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民委直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精神,結合我團工作實際,公開招聘2014年應屆大學畢業(yè)生。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的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熱愛民族文化藝術事業(yè),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強烈的事業(yè)心、責任感和敬業(yè)精神。
(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yè)知識、業(yè)務技能及其他條件。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舞蹈表演專業(yè)2名,男女不限,京外生源,本科學歷,少數民族優(yōu)先考慮。
(二)舞蹈學專業(yè)1名,男女不限,京外生源,碩士研究生學歷,少數民族優(yōu)先考慮。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應聘者可持應聘簡歷到中央民族歌舞團人事處報名,也可通過郵寄、傳真或發(fā)送電子郵件等形式報名。報名截止到2014年6月12日。
(二)資格審查
按照招聘計劃的要求對應聘人員的應聘資格進行審查,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員參加考試考核。
(三)考試考核
組成由用人部門、人事處及相關專業(yè)專家參加的考核小組,對應聘者綜合考核。舞蹈表演、舞蹈學專業(yè)應聘者均不進行筆試,直接進入面試。經藝委會或考核小組評議,按綜合成績排序,擇優(yōu)錄取,確定擬引進對象。
面試初步安排在2014年6月中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四)審批
人事處將擬引進對象的審核意見報團黨委審議并通過。
(五)體檢
通知擬接收高校畢業(yè)生到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人員的空缺,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遞補。
(六)公示
經審查合格的擬接收高校畢業(yè)生名單在國家民委網站、中央民族歌舞團網站和全團范圍內公示7個工作日。
(七)錄用
公示無異議的擬接收高校畢業(yè)生,履行報批程序后,簽定聘用合同,辦理錄用手續(xù)。
接收工作由中央民族歌舞團紀檢監(jiān)察處進行全程監(jiān)督,對群眾的檢舉、申訴等,認真核查,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紀行為進行嚴肅查處。
四、聯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中關村南大街19號中央民族歌舞團人事處。
電話(傳真):010-68438575郵編:100081
網址:http://www.zymzgwt.com.cn
電子郵件:mgzhaopin@sohu.com
中央民族歌舞團
201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