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廬縣教育局2016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通告
桐廬縣教育局2016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與杭州市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同步進行。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浙江省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和《浙江省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等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章,結合我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實際,對2016年上半年桐廬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1.凡符合教師資格認定條件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均可在受理申請期限內(nèi)向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人事檔案所在地的區(qū)、縣(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含參加全國教師資格考試取得合格證明人員)。
2.根據(jù)教育部規(guī)定,2016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報名實行網(wǎng)上報名結合現(xiàn)場確認的方法進行。我縣受理教師資格申請分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為網(wǎng)上申報階段:
4月1日—4月12日,各申請人登入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http://www.jszg.edu.cn),按照網(wǎng)站提示進入教師資格網(wǎng)上申報系統(tǒng),根據(jù)系統(tǒng)提示填寫報名信息。報名表中的現(xiàn)場確認點必須填寫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人事檔案所在地的區(qū)、縣(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現(xiàn)場確認點(詳見附件2)。
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開放時間為工作日的8:30—17:30,周末及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期間不開放。
第二階段為現(xiàn)場確認、接受申請階段:
4月14、15日,各申請人必須在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人事檔案所在地的區(qū)、縣(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現(xiàn)場確認點提交材料,申請人應當提供有關證件的原件、復印件和有關表格(詳見附件1)。
4月18日,由縣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統(tǒng)一組織體檢。具體體檢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由確認點書面通知。
4月27、28日,由縣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進行受理審查。
3.各申請人在進行網(wǎng)上申報后,由縣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現(xiàn)場確認點進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材料的審查,申請人務必自己到現(xiàn)場確認點上交申請材料。
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過程中的筆試、試講通知及認定的結果等事項,將通過桐廬教育信息網(wǎng)(網(wǎng)址www.tledu.net)文件通知欄進行告知或公示,其中筆試、試講通知的告知時間在5月6日左右,認定結果的公示時間在5月20日左右。請申請人務必注意瀏覽桐廬教育信息網(wǎng)文件通知欄的告知或公示,了解自己的申請情況,我局將不再通過其它途徑進行告知或通知。
4.有關教師資格種類、教師資格認定條件、資格認定申請程序等具體政策,可向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的現(xiàn)場確認點咨詢或在桐廬教育信息網(wǎng)“依法行政”中的“行政許可”欄目查詢。
桐廬縣教師資格認定咨詢電話:64218511、64218512
附件1:2016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網(wǎng)上申報注意事項
附件2:轉(zhuǎn)載杭州市教育局2016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通告
桐廬縣教育局
2016年3月25日
附件1:2016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網(wǎng)上申報注意事項
一、請考生妥善保管個人密碼及報名號,以便查詢個人信息及修改信息(網(wǎng)報結束后個人信息將無法修改)。(考生注意:個人信息填寫完畢后,須點擊“提交”,系統(tǒng)將提示“注冊成功”,注冊完畢。)
二、現(xiàn)場確認時間及地點
1.現(xiàn)場確認流程
(1)材料提交:4月14、15日(正常上班時間),申請人至現(xiàn)場確認點提交相關材料(下附清單),經(jīng)審查合格后通知參加體檢。
(2)4月18日由確認點統(tǒng)一組織體檢,具體體檢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由確認點書面通知。
(3)材料審查、接受申請:4月27、28日(正常上班時間),申請人至現(xiàn)場確認點辦理相關手續(xù)、繳納考試費用(隨帶補充材料)。
2.現(xiàn)場確認地點:桐廬縣教育局會議室(迎春南路298號、縣政府綜合樓一樓)
三、現(xiàn)場確認考生攜帶資料
(一)參加全國統(tǒng)考合格申請人攜帶資料
(1)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暫無年限要求)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身份證正反兩面均需復印);
(2)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自發(fā)證之日起3年內(nèi)有效)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或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頁版證明一份;
(3)人事檔案管理(代理)證明原件(或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4)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注冊提交成功后,重新登錄即可打。;
(5)思想品德鑒定表一份(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首頁“資料下載”欄中下載);
(6)小2寸照片一式四張(必須與網(wǎng)報上傳照片一致;其中二張粘貼在申請表上);
(7)體檢表一份(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首頁“資料下載”欄中下載)。
(二)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攜帶資料
1.非師范類畢業(yè)生
(1)身份證、學歷證書(如研究生學歷隨帶本科學歷證書)、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暫無年限要求)、教育學及心理學合格證書(浙江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頒發(fā),自發(fā)證之日起5年內(nèi)有效)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身份證正反兩面均需復印);
(2)人事檔案管理(代理)證明原件(或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3)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注冊提交成功后,重新登錄即可打。
(4)思想品德鑒定表一份(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首頁“資料下載”欄中下載);
(5)小2寸照片一式四張(必須與網(wǎng)報上傳照片一致;其中二張粘貼在申請表上);
(6)體檢表一份(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首頁“資料下載”欄中下載)。
2.師范類畢業(yè)生:
(1)身份證、學歷證書(如研究生學歷隨帶本科學歷證書)、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暫無年限要求)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身份證正反兩面均需復印);
(2)畢業(yè)成績單、教育教學實習表、師范生證明各一份(成績表、實習表須由檔案管理部門注明復印自原件,并加蓋公章;1999年及以后入學的高等教育師范生須提供師范生證明,證明要求:如申請人屬浙江省內(nèi)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由畢業(yè)學校教務處出具證明;屬浙江省以外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由畢業(yè)學校所在地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師范處或?qū)W生處出具證明);
(3)人事檔案管理(代理)證明原件(或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4)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注冊提交成功后,重新登錄即可打。;
(5)思想品德鑒定表一份(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首頁“資料下載”欄中下載);
(6)小2寸照片一式四張(必須與網(wǎng)報上傳照片一致;其中二張粘貼在申請表上);
(7)體檢表一份(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首頁“資料下載”欄中下載)。
四、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過程中的筆試、試講通知及認定的結果等事項,將通過桐廬教育信息網(wǎng)(網(wǎng)址www.tledu.net)文件通知欄進行告知或公示,其中筆試、試講通知的告知時間在5月6日左右,認定結果的公示時間在5月20日左右。請申請人務必注意瀏覽桐廬教育信息網(wǎng)文件通知欄的告知或公示,了解自己的申請情況,我局將不再通過其它途徑進行告知或通知。
高中段教師資格認定過程中的筆試、試講通知、認定的結果和領證通知等事項將通過杭州教育網(wǎng)(網(wǎng)址www.hzedu.gov.cn)進行告知或公示,其中筆試、試講的告知時間在5月17日左右,認定結果的公示時間在6月1日左右。請申請人務必注意瀏覽杭州教育網(wǎng)的告知或公示,了解自己的申請情況,我局將不再通過其它途徑進行告知或通知。
五、申請人需參加相關體檢全部項目(如胸透等),請申請人根據(jù)自身身體情況酌情安排。
六、如出現(xiàn)報錯確認點、認定機構等情況,更改截止日期為各確認點體檢前一天。
七、所提供表格、復印材料紙張規(guī)格為A4大小。
附件2:轉(zhuǎn)載杭州市教育局2016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通告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浙江省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和《浙江省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等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實際,現(xiàn)將2016年上半年杭州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1.杭州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由杭州市教育局組織,杭州市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具體實施。
2.凡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符合教師資格認定條件的人員,均可在受理申請期限內(nèi)向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人事檔案所在地的區(qū)、縣(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含參加全國教師資格考試取得合格證明人員)。
3.根據(jù)教育部規(guī)定,2016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實行網(wǎng)上報名結合現(xiàn)場確認的方法進行。我市受理教師資格申請分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為網(wǎng)上申報階段:
4月1日-4月12日,各申請人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http://www.jszg.edu.cn),按照網(wǎng)站提示進入教師資格網(wǎng)上申報系統(tǒng),根據(jù)系統(tǒng)提示填寫報名信息。報名表中的現(xiàn)場確認點必須填寫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人事檔案所在地的區(qū)、縣(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現(xiàn)場確認點(詳見附件1)。
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開放時間為工作日的8:30—17:30,周末及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期間不開放。
第二階段為現(xiàn)場確認、接受申請階段:
4月14、15日,各申請人必須至本人戶籍所在地或人事檔案所在地的區(qū)、縣(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現(xiàn)場確認點提交材料,申請人應當提供有關證件的原件、復印件和有關表格(詳見附件2)。
4月16-19日,由各區(qū)、縣(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統(tǒng)一組織體檢,具體時間由確認點通知。
4月27、28日,由各區(qū)、縣(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進行受理審查。
4.各申請人在進行網(wǎng)上申報后,由各區(qū)、縣(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進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材料的審查,審查通過后由各區(qū)、縣(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報杭州市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杭州市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具體組織實施認定工作。
高中段教師資格認定過程中的筆試和試講通知、認定的結果公布、領證通知等事項將由杭州市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通過杭州教育網(wǎng)(網(wǎng)址www.hzedu.gov.cn)進行告知或公示,其中筆試、試講的告知時間在5月17日左右,認定結果的公示時間在6月1日左右。請申請人務必注意瀏覽杭州教育網(wǎng)的告知或公示,了解自己的申請情況,我局將不再通過其它途徑進行告知或通知。
5.有關教師資格種類、教師資格認定條件、資格認定申請程序等具體政策,可向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的現(xiàn)場確認點咨詢或在杭州教育網(wǎng)“辦事大廳”中的“行政許可”欄目查詢。
杭州市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咨詢電話:87917210。
附件:1.杭州市教師資格認定現(xiàn)場確認點信息表
2.2016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網(wǎng)上申報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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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教育局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