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提高我縣治安防范能力,進一步加強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經縣政府批準,決定為獻縣公安局公開招聘巡防隊員50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此次巡防隊員公開招聘工作在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監(jiān)督下,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縣公安局組織實施,縣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
二、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實行公開招聘,在考試考核的基礎上擇優(yōu)聘用。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熱愛公安巡防工作,思想積極上進,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本人及家庭成員中無違法犯罪記錄;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為人民服務的精神,自愿從事社會治安巡邏工作,具有較強的吃苦耐勞和奉獻精神;
3、男性,全日制普通中專(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畢業(yè)生、退伍軍人;
4、年齡18周歲—30周歲(1996年5月20日至1984年5月20日之間出生);在我縣公安局基層所隊及科室崗位工作滿10年,現(xiàn)仍在崗工作的臨時人員,經公安局認可后,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96年5月20日至1974年5月20日之間出生)。
5、身體健康,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及色弱、無殘疾、無紋身,無傳染性疾病,雙眼矯正視力在5.0(含)以上,身高170厘米(含)以上,體重不超過85公斤(在報名時進行查驗和測量)。
6、獻縣戶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曾受過黨紀、政紀處分及勞動教養(yǎng)、治安處罰的;
2、曾受過刑事處罰、行政拘留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3、正在接受紀檢、監(jiān)察、司法部門調查的;
4、曾因違反警務輔助人員相關管理規(guī)定,被解除勞動合同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它情形。
(三)對于取得英語四級及以上證書的報名人員,給予筆試加5分照顧;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給予筆試加5分照顧;在部隊期間從事衛(wèi)生員、無線電報務員、優(yōu)秀“四會”教練員,且具有相應證書的報名人員給予筆試加5分照顧;具有散打、攀爬、擒拿格斗、摔跤特長的報名人員(以相應資格證書為準)給予筆試加5分照顧;在我縣公安局基層所隊及科室崗位工作滿10年,經縣公安局認可的,現(xiàn)仍在崗工作的臨時人員,給予筆試加5分照顧。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報名。報考人員可登陸獻縣政務信息網(網址:www.xianxian.gov.cn )下載并持《獻縣公安局公開招聘巡防隊員報考資格審查表》(一式兩份),連同本人身份證(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戶口本、畢業(yè)證、退伍證及相應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6張到報名地點報名。每人交納考務費100元。
報名時間:2014年5月21日至2014年5月22日。
報名地點: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七樓事業(yè)股。
(二)、資格審查。根據本方案規(guī)定的招聘條件和要求,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縣公安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與招聘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報名資格。資格審查結果在獻縣政務信息網上公示。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于2014年 6月3日—6月4日到人社局七樓事業(yè)股領取筆試準考證。
(三)考試
考試分筆試、體能測試和面試,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筆試、體能測試和面試占總成績的比例按以下方法計算:筆試占40%,體能測試占30%,面試占30%,成績保留兩位小數。
1、筆試:筆試參考人數與招聘計劃原則上比例達到2:1方可開考,如達不到開考比例,按招聘崗位以參考人數2:1重新確定招聘計劃并繼續(xù)履行招聘程序。
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方式,地點及時間以準考證為準。筆試內容為《治安管理處罰法》、《人民警察法》及時事政治等。考試時間90分鐘,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在獻縣政務信息網上公布。
2、體能測試:滿分100分。項目有1000米跑(占40分)、俯臥撐(占30分)、引體向上(占30分)。體能測試成績在獻縣政務信息網上公布。體能測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根據招聘計劃數和筆試、體能測試成績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按照2: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比例內末位成績并列的都進入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面試的形式,滿分100分。面試結束后在面試地點公布成績,并在獻縣政務信息網上公布。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
根據招聘計劃,按筆試、體能測試和面試折合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筆試、體能測試和面試折合的綜合成績并列者,以筆試成績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筆試成績也并列者,加試筆試以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費用由參加體檢人員自付,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體檢出現(xiàn)不合格的人員,按照筆試、體能測試和面試折合的綜合成績依次遞補,綜合成績相同的參考筆試成績。
六、考核
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縣公安局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核,在此基礎上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己顺霈F(xiàn)不合格人員的補充辦法同體檢。
七、公示
對擬聘用人員,在獻縣政務信息網進行公示,時間七天,接受社會各界監(jiān)督。公示無異議后辦理相關手續(xù)。
八、受聘人員的管理和待遇
(一)管理
1、受聘人員由縣公安局統(tǒng)一管理,主要職責是配合執(zhí)行城區(qū)范圍內街巷巡邏任務,維護社會治安。受聘人員一律實行人事代理,由縣人力資源市場管理人事檔案、負責調整工資、繳納社會保險等有關事項。由用人單位與其簽訂為期三年的勞動合同,并負責日常管理及年度考核工作。合同期滿,根據用人單位實際及受聘人員工作情況選擇續(xù)聘或解聘。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連續(xù)簽訂勞動合同時間不超過九年。
2、用人單位接收受聘人員后辦理勞動用工備案手續(xù)并與縣人力資源市場簽訂人事代理委托協(xié)議。
3、受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三個月(包含在三年聘期內),試用期滿后,由用人單位進行考核,經考核合格的繼續(xù)使用,考核不合格的,終止委托代理,取消其聘用資格。
(二)工資及待遇
試用期間待遇800元/月,試用期滿合格的工資執(zhí)行我縣同期最低工資標準; 聘用期內,受聘人員享受規(guī)定的社會保險,個人部分由個人負責繳納,單位部分由單位統(tǒng)一支付。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工作要嚴格堅持規(guī)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及違反回避制度等規(guī)定的行為發(fā)生,對違反考試規(guī)定及聘用紀律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追究當事人責任。凡考生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體能測試、面試、體檢、考核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監(jiān)督,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確保公開招聘工作順利進行。
咨詢電話:0317-6010369
201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