試信息網)
(一)報名具體要求。報考人員登陸指定的報名網站,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報考信息資料并上傳照片,信息要求真實、準確。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報考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陸填交報考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用人部門初審通過,不能更改。報考人員必須使用本人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者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報考有專業(yè)要求職位的,報考人員所學專業(yè)(以畢業(yè)證上的專業(yè)全稱為準),必須完全符合本簡章職位一覽表“專業(yè)要求”一欄中列出的專業(yè)。填寫《2015年濱州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必須真實、全面、準確。主要信息(如所學專業(yè)等)填報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信息填報不全導致未通過用人部門資格審查的,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
(二)資格初審。報名期間(含節(jié)假日)市直有關單位、各縣(區(qū))根據報考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在濱州人事考試信息網公布初審結果。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說明理由;報考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及時告知報考者補充。
(三)網上繳費。報考人員在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詢時間截止之日前登陸網站,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要于2015年5月6日9:00—5月10日16:00登陸該報名網站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xù)的,視作放棄報考資格。
根據山東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報考人員應繳納筆試考務費80元(每人每科40元)。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按指定的日期、地點和程序辦理費用減免手續(xù),詳見《2015年濱州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附件3)。
(四)報名資料和準考證打印。報考人員繳費成功后,要及時打印《2015年濱州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供面試前資格審查時使用),并于2015年5月26日9:00—5月30日9:30登錄該網站打印準考證。
(五)錄用計劃核減及其他。對最終確定的報考人數達不到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招考職位,計劃錄用1人的,原則上取消錄用計劃;計劃錄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錄用計劃。取消或核減計劃的職位,報名結束后在濱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bzhrss.gov.cn)、濱州人才網(www.bzrc.cn)和濱州人事考試信息網公布。報考取消錄用計劃職位的人員,經本人同意,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改報我市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除需要現場目測的公安機關職位以外)。
對地處偏遠、報考人數達不到規(guī)定開考比例的鄉(xiāng)鎮(zhèn)機關(不含街道辦事處)職位,經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三、筆試
(一)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所有報考者均須參加全部考試,其成績方可有效。
各類職位《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使用同一試題,考試內容適當增加對憲法法律知識的測試!渡暾摗房荚囋囶}按報考職位工作性質進行分類:在機關單位中履行司法、行政執(zhí)法、法制工作職責,以及為社會公共管理提供法律服務的職位,使用A類試卷;履行財務管理、審計、經濟管理等工作職責的職位,使用B類試卷;除上述職位以外的履行綜合管理以及機關內部管理等職責的職位,鄉(xiāng)鎮(zhèn)機關的招考職位,使用C類試卷。
(二)筆試時間及地點
筆試時間為2015年5月30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下午 14∶00-17∶00 申論(A類、B類、C類)
筆試地點在我市設置。筆試人員按照準考證上的地點和要求憑準考證和本人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參加筆試,有效證件不全者不予參加筆試。
(三)筆試成績公布及面試人員確定
筆試結束后,按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考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
筆試合格分數線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后公布。
面試人員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中,根據錄用計劃和報考職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數按以下比例確定:相同職位錄用計劃在10人以下為1:3;10人(含)以上為1:2。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職位,取消錄用計劃;達不到計劃錄用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
全部考生的筆試成績、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和成績、資格審查公告在濱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濱州人才網和濱州人事考試信息網公布。
四、資格審查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考錄工作的全過程。
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需由本人攜帶相關證明材料(詳見附件3)進行現場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發(fā)放張貼本人照片并加蓋公章的面試準考證。
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在面試前5天仍未向用人部門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人員,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后,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出現的職位上的人員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遞補人員資格審查的具體時間、地點在濱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濱州人才網和濱州人事考試信息網公布。
五、面試
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見面試準考證。面試人員憑面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參加面試,有效證件不全者不予參加面試。
面試采取百分制計分辦法,每個報考人員的面試時間,一般不超過30分鐘。面試成績由面試考官當場評判,采取每個測評要素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后綜合計算平均成績的辦法,確定報考人員面試成績。面試成績在本場面試結束后統(tǒng)一向面試人員公布。面試采取考官、考生雙抽簽的辦法。除每個面試考場設置1名考場監(jiān)督員外,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將邀請一定數量的社會監(jiān)督人員,對面試全過程進行監(jiān)督。面試結束后,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在濱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濱州人才網和濱州人事考試信息網公布。
根據山東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進入面試人員應繳納考務費70元。
六、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考察人員的確定
根據考試總成績排名,分用人部門或職位,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人員。擬確定為體檢考察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試人員形不成競爭的職位,擬確定為體檢考察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其所在面試考場使用同一面試題本面試的所有人員的平均分。如用人部門同一個錄用職位中出現應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則按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確定。
因放棄體檢考察資格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等情況出現職位空缺的不再遞補。凡考生無故放棄體檢考察資格、公示后自動放棄錄用資格的,將記入全省公務員考錄誠信檔案數據庫。進入體檢考察人員名單,在濱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濱州人才網和濱州人事考試信息網公布。
(二)體檢
體檢在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特困生和低保人員除外)。體檢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詳見附件3)。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取消錄用資格,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體檢工作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guī)定組織進行。除特殊情況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外,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三)考察
考察按照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遵循注重實績、突出能力、綜合擇優(yōu)的導向,根據擬錄用職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對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疾旖Y果作為確定錄用人員的依據之一。
七、錄用審批
經體檢、考察合格,擬錄用為公務員的人員名單,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在濱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濱州人才網和濱州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審批手續(xù);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錄用。經批準錄用的人員,由用人部門組織填寫《錄用公務員審批表》或《錄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審批表》,按管理權限報省、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憑《錄用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xù)。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自報到之日起計算,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按照《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試行)》的規(guī)定進行管理。
錄用為初任檢察官的人員,在基層檢察院最低服務年限為7年(含試用期);錄用為鄉(xiāng)鎮(zhèn)機關公務員的人員,在鄉(xiāng)鎮(zhèn)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用人單位要與其簽訂服務協(xié)議,在此期間不得轉任交流到上級機關,上級機關也不得以借用、幫助工作等方式抽調其離開用人單位。
八、市直機關從在基層工作的選調生中考選工作人員
(一)范圍條件。市直機關從在基層工作的選調生中考選補充工作人員的選調生職位報考條件為:思想政治素質好,自覺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工作扎實,肯于吃苦,甘于奉獻,工作創(chuàng)新意識強,干事創(chuàng)業(yè),實績突出。有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清正廉潔,作風正派,群眾威信高。具有大學本科畢業(yè)以上文化程度、年齡在32周歲以下(1982年5月5日以后出生),2012年以前(含2012年)選調到基層,現在縣(區(qū))以下機關單位工作,經縣(區(qū))委組織部推薦、市委組織部審定,且符合報考職位專業(yè)條件(其間職務提拔在試用期內的,不得報考)或具有職位所在部門工作經歷,身體健康。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堅持個人申請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由本人提出申請,縣(區(qū))委組織部根據選調生在基層工作表現,擇優(yōu)推薦人選,市委組織部負責審定匯總。人選確定后,市委組織部根據選調生所學專業(yè)和工作經歷,組織選調生參加網上報名。
(三)考試。筆試和面試時間、考試科目、試題與面向社會招考公務員相同。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單獨劃定。
(四)體檢、考察。由市委組織部按照有關規(guī)定單獨組織。
(五)錄用。用人部門根據體檢、考察情況,確定錄取人選,報市委組織部審批,辦理轉任手續(xù),并由用人部門辦理任職手續(xù)。錄取的選調生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繼續(xù)任職;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單位工作。
從選調生中考選工作人員的未盡事宜,由市委組織部另行通知。
九、錄用計劃及招考職位要求
招考職位具體錄用計劃及職位要求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和附件2。
十、其他
本次考試,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均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的有關規(guī)定,從事命題、閱卷等工作的人員不準參加任何形式的考試輔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公務員管理機構、公務員考試命題組等名義舉辦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出版物、上網卡等。否則,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理或追究責任。對社會非法培訓機構舉辦的、以營利為目的的各類公務員考錄培訓班,一旦發(fā)現有干擾公務員正常招錄工作違規(guī)行為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將會同公安、工商、物價、稅務、新聞出版等部門堅決予以查處。
全市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其他未盡事宜,按照山東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本公告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特別提示:
1.本市招考期間的所有公告信息均在濱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bzhrss.gov.cn)、濱州人才網(www.bzrc.cn)和濱州人事考試信息網(www.bzrsks.gov.cn)發(fā)布,請報考人員務必登陸準確的網站查詢有關信息,以免影響報考。
2.報考職位資格條件、資格初審情況,請直接咨詢各用人部門,咨詢電話請到附件1和附件2中查詢。
3.政策咨詢電話:
中共濱州市委組織部 0543-3162280
濱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543-3162973
4.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 0543-3368333
2.2015年濱州市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考試錄用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
中共濱州市委組織部
濱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