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2015年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事業(yè)單位(非中小學教師崗位)人員簡章
為滿足2015年我市事業(yè)單位補充人員的需要,根據(jù)《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fā)[2011]155號)、《梧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梧政發(fā)[2012]52號)及《關于印發(fā)廣西壯族自治區(qū)2015年度設區(qū)市以下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發(fā)[2015]23號)的文件精神,我市定于2015年6月27日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zhèn)涞脑瓌t,堅持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二、招聘指標
梧州市各級事業(yè)單位(不含中小學教師崗位)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430名,具體招聘的單位、崗位、人數(shù)和條件詳見《梧州市2015年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事業(yè)單位(非中小學教師崗位)人員計劃表》(以下簡稱《計劃表》)。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三)身體健康,能適應工作崗位的需要;
(四)具有應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條件;
(五)資格條件:
1.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9年5月26日至1997年5月26日期間出生),具有中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或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4年5月26日以后出生);
2.具有國家承認學歷(原則上,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7月31日,否則招聘單位將取消其應聘資格)和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現(xiàn)役軍人;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違法違紀行為、受到禁止報考處罰未到期的人員;依法被辭退公職未滿五年的人員;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4.報考人員與招聘單位的領導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財務工作的崗位;
(六)招聘條件有時間限制的,計算截止日期以2015年5月26日為界;
(七)如有戶籍條件限制的,入戶登記時間為2015年5月26日24:00時以前;
(八)定向公開招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應具備以下條件:
定向公開招聘對象為服務期滿(以各項目規(guī)定的服務期為準)且服務期內年度考核均達到合格(稱職)以上等次的我區(qū)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即“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高校畢業(yè)生到農村基層支教、支農、支醫(yī)和扶貧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城市街道(社區(qū))黨建組織員”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提供《服務基層項目證明》原件的截止時間為7月31日。
(九)對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員,招聘單位不得拒絕其報名。
四、報名
梧州市2015年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事業(yè)單位(非中小學教師崗位)人員實行網(wǎng)上報名、網(wǎng)上資格審查、網(wǎng)上交費、網(wǎng)上打印準考證。
(一)網(wǎng)上報名填表
凡符合本簡章報考條件要求者,在梧州市人才網(wǎng)(http://www.wzrc.gx.cn/)報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報考者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登錄梧州人才網(wǎng)(http://www.wzrc.gx.cn/)的“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專題”進入報名系統(tǒng),填寫《梧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同時上傳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照片上傳后招聘單位才能審核資格條件),認真核對信息無誤后提交,經審查合格并繳費后,在同一網(wǎng)站上自行下載打印《報名表》一式三份并妥善保存,對打印的《報名表》由報考者本人簽名確認。
網(wǎng)上報名填表時間:2015年5月26日9:00時-6月3日17:00時
報名、繳費、準考證下載及招聘單位聯(lián)系方式等有關事項及要求詳見梧州人才網(wǎng)(http://www.wzrc.gx.cn/)“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專題”。
(二)資格審查
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按照市人社局提供的方式進入網(wǎng)上資格預審系統(tǒng),依據(jù)本簡章規(guī)定的招聘崗位資格條件在網(wǎng)上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在兩個工作日內提出是否同意報考的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考;不同意報考的要簡要說明理由。
招聘單位應指定專人嚴格按照簡章公布的崗位條件認真負責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如審查不嚴造成失誤,從而導致的損失由招聘單位承擔相應責任。
報考者要認真核對報考崗位的招聘條件,凡是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報考資格,責任由報考者承擔。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不得再改報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在報名期內,可以再改報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
資格審查時間:2015年5月26日9:00時-6月5日17:00時。
(三)繳納考試費及發(fā)票領取時間
經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審查同意的報考者,按規(guī)定應繳納考試費100元(每人每科50元)。若未按期交費者視為自動放棄報名。網(wǎng)上交費辦法詳見梧州人才網(wǎng)(http://www.wzrc.gx.cn/)“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專題”相關內容。
網(wǎng)上繳費時間:2015年5月26日9:00時-6月6日17:00時
需領發(fā)票者,請在下列時間辦理:2015年6月25日(周四)、6月26日(周五)上午9:00—11:30時,下午15:00—17:00時在梧州市人才市場綜合部(梧州市西堤三路11號),憑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報名表領取。
(四)從網(wǎng)上下載打印準考證方法及時間
資格審查合格并已交考試費的報考者,請從梧州人才網(wǎng)(http://www.wzrc.gx.cn/)“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專題”準考證打印入口下載打印準考證(必須打印出上傳的電子照片,自貼照片無效)。報考者按準考證上的時間、地點參加公共科目筆試。筆試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準考證,以上兩證不全者,不能參加考試。
網(wǎng)上下載打印準考證時間:2015年6月21日9:00-6月27日17:00
(五)開考的比例
招聘崗位與報名人數(shù)的開考比例原則上不能少于1:3。對招聘崗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確因工作急需補缺的,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在報考繳費時間結束后3天內(2015年6月7日-6月9日)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方能開考;確實不能開考的崗位,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由招聘單位及時告知報考人員,報考人員在2天內(2015年6月11日9:00—6月12日17:00)選擇報考其他崗位。
(六)改報及退費
如考生所報考的崗位因不足開考比例而取消開考的,可以申請改報或退費。改報考生可在2015年6月11日9:00—6月12日17:00在網(wǎng)站上直接改報其他崗位。招聘單位在2015年6月11日9:00—6月13日17:00審核改報人員信息,不想改報或改報不成功的考生,報名費退還回原繳費卡。
五、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1.筆試內容和方式:筆試科目為《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和《公共基礎知識》,每科分值為100分。采用閉卷方式。
2.筆試時間:2015年6月27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
下午15:00-17:00公共基礎知識
3.筆試地點:梧州市區(qū),具體地點見《準考證》。
4.筆試成績公布:2015年7月15日后,報考人員可登陸梧州人才網(wǎng)(http://www.wzrc.gx.cn/)查詢筆試成績。
5.照顧加分:少數(shù)民族加3分。
6.筆試成績計算:筆試成績=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成績+照顧加分。
7.確定合格分數(shù)線: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由梧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劃定,并通過梧州人才網(wǎng)(http://www.wzrc.gx.cn/)向社會公布。
(二)面試
1.面試入圍人選資格初審
筆試成績沒有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報考人員不能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根據(jù)計劃招聘人數(shù)與面試人選1∶3的比例,按照筆試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擬進入面試范圍的人選,比例內末位考生出現(xiàn)筆試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擬進入面試范圍人選。
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負責通知擬進入面試范圍人選將報名申請材料通過傳真、郵寄或個人送達的方式,給招聘單位進行面試資格審查。具體包括以下材料復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和學位證、報名登記表、戶口簿、工作經歷證明(報考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報考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面試入圍人選,還需提供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基層項目證明》以及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等。
對于在職的報考人員,開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確有困難的,經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可延期提供相關證明,但必須在考核、體檢前提供。
出現(xiàn)未通過資格審查或自愿放棄面試資格人員的,按照筆試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人員,遞補人選的資格審查同上。
招考崗位通過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數(shù)達不到規(guī)定的面試比例,又確需進人的,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才能進入面試。招考崗位沒有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時,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已確定的面試人選名單由招聘單位在梧州人才網(wǎng)、本單位工作區(qū)域內公示5個工作日,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由招聘單位電話或函件通知進入面試人員。
2.發(fā)布面試公告
參加面試人選確定后,由面試實施機關在梧州人才網(wǎng)(http://www.wzrc.gx.cn/)上發(fā)布面試公告。面試公告發(fā)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不再遞補面試人選,按實有人員進行面試。
3.面試資格復審
面試前,各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將現(xiàn)場對進入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前述報名申請材料的原件。材料審核無誤的且符合崗位條件的,當場發(fā)放《面試通知書》;提供的原件與資格初審時提供的復印件不符取消面試資格,所有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面試資格復審時間: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另行通知。
4.面試的組織和實施
市屬事業(yè)單位的面試工作由其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各縣(市、區(qū))事業(yè)單位的面試工作由各縣(市、區(qū))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相關主管部門組織。
面試人員名單在梧州人才網(wǎng)(http://www.wzrc.gx.cn/)和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網(wǎng)站或政務信息欄上公布,面試時間、地點和有關要求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委托招聘單位書面通知其本人。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不再遞補面試人選,按實有人數(shù)進行面試。
面試實行嚴格驗證制度。進入面試的報考者須按本《簡章》規(guī)定攜帶身份證、面試通知書,經負責組織面試的部門驗證無誤后才能進入面試。
5.面試方式
可采取結構化面試、情景模擬、實際操作等多種形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未達60分者,不得確定為考核人選?忌嬖嚂r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貫、畢業(yè)院校、工作單位、父母情況等個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試成績按零分處理,其余的酌情扣3-5分。面試成績在每個招聘崗位面試結束時當場公布。
經人社部門核準開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試時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該崗位考生成績須達到該考場面試滿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進入下一程序?忌煽冞_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該崗位招聘。
(三)考試總成績確定
按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各50%權重計算考試總成績?荚嚳偝煽=筆試總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總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成績+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成績+加分)÷2;成績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
六、考核
招聘單位根據(jù)招聘崗位人數(shù),按考試總成績在面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考核人選;考試總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分者進入考核程序。如此時出現(xiàn)面試成績也相同,則以筆試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成績高分者進入體檢程序。
考核工作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意識、道德品質修養(yǎng)、人際溝通能力、心理調適能力、學習工作情況、身體狀況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全面、客觀、公正地確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結果。因考核不合格出現(xiàn)空缺時,其缺額可從報考同一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遞補。
七、體檢
(一)招聘單位根據(jù)考試、考核結果按招聘崗位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
(二)報考市直、城區(qū)所屬事業(yè)單位的體檢人員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到有相應資質的醫(yī)院進行體檢;報考各縣(市)所屬事業(yè)單位的體檢人員由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組織到縣級以上具有相應資質的醫(yī)院進行體檢。
(三)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的體檢標準執(zhí)行,有行業(yè)體檢標準的按行業(yè)體檢標準執(zhí)行。除衛(wèi)生部核準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職業(yè)外,不得要求進行乙肝項目的檢測。
(四)體檢費用由體檢者承擔。
(五)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允許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聯(lián)系到有相應資質的醫(yī)院進行復檢,原則上,復檢不得在原體檢醫(y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六)體檢出現(xiàn)不合格的,從報考同一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公示
對通過考試、考核、體檢擇優(yōu)確定的擬招聘人員實行公示制度。擬招聘人員名單在招聘單位內張榜公示,同時在梧州人才網(wǎng)、市(縣)人才網(wǎng)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經公示無異議后,按管理權限辦理審批和聘用手續(xù)。
九、人員聘用
(一)經公示無異議,由招聘單位填寫《梧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經主管部門或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辦理聘用手續(xù)。
(二)招聘單位應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合同書》。簽訂聘用合同時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受聘人員為初次就業(yè)的大中專畢業(yè)生,試用期最長不能超過12個月。試用期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和自治區(qū)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fā)現(xiàn)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三)通過公開招聘新進事業(yè)單位的初任人員,在聘用期間,享受在編人員待遇,具體辦法按國家和自治區(qū)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辭聘或解聘后,按國家和自治區(qū)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十、加強領導,強化監(jiān)督
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各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和工作程序,規(guī)范操作,面向社會公開,增強工作的透明度,自覺接受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jiān)督。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考試招聘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加大監(jiān)督檢查工作力度,各招聘單位的紀檢、監(jiān)察人員要對本單位考試招聘工作的各個環(huán)節(jié)實行監(jiān)督。要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嚴格程序,自覺抵制不正之風。如發(fā)現(xiàn)有違規(guī)或弄虛作假行為,要立即予以糾正,并視情節(jié)輕重對有關人員依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確?荚囌衅腹ぷ黜樌M行。
十一、其他說明
本次公開考試招聘不指定考試用書,不組織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本簡章由梧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774-3817878
監(jiān)督電話:0774-3817655
附件:梧州市2015年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事業(yè)單位(非中小學教師崗位)人員計劃表.xls
梧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Ο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梧州市2015年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事業(yè)單位(非中小學教師崗位)人員計劃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