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教師資格認定中心關于做好2022年我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制度實施工作的通知》及宜昌市教育局安排部署,為切實做好我市2022年度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定時間、地點及咨詢方式
(一)網上報名時間:4月25日—5月13日(系統(tǒng)開放日7:00-24:00);
現場確認時間:5月10日—5月20日(法定工作日);
體檢時間:4月1日-5月20日(法定工作日)。
(二)現場確認地點:湖北省宜昌市當陽市玉泉街道雄風路91號當陽市市民服務中心(市民之家)2樓207號—210號窗口。
(三)體檢醫(yī)院:當陽市人民醫(yī)院
(四)咨詢QQ群:982678267
咨詢電話:0717-3221086;0717-3221915
二、認定范圍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凡戶籍所在地、居住地(須持有有效期內居住證)在當陽市的中國公民及駐我市部隊現役軍人、現役武警,可在當陽市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當陽市代為審查材料后報宜昌市教育局認定。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秘書局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秘書行政司關于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大陸)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師廳〔2019〕1號)規(guī)定,在我市學習、工作和居住的港澳臺居民,無犯罪記錄,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可在居住地、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可在教師資格考試所在地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歷及其他條件、程序要求與內地(大陸)申請人相同。
應屆畢業(yè)生在春季進行教師資格認定僅能在學校所在地辦理。
每位申請人每年只可以申請認定并取得一本教師資格證書。
教師資格證補換發(fā)人員可同時進行補換發(fā)。
三、申報條件
(一)學歷條件:
申請認定小學、初中教師資格學歷按照《關于我省教師資格認定學歷問題的說明》(鄂教資〔2012〕4號)有關規(guī)定標準執(zhí)行,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按照《關于我省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學歷問題的通知》(鄂教資〔2015〕6號)有關規(guī)定標準執(zhí)行。
(二)普通話水平:申請語文學科或幼兒園教師資格者普通話水平達到國家標準二級甲等及以上;申請其它學科教師資格者普通話水平達到國家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中小學高級教師、中等職業(yè)學校高級講師、高級實驗師、特級教師等均不作為免試依據。
(三)體檢標準:按照《湖北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鄂教師〔2002〕3號)規(guī)定執(zhí)行。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的體檢按照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的規(guī)定執(zhí)行。
四、認定程序
申請人在網報時間段內登錄湖北政務服務網(網址:http://zwfw.hubei.gov.cn/s/index.html),進行用戶登錄,首頁搜索“初中及以下階段(義務教育、學前教育)教師資格認定”,選擇湖北省-宜昌市-當陽市,點擊在線辦理,從“教師資格認定報名”端口進入申報;蛑袊處熧Y格網(www.jszg.edu.cn)通過“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申報。
(一)完善個人信息
在“個人信息中心”頁面完善個人身份等信息,并進行實名核驗。
1.“個人身份信息”。申請人在該欄目需完善性別、民族。申請人可在此頁面修改除“證件類型”和“證件號碼”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師資格考試信息”。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且合格的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查看本人的考試合格證信息。
3.“普通話證書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新增和修改個人普通話信息。
(1)在“核驗證書”類型下,輸入證書編號等信息,點擊“核驗”按鈕,系統(tǒng)將在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核驗普通話證書信息。
(2)如果核驗不到普通話證書信息,請檢查當前核驗的信息是否與證書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證書編號”一致。
(3)經上述步驟仍核驗不到普通話證書信息,請選擇“錄入證書”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小于190KB,格式為JPG)。
4.“學歷學籍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新增和修改個人學歷信息。學籍信息將在認定報名過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敗,需自行添加學籍信息。
(1)在“核驗學歷”類型下,輸入學歷證書編號,點擊“核驗”按鈕,系統(tǒng)將在全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獲取相關信息。
(2)如果核驗不到學歷信息,請檢查當前核驗的信息是否與學歷證書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證書編號”一致。
(3)經上述步驟仍核驗不到證書信息,請選擇“無法核驗的學歷”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小于200KB,格式為JPG)。
(4)中師、幼師等中職學歷,請選擇“無法核驗的學歷”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小于200KB,格式為JPG)。
(5)如您所持有的學歷為港澳臺地區(qū)學歷或者國外留學學歷,無法進行學歷核驗,請選擇核驗類型為港澳臺地區(qū)學歷或國外留學學歷,按照步驟(3)進行操作,并上傳《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或《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5.“學位證書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新增和修改個人學位證書信息。
(二)網上報名
網報時,應注意以下內容:
1.申請地類型。以戶口本申請的選擇“戶籍所在地”;以居住證申請的選擇“居住地”。
2.認定機構。申請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階段教師資格的,選擇“當陽市教育局”為認定機構;申請高中階段(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選擇“宜昌市教育局”為認定機構。
3.現場確認點。選擇“當陽市市民之家”或“當陽市教育局”為確認點。(注意:所有階段教師資格均在當陽市市民之家進行現場確認。
4.在系統(tǒng)中上傳的照片應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文件格式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過200K。本次教師資格認定所有照片均需使用此照片。
5.申請人請點擊個人承諾書圖片,通過手機瀏覽器、微信、
支付寶或其他掃碼工具掃描頁面中彈出的二維碼,并在手機端手寫簽名。提交簽名后,點擊網頁端的“已提交”按鈕,查看簽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點擊合成后的圖片,重新獲取二維碼。如預覽時發(fā)現上傳的《個人承諾書》位置不正確、不清晰或簽名不完整,請務必重新上傳,以免影響認定。
(三)現場確認
1.申請人在規(guī)定時間內攜帶相應申請材料到當陽市市民服務中心(市民之家)進行確認,未按規(guī)定時間進行現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本環(huán)節(jié)可以請他人代辦也可以郵寄材料,但務必準備好相應材料。
2.現場確認地點:湖北省宜昌市當陽市玉泉街道雄風路91號當陽市市民服務中心(市民之家)2樓207號—210號窗口。
3.咨詢聯系電話:0717-3221086(優(yōu)先);0717-3221915。
咨詢QQ群:982678267。
4.現場確認須攜帶以下材料:
(1)需攜帶核驗后退回的原件:①有效期內的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②申請人為當陽戶籍的提交戶口本原件查驗,在居住地認定的提交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原件查驗。
選擇委托代辦或郵遞材料進行現場確認的申請人請將以上兩項材料的復印件附在材料中。
(2)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1張(正規(guī)證件相片,用以辦理教師資格證書,應與網上申報時上傳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寫明姓名、身份證號,其他表格上粘貼的照片不包含在內)。
(3)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請的,應提供軍官證或警官證,如證件上不能顯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證明格式依該部隊或單位的規(guī)定而定,證明應明示申請人服役所在地。
(4)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系統(tǒng)核驗未通過者提交。在審核材料過程中,對于信息系統(tǒng)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歷(中等職業(yè)學校學歷除外),申請人須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學信網www.chsi.com.cn在線申請),否則視為不合格學歷將不予受理。建議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驗證學歷,無法驗證的及時申請認證報告。港澳臺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國外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系統(tǒng)核驗未通過者提交。
(6)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2011年及以前入學的全日制師范教育專業(yè)畢業(yè)的申請人,除按上述要求提交材料外,還須提供教育學、心理學成績以及教育實習合格證明的原件及其復印件,以及高校錄取花名冊申請人信息頁復印件。復印件均須由檔案管理單位加蓋公章并注明與原件相符以及經辦人和聯系電話。
(三)體檢
4月1日-5月20日為本次教師資格認定體檢結果有效期。申請人要求在當陽市人民醫(yī)院體檢,使用正反打印的《湖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或《湖北省幼兒園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見附件1,注意表格類別與申請類別相同),粘貼申報時系統(tǒng)上傳的同底版照片,所有體檢項目必須完檢。體檢結束后,將體檢表格交到當陽市人民醫(yī)院健康管理中心,由認定機構派人進行統(tǒng)一領取,無需申請人重復跑動。體檢若不合格將由醫(yī)院聯系申請人進行復檢。體檢結論為“合格”,并有醫(yī)生簽名和體檢醫(yī)院公章的體檢表才是有效體檢結果(注意:體檢包含抽血項目,請申請人在上午10點前空腹前去體檢)。
(四)認定發(fā)證
符合相應教師資格條件者,予以審核認定,制發(fā)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具體發(fā)放時間將在當陽市人民政府網(http://dangyang.gov.cn/)及當陽教育辦公網(http://dye21.com/dangyangjiaoyu/gsgg/)通知,請及時關注。
聯系人:文雅聯系電話:0717-3221915
五、關于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及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及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認定機構是宜昌市教育局,現場確認點為當陽市市民服務中心(市民之家),由當陽市教育局代為進行初審。申請相應教師資格的人員可登錄宜昌教育局網站(http://jyj.yichang.gov.cn/)查詢相關政策,并下載符合要求的樣表。
六、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每年只可以申請認定并取得一本教師資格證書。申請人應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和現場審核等,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再受理。網報時,申請人應仔細閱讀網報說明,按要求實名注冊認證,真實準確填報信息,因錯報、瞞報導致信息系統(tǒng)無法核驗,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請人承擔。
(二)當陽市教育局將在完成現場確認后發(fā)函對接市公安局進行背景核查,經公安機關核查有犯罪記錄及性侵違法犯罪記錄的,將不予認定發(fā)證。
(三)《湖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使用1張A4紙正反打印,請注意表格要與申請學段相符。申請教師資格相關表樣及資料袋封面,在本公告下方下載(見附件1)。
(四)認定申報材料必須慎重如實填寫。申請人在申請認定過程中如有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行為的,一經查實,依據相關法規(guī),將會受到“撤銷”或“喪失”教師資格的處罰。被撤銷教師資格者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教師資格;喪失教師資格者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五)申請人網報遇有技術問題,參見《申請義務教育階段教師資格網上報名注意事項》(附件2)和《申請人網報常見問題及處理辦法》(附件3),或致電中國教師資格網(010-58800171)咨詢處理。若遇網絡堵塞,也可以在系統(tǒng)開放日的維護時段(17:00~24:00)嘗試錯峰網報。
(六)申請人在體檢和現場確認時要積極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覺履行個人防護義務,服從防控管理要求。
附件1:湖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請注意學段)
《湖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適合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使用,正反打。。.pdf
《湖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適合申請中小學、中等專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人員使用,正反打。).pdf
當陽市教育局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