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長沙市人民政府批準,長沙市公安局公開招錄30名警務輔助人員,負責市委、市政府大樓的安全保衛(wèi)和巡防應急工作。根據(jù)《長沙市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長政辦發(fā)【2013】34號),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錄計劃
計劃招錄警務輔助人員30名。
二、招錄條件
(一)男性,年齡在30周歲(1983年9月3日以后出生)以下,身高175厘米以上。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職責的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和相應工作能力;
(五)招錄合格后,服從分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錄條件:
(一)曾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曾受過行政拘留、勞動教養(yǎng)的;
(三)曾因違反警務輔助人員相關管理規(guī)定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被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其他不符合警務輔助人員報考的情形。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本次招錄工作實行現(xiàn)場報名。
現(xiàn)場報名時間為:2014年 9 月 9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報名地點:長沙市人才市場(賀龍體育場南門)。
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證件(身份證、畢業(yè)證等)原件、需要填寫《長沙市2014年招錄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報名與參加面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參考資格。
四、面試
本次招錄不進行筆試,以面試成績?yōu)闇省?/P>
面試人員為通過資格審查人員,面試參照結構化面試,設2道考題,時間為5分鐘。
五、體檢
面試結束后,根據(jù)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職位計劃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的人選。
體檢參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和《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執(zhí)行。報考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時,可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對可以復檢的項目申請復檢。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凡不參加體檢以及不在規(guī)定時間按要求完成體檢的報考人員,不得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的考生,取消其體檢資格,并根據(jù)違紀事實做出處理。
六、考察
參照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及相關政策和擬錄用職位的要求,采取各種形式,對體檢合格考生進行全面考察。
七、錄用
體檢和考察結束后,長沙市公安局將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與合格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當出現(xiàn)報考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的情況,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八、紀律與監(jiān)督
相關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將全程監(jiān)督招錄工作。對違反公開考試招錄紀律、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錄用資格。
九、相關待遇
錄用人員的工資福利(按照《關于長沙市警務輔助人員工資福利待遇標準的意見》(長人社發(fā)【2013】70號)文件執(zhí)行)、裝備配置、教育培訓及日常管理所需經費等由市財政全額保障,并按規(guī)定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十、本次招錄政策由長沙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長沙市公安局
二〇一四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