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中央政法委政法綜治信息中心決定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政法綜治信息中心是中央政法委直屬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主要負責政法、綜治相關業(yè)務軟件的組織研發(fā)和普及推廣,以及全國政法信息網、機關內網等網絡系統(tǒng)的運行維護等工作。現(xiàn)將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招聘崗位和名額
此次公開招聘政法綜治信息中心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4名,具體崗位和名額如下:
招聘崗位:中央政法委政法綜治信息中心國內信息收集技術崗201401、國外信息收集技術崗201402。
崗位描述:崗位201401主要從事國內政法綜治信息收集,服務于預防打擊犯罪、維護社會秩序;崗位201402主要從事國外法律、政治、經濟、社會、新聞傳媒等領域的信息收集,服務于預防打擊犯罪、維護社會秩序。根據(jù)崗位性質和工作強度,此次招聘的崗位適合年輕男性從事。
招聘名額:崗位201401(2名)、崗位201402(2名)。
二、公開招聘范圍和資格條件
(一)公開招聘范圍
此次公開招聘,從2014年應屆碩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北京戶籍往屆碩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中選拔。
(二)崗位201401資格條件
1.中共黨員;
2.全國院校2014年應屆碩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北京戶籍往屆碩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
3.專業(yè)要求:法學、政治學、社會學、新聞傳播學或經濟學;
4.各學習階段均獲得相應的學歷、學位;
5.應為35周歲以下(1979年6月24日之后出生);
6.身體健康。
(三)崗位201402資格條件
1.中共黨員;
2.全國院校2014年應屆碩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北京戶籍往屆碩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教育部認證的海外院校2014年應屆碩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北京戶籍往屆碩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
3.專業(yè)要求:法學、政治學、社會學、新聞傳播學或經濟學、英語;
4.具有較高的英語水平;
5.各學習階段均獲得相應的學歷、學位;
6.應為35周歲以下(1979年6月24日之后出生);
7.身體健康。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本次公開招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涉嫌違法違紀被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
4.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在事業(yè)單位從事工作的其他情形的。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為2014年6月24日9:00至7月2日17:00。
(二)報名方式及要求
報考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中國長安網“中央政法委政法綜治信息中心公開招聘系統(tǒng)”(以下簡稱“公開招聘系統(tǒng)”,網址:www.chinapeace.org.cn),完整填寫相關信息,通過網絡在線提交報名。報考人員需下載打印報名表,并經所在學校、單位審核簽署意見、加蓋公章,在資格復審時提供紙質報名表。報考人員提供的全部信息和相關資料應準確無誤、真實有效,有弄虛作假、隱瞞事實行為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考試、應聘資格;已經聘用的,取消聘用。報名咨詢電話:010-85099740。
(三)資格審查
中央政法委機關黨委依據(jù)報名表進行資格審查,審查結果將反饋至報考人員的郵箱。
四、考試
考試由中央政法委機關黨委統(tǒng)一組織,分筆試和面試兩個部分。
(一)筆試
2014年7月8日發(fā)布筆試公告,7月12日進行筆試。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按筆試公告要求在指定時間的、地點領取準考證(需攜帶本人身份證)。
崗位201401筆試設置2門科目:綜合素質測評和信息收集分析測試。
崗位201402筆試設置3門科目:綜合素質測評、信息收集分析測試和英語。
崗位招聘人數(shù)與參加筆試人數(shù)比例一般應達到1:5,最低不少于1:3。少于1:3時,則取消該招聘崗位。
筆試5日后,筆試人員可通過“公開招聘系統(tǒng)”筆試成績公告查詢本人筆試成績。
(二)面試
2014年7月17日發(fā)布面試公告,7月18日資格復審,7月21日進行面試。
1.面試人員確定
根據(jù)各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崗位招聘人數(shù)與面試人數(shù)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
2.資格復審
入圍面試人員需本人持有關證件和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需提供的材料為:報名表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學習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認證的英語國家院校學歷學位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3.面試方式
崗位201401面試采取無領導小組討論方式進行。
崗位201402面試采取實際操作的方式進行。
面試5日后,面試人員可通過“公開招聘系統(tǒng)”面試成績公告查詢本人面試成績。
五、考察和體檢
按筆試與面試成績5:5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按崗位招聘人數(shù)與考察人數(shù)1:2的比例,確定差額考察對象?疾熘邪l(fā)現(xiàn)有影響招聘情形的,可從該崗位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根據(jù)考察情況,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不合格的,可視考察情況遞補另一考察對象。
六、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中央政法委機關黨委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