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哈密地區(qū)公開招聘內地新疆籍學生服務管理教師簡章
根據自治區(qū)黨委辦公廳、自治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2016年內地新疆籍學生服務管理教師選派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新黨廳字[2016]73號)要求,哈密地區(qū)2016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8名(其中:教育系統(tǒng)中小學4名,其它行業(yè)4名)內地新疆籍學生服務管理教師。
一、招聘崗位工作職責
內地新疆籍學生服務管理教師崗位人員(簡稱內派服務管理教師),根據內地新疆籍學生管理工作需要,由自治區(qū)分類派往內地高校、內高班辦班學校、內職班辦班學校開展學生教育、服務、管理工作。主要職責包括:協(xié)助內地學校做好新疆籍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反分裂反滲透教育工作;配合內地學校做好新疆籍學生的日常管理、服務和心理健康教育疏導工作;協(xié)助內地學校做好新疆籍學生突發(fā)事件的應對和處置工作。內派服務管理教師在內地工作期限原則上為兩年,內派工作期滿后,返回原設崗單位工作。
二、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新疆戶籍或生源未就業(yè)大學畢業(yè)生(含2016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
2. 新疆戶籍或生源服務期滿的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學生、大學生村官;
3. 上述人員學歷應是經國家、省(區(qū)、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自治區(qū)(含兵團)干部教育領導小組認可的學歷。軍隊院校函授畢業(yè)生須是部隊服役期間入學的人員。
4. 下列人員不在此次公開招聘范圍:
(1)自治區(qū)統(tǒng)一選派到基層鄉(xiāng)鎮(zhèn)工作服務期未滿的人員;
(2)自治區(qū)統(tǒng)一選派赴援疆省(市)培養(yǎng)在選培期間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
(3)近三年來,在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考過程中有作弊、弄虛作假等行為的人員;
(4)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在編人員;
(5)法律、規(guī)定要求不得列入公開招聘范圍的其他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 政治立場堅定,政治敏銳性和鑒別力強,自覺維護祖國統(tǒng)一和民族團結,旗幟鮮明地反對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
3.思想覺悟高,品行端正,作風正派,具有發(fā)展?jié)摿团囵B(yǎng)前途;
4.熱愛民族教育工作,熱愛內地新疆籍學生培養(yǎng)工作,具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有吃苦耐勞和甘于奉獻精神;
5.遵紀守法,廉潔奉公,服從組織安排,組織紀律觀念強。
三、招聘崗位、要求
1、少數(shù)民族招聘崗位須要求具備雙語交流能力,即具備民族漢考(MHK)三級甲等及以上水平,“民考漢”報考人員應具備普通話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
2、教師崗位須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學歷以及招聘崗位要求的相應教師資格證、相應專業(yè)及普通話水平或民族漢考(MHK)等級水平。
3、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如無法提供報考崗位要求的相應層次教師資格證書,則必須具備教師資格認定條件(即必須符合招聘崗位學歷要求,同時漢語水平或普通話水平達到報考條件),并在返回新疆工作后一年內取得報考崗位要求的相應層次教師資格證書。
4、對內地普通高校的新疆少數(shù)民族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的MHK等級水平不作要求,但是如果通過招聘考試,則必須在返回新疆工作后一年內取得招聘崗位規(guī)定的MHK等級證書。
5、招聘崗位年齡要求年滿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即1980年7月9日至1998年7月9日期間出生),其他有關年限、服務期、戶籍、年齡等截止日期為2016年7月9日。
6、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條件。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及要求
報名時間:2016年7月9日10:00(北京時間,下同)—7月13日18:00。
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設伊州區(qū)(原縣級哈密市)人社局、巴里坤縣人社局、伊吾縣人社局三個報名點。為方便考生報名,考生可就近自行選擇報名地點。具體報名地點及聯(lián)系電話如下:
伊州區(qū)(原縣級哈密市)報名地點:哈密行政服務中心人社局窗口。聯(lián)系電話:0902-2238798。
巴里坤縣報名地點:巴里坤縣人社局三樓小會議室。聯(lián)系電話:0902-6826403。
伊吾縣報名地點:伊吾縣人社局公務員管理科。聯(lián)系電話:0902-6720303。
(1)考生只能選擇符合自身條件的一個崗位報考,報名、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必須一致。
(2)報名時,考生自行下載打印《報名表》(附件一)一式兩份,現(xiàn)場報名、資格審查時攜帶備用。
(3)報考教師崗位的,專業(yè)以《2016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中小學(含特殊教育學校)和幼兒園教師招聘考試專業(yè)參考目錄》為準,詳見附件三。
2.其他
(1)報名費和筆試費標準。報名及筆試考試費按自治區(qū)物價局新價非字〔2000〕25號文件執(zhí)行。報名費每人15元,筆試費每人每科40元。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區(qū)縣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和低保證,經區(qū)縣人社部門確認后,可免報名、筆試費用。
(2)考生在報名前應認真閱讀簡章等有關公告及招聘崗位的各項條件,嚴格按招聘崗位的要求、條件認真填寫報名信息。如考生個人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提供個人信息不實,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
(二)筆試
1.筆試科目。
《綜合能力測試》:考試時間90分鐘,滿分100分。
2.筆試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筆試總成績加5分;
(2)筆試使用國家通用文字(漢字)答題的維吾爾族、哈薩克族、蒙古族、柯爾克孜族、錫伯族、塔吉克族、達斡爾族、烏茲別克族、塔塔爾族、俄羅斯族報考人員在筆試總成績上加5分。
(3)服務期滿的“大學生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大學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員,筆試成績加5分。
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只能在筆試總成績上加分一次,不能累計加分。不符合加分條件,已加分并入闈面試的人員,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條件,因個人原因沒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3.筆試試卷命制。使用國家通用文字(漢語)統(tǒng)一命制。
4.筆試時間、地點和要求。筆試時間:2016年7月22日,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請考生務必于2016年7月20日-7月21日到地區(qū)人事考試中心(哈密市迎賓路行署2號院)領取準考證。
考生須按準考證標明的注意事項及有關要求,攜帶本人身份證(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和準考證按時參加筆試。證件不全或無證件的不得參加考試。
5.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根據考生筆試總體情況確定。筆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能進入面試。
6.筆試成績公布。自2016年7月25日18︰00起,考生可登錄哈密政府網網站www.hami.gov.cn查詢筆試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