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廣州市民防辦公室直屬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jù)實際工作需要,為進一步強化人防隊伍建設,增強人防工程建設和管理的力量,現(xiàn)我辦直屬事業(yè)單位(廣州市人防項目建設中心)將本著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2009〕第139號令)和廣州市關于事業(yè)單位進員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4名,現(xiàn)發(fā)布公告如下。
一、用人單位及招聘崗位
用人單位廣州市人防項目建設中心為廣州市民防辦公室下屬的正處級財政核撥事業(yè)單位(公益一類)。負責市一級直屬人防項目的籌建工作;負責市委、市政府預備指揮所和市直屬單建式人防工程的建設、維護、管理及擬訂應急搶險搶修方案等工作。本次公開招聘崗位為高級工程師1名、工程師1名、職員2名(具體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見附表)。
二、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三)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技術條件、任職資格、職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身體健康;
(五)廣州市戶籍,非廣州市戶籍的應滿足入戶廣州的條件;
(六)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diào)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接受其報名申請。
應聘人員向用人單位提供的資料應真實有效,如發(fā)現(xiàn)有弄虛作假的行為,用人單位有權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
附表:
崗位名稱 |
崗位類型 |
人數(shù) |
崗位級別 |
學歷學位 |
條 件 |
高級工程師 |
專業(yè)技術崗 |
1 |
副高級 |
本科及以上學歷 |
1、限廣州市戶籍或能滿足入戶廣州市的條件; |
工程師 |
專業(yè)技術崗 |
1 |
中級 |
本科及以上學歷 |
1、限廣州市戶籍或能滿足入戶廣州市的條件; |
職員 |
管理崗 |
2 |
九級(科員級) |
本科及以上學歷 |
1、限廣州市戶籍或能滿足入戶廣州市的條件; |
注:招聘條件中所涉及的年齡、年限等時間點的計算截止到2014年2月8日公告發(fā)布之日。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方式:采取網(wǎng)上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xiàn)場報名。應聘人員登錄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http://www.hrssgz.gov.cn),按網(wǎng)上提示辦法進行報名,填寫個人信息及打印準考證等。
(二)報名時間:2014年2月23日12時至2014年2月26日17時。
(三)每位應聘人員只能選擇1個職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如果某職位資格初審合格人數(shù)不足1:5,則不開考或調(diào)整招考人數(shù)。
(四)準考證打印時間:2014年3月2日12時起。
四、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考試的方式進行,包括筆試和面試。
考試總成績采用百分制?偝煽冞_到60分以上(含60分)者,按照分數(shù)高低排列名次,擇優(yōu)錄取。
(一)筆試
1、筆試內(nèi)容: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筆試范圍為申論和專業(yè)內(nèi)容。筆試成績采用百分制,占考試總成績的30%。
2、筆試時間:2014年3月9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時。
3、筆試地點:廣州(詳見準考證)。
4、筆試要求:筆試成績達到60分以上(含60分)才具備面試資格。
(二)資格復核
2014年3月28日進行資格復核,通過資格審查者方可參加面試。參加資格復核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薄、學歷學位證書(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的,需同時提供廣東省學歷鑒定部門出具的學歷學位鑒定證明)、專業(yè)資格證書,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或所在學校蓋章的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等招聘崗位要求的證明材料,已婚人員還應提供結婚證明和計劃生育證明。上述材料必須是原件,缺少者原則上不得參加面試。資格復核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面試
1、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占考試總成績的70%。
2、面試對象人數(shù)根據(jù)招聘崗位按1:5的比例確定,筆試成績按照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面試名單。
3、面試時間:2014年4月15日上午8:30時前抽簽確定面試順序,9:00時開始面試。
4、面試地點:詳見“廣州市民防網(wǎng)”的通知公告欄。
(四)成績
考試總成績和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和“廣州市民防網(wǎng)”的通知公告欄上發(fā)布。
五、體檢
在考試總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中,依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崗位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統(tǒng)一到用人單位指定的醫(yī)院進行體檢。
六、考察
考試、體檢結束后,聘用單位人事部門到擬聘人員工作單位或學校進行考察,了解擬聘人員的情況。
七、確定擬聘人員及公示
根據(jù)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和“廣州市民防網(wǎng)”進行7個工作日的公示,對擬聘人員有異議的,將在7個工作日內(nèi)進行復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崗位確無合適人選的可空缺。
八、聘用
用人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辦理相關手續(xù)。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內(nèi)或試用期滿,經(jīng)考核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又不同意用人單位調(diào)整工作崗位的,用人單位有權單方解除聘用合同;試用期滿,經(jīng)考核勝任崗位要求的,正式聘用。
九、本公告由廣州市民防辦公室秘書處負責解釋。
聯(lián)系人:楊曉明 電話:020-86119980
周運平 電話:020-36750058
李林娜 電話:020-36750036
投訴電話:020-86119905
傳真:020-36750013 020-86119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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