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筆試時間、地點和要求
筆試考點設在喀什市。筆試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忌毎礈士甲C標明的注意事項及有關要求,攜帶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和準考證按時參加筆試,身份證丟失的須提前到公安機關辦理有效期內臨時身份證,攜帶其它證件、證明或身份證領取憑條的一律不得參加筆試。
2、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涵蓋《公共基礎知識》和《行政職業(yè)能力測試》方面的內容)?荚嚂r間為120分鐘,滿分120分。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
3、試卷命制。
試卷統(tǒng)一采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命制。
4、筆試加分
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筆試成績加5分;
符合加分條件的應聘人員,須在資格審查時提供相關資歷證明材料。
(三)資格審查
筆試結束后,筆試成績、筆試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進入資格審查人員名單、資格審查地點于2016年7月14日在喀什地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ksrsrc.gov.cn)公布。
在筆試合格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入闈人員,筆試成績相同且同為最后一名入闈面試者,一同入闈面試;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崗位,按實際人數(shù)進入資格審查。入闈面試人員須達到規(guī)定的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方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資格審查時,對考生所持證件、證明材料原件與網絡報名信息是否一致進行審核確認。進入資格審查的人員需填寫資格審查表(登陸網站下載打。,持身份證、戶口簿、報名表、準考證、畢業(yè)證原件以及招聘崗位需要的其它證件和證明材料參加資格審查:
1.烈士的配偶或子女,須提供審批部門出具的相關證件(證明);
2.招聘崗位要求取得執(zhí)業(yè)(從業(yè))資格證、MHK等級證等證書的,考生須提供證書原件。
3.資格審查時取得證件的截止時間為2016年7月1日。
資格審查時,對不能提供相關加分證明的,在筆試成績基礎上扣除相應的加分,并根據考生報考崗位重新進行排名;對符合加分條件但因個人在網絡報名過程中沒有點擊加分的,不予加分。因資格審查不合格或考生放棄資格審查產生的空缺崗位,從該崗位筆試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以上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資格審查時間截止到2016年7月16日20:00。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將資格審查表、相關證件復印件、近期4張兩寸免冠彩色照片留存至資格審查處,并繳納面試費40元。
(四)面試
1、面試人員確定。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進入面試。
2、面試地點。面試地點及具體安排于2016年7月17日前在網站公布。
3、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脊倥c考生面談,了解考生運用所學專業(yè)知識的能力、與招聘崗位的匹配程度、綜合分析能力、社會感知與責任意識、應變能力與自我情緒控制、語言表達、舉止儀表等方面的能力素質。
4、面試要求。
(1)參加面試的考生在正式面試開始前30分鐘到指定的候考地點集中。面試正式開始后到達候考地點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
(2)面試時,考生須提供準考證、畢業(yè)證、身份證原件,面試結束時退還本人。缺少上述證件又不能證實其真實身份的考生,不得參加面試。
(3)面試采用國家通用語言(漢語言)進行。
(4)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面試成績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五)體檢
體檢人員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根據總成績排名確定。體檢時間、地點及具體安排通過網站公布。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按照《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規(guī)定組織實施?忌鷮w檢結果有疑問申請復檢的,須在得知體檢結果7日內提出復查申請,經批準后統(tǒng)一組織,復檢只進行一次。復檢結果為最終結果,因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空缺崗位,可按該崗位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復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六)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考生進行考察?疾煨问接傻貐^(q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忌隗w檢結束當天將畢業(yè)證原件、考察政審表、學籍檔案送交指定地點。
因考察不合格崗位出現(xiàn)空缺名額,可按該崗位總成績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遞補或者組織開展調劑。
(七)公示
報名表、資格審查表、考察政審表等相關表格材料可登陸網站下載打印。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結果在每階段工作結束后均在喀什地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不再通知到每名考生本人,請各位考生注意查詢。凡超過規(guī)定時間,未能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等工作的,按考生自動棄權處理。
(八)聘用
擬聘用人員在喀什地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考生根據網上公布的聘用人員名單,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報到,未按時報到人員取消聘用資格。新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按《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進行管理。
七、監(jiān)督及其它要求
招聘各階段工作由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對違反規(guī)定及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考試資格;對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脊、工作人員與考生有利害關系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回避。
八、注意事項
有報考意向的考生,請于2016年7月21日前將個人學籍檔案轉入喀什地區(qū)或者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本簡章確定的時間、地點因特殊原因發(fā)生變化的,另行通知。
地區(qū)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任何針對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班。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本簡章未盡事宜由喀什地區(qū)人社局、喀什地區(qū)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998-2671016(喀什地區(qū)人社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
0998-2671030(喀什人事考試中心)
0998-2317108(喀什地區(qū)教育局)
監(jiān)督電話:0998—2671032(喀什地區(qū)人社局組織人事科)
附件:
(一)《2016年喀什地區(qū)內地新疆籍學生服務管理教師招聘工作崗位表》
(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招錄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2016年度)》
(三)《2016年喀什地區(qū)內地新疆籍學生服務管理教師招聘工作資格審查表》
(四)《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五)《2016年喀什地區(qū)內地新疆籍學生服務管理教師招聘工作考察政審表》
喀什地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喀什地區(qū)教育局
2015年7月1日
2016年新疆喀什地區(qū)招聘內地新疆籍學生服務管理教師職位表(7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