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甘肅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工作需要,經市政府同意,酒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公開招聘酒泉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專業(yè)技術人員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權利。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三)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能力,全日制本科預防醫(yī)學專業(yè)畢業(yè),取得本科畢業(yè)證和學士學位證書。
(四)身體健康,具有適應招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年齡要求: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見《2015年酒泉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開招聘專業(yè)技術人員崗位列表》。
(七)受過治安、刑事處罰及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考。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
1、報名地點:酒泉市肅州區(qū)神州路26號,酒泉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辦公室(房號305號)。
2、報名時間:2015年1月16日至20日,每天8時30分至18時。
3、報名時需提交以下相關材料:
(1)《酒泉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現場提供或自行下載打印);
(2)《誠信承諾書》(見附件,現場提供或自行下載打印);
(3)畢業(yè)證書、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2015年即將畢業(yè)的學生提供學籍證明和就讀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部門提供的推薦證明;
(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證件照4張,并現場采集準考證照片;
(6)有工作單位的報名人員須持有本人所在單位人事管理部門同意報名的證明。
報名提供的材料要求真實、準確,凡提交虛假信息報名的,一律取消報考資格。
報名前,應聘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和“招聘崗位條件”,報名時,每位考生限報招聘崗位列表中的一個崗位。
4、資格復審工作由酒泉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在報名時同時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按規(guī)定繳納考務費150元。未按期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考試考核
報名人數達到擬招聘崗位數2:1的,采取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選拔,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根據筆試、面試綜合成績確定擬聘用人員;報名人數達不到擬招聘崗位人數2:1的,采取考核和面試的方式進行選拔,根據考核和面試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
(一)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形式,實行百分制,考題范圍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知識。
準考證由酒泉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統(tǒng)一印制、發(fā)放。
領取準考證時間:2015年1月22日-23日。
領取準考證地點:酒泉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辦公室。
考試時間:2015年1月24日上午9時至11時。
考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二)考核
考核工作由酒泉市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酒泉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組織實施,對應聘人員進行綜合考核。考核方式為:與報名應聘人員面談,查閱有關證書,了解所學課程、專業(yè)方向、學術背景、興趣特長、就業(yè)意愿;征詢應聘人員畢業(yè)院校意見,核查學業(yè)成績和在校期間的表現,有工作經歷的,征詢原工作單位意見,了解應聘人員在原單位的工作業(yè)績和現實表現。考核合格人員,進入面試。
(三)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由酒泉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通知考生。面試實行百分制。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采取筆試和面試方式的,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30%(即:總成績=筆試成績×70%+面試成績×30%)。
采取考核和面試方式的,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
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按照各招聘崗位計劃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員。
四、體檢和考察
體檢和考察在市人社局、市衛(wèi)計委的監(jiān)督指導下,由酒泉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組織。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人社部發(fā)〔2013〕58號)文件執(zhí)行,在指定的醫(yī)院進行。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經考生本人提出申請,按規(guī)定的時間在指定的醫(yī)院組織復查。原則上復查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查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人選。考察由市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組織酒泉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實施,通過應聘人員就讀院校、原戶籍地公安派出所、鄉(xiāng)鎮(zhèn)(社區(qū)),對考察人選的政治素質、遵紀守法、道德品質、工作業(yè)績(學習成績)、家庭情況及主要特長等進行綜合考察,形成書面考察結論。
五、復審
擬聘人員中有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的,學生畢業(yè)后,由市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組織酒泉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對擬聘人員的畢業(yè)證、學位證、就業(yè)報到證等相關證件資料進行復審,未能按期取得畢業(yè)證和學位證的,終止擬聘協(xié)議。
六、公示
擬聘用人員在酒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同時在酒泉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網站公示,并在酒泉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張貼。公示期為7天。
七、聘用
公示后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經市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核,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按照崗位設置管理有關規(guī)定確定崗位等級、簽訂聘用合同、兌現相應待遇,并按規(guī)定辦理戶籍遷轉等相關手續(xù)。
八、其他事項
1.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2.凡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發(fā)現,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3.體檢、考察、復審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形成的崗位空缺,本次招聘不進行遞補。
4.本次招聘,凡是被取消聘用資格或自主放棄參加考試的,所繳費用不予退還。
5.本次招聘的專業(yè)技術人員,一經聘用,五年內不允許調離本單位。
附:1.《酒泉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招聘專業(yè)技術人員報名表》;
2.《誠信承諾書》;
3.《2015年酒泉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開招聘專業(yè)技術人員崗位列表》。
咨詢電話:0937—2618488
監(jiān)督電話:0937—2662635
酒泉市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咨詢電話:0937-2614206
酒泉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咨詢電話:0937-2657259
酒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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