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市科協擬公開招聘工勤崗位人員1名。按照《中共攀枝花市委辦公室、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市級機關事業(yè)單位按照攀委辦〔2005〕90號文聘用的工勤崗位人員管理政策的通知》(攀委辦〔2012〕86號)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工作內容及資格條件
(一)招聘崗位:駕駛員兼打字員。
(二)招聘人數:1人。
(三)工作內容:汽車駕駛、打字兼辦公室后勤事務。
(四)資格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yè),吃苦耐勞,工作踏實,責任感和奉獻精神強;
2.具有攀枝花市城鎮(zhèn)戶籍(單位不負責提供住房);
3.高中及以上學歷;
4.本崗位經常深入邊遠貧困山區(qū)開展工作,節(jié)假日時常加班,適合男性報考;
5.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年齡計算時間截止2013年11月4日);
6.熟悉計算機操作,掌握文檔編輯基本技能;具備B2型及以上駕駛資格,駕齡2年以上,具有1年以上實際駕駛工作經驗,無嚴重違章違規(guī)及發(fā)生重(特)大交通事故記錄;
7.身體健康。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本次招聘只接受現場報名,報名日期:2013年11月4、5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二)報名地點:攀枝花市科協辦公室(臨江路20號市科技大樓9樓)。
報名電話:3320363,聯系人:殷老師。
(三)報名手續(xù):符合條件的人員須持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戶籍證明、駕駛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報名時另交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張。
(四)資格審查:報考者須如實填寫《攀枝花市科協公開招聘工勤崗位人員報考信息表》,由市科協統(tǒng)一進行資格審查。報考者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市科協有權取消其報考資格,簽定勞動合同的,解除聘用關系,所造成的一切責任由其本人承擔。
三、面試和技能測試
(一)組織通過初審的人員參加面試。
(二)以道路駕駛、車輛基本故障排查和辦公自動化操作為主要方式對應聘者進行技能測試。
四、考察和體檢
(一)考察。在考察中發(fā)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取消聘用資格: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前科或嚴重的違法違紀行為,被紀檢監(jiān)察機關或司法機關立案。
3.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或有政治、經濟和其他問題。
4.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
5.在職職工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曾有一次被確定為不稱職或不合格。
6.報名階段提供不真實、不準確或虛假信息。
7.不符合職位要求的其他情形。
(二)體檢:由市科協統(tǒng)一組織,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合格者即為擬錄用招聘人員,若出現體檢不合格或主動放棄的,按技能測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五、聘用
體檢、考核合格的應聘人員,由市科協進行公示,公示時間5天。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填寫《攀枝花市市級機關事業(yè)單位工勤崗位新補充人員情況登記表》報市委組織部備案。
六、聘用人員的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員的管理及待遇按攀委辦〔2012〕86號文件及有關政策執(zhí)行。
七、組織領導與監(jiān)督
市科協組成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本次公開招聘工作進行組織、監(jiān)督。歡迎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進行監(jiān)督。對違反規(guī)定的應聘人員和工作人員,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監(jiān)督舉報電話:
攀枝花市科協辦公室:3320223
咨詢電話:攀枝花市科協財務室:3320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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