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試入闈資格審查時間:2016年7月26日。
2.進入面試資格審查的人員在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筆試成績相同者占面試入闈名額,筆試成績相同且同為最后一名入闈面試者,一同入闈面試;應聘人員達不到筆試合格分數線出現空缺崗位,該崗位列入調劑崗位;達不到規(guī)定入闈面試比例的,可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資格審查,入闈面試人員須達到規(guī)定的面試合格分數線60分方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3.面試入闈人員須持下載的《報名表》、準考證、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畢業(yè)證以及招聘崗位需要的其他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到資格審查部門進行審查,其中:
(1)具有碩士研究生學位及以上的人員,須提供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位證書等;
(2)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須提供地區(qū)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管理辦公室(團委)相關證明;
(3)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yè)生須提供地區(q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三支一扶”辦公室)相關證明;
(4)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須提供地委組織部門相關證明;
資格審查不合格的,可根據筆試合格成績排名按比例依次遞補,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進入面試。
(四)面試
1.面試人員確定。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進入面試。
2.面試時間、地點及費用。面試時間地點在資格審查結束時向考生告知。面試費按物價部門規(guī)定的標準收取。
3.面試要求
(1)參加面試的考生在正式面試開始前30分鐘到達指定的候考地點集中。面試正式開始后到達候考地點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2)面試前一日因個人原因放棄入闈面試,可依次遞補;面試當日因個人原因自動放棄面試資格,面試人員不再遞補。
(3)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6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偝煽兿嗤,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確定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人選。如總成績、筆試成績均相同將加試(面試),按總成績高低排序確定成績最高者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
4.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五)體檢
1.體檢人員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根據總成績排名確定。在公布總成績及排名時,同時告知考生體檢時間、地點以及調劑開始時間。參加體檢的考生在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集中,統一組織到縣級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附件4)執(zhí)行。其中,《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修訂部分見國家公務員局官方網站“考試錄用”欄。
根據體檢相關規(guī)定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fā)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復檢。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經地區(q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批準,在事業(yè)單招聘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yī)院復檢一次。復檢結果為最終結果。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空缺崗位,可按該崗位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六)考察
考察時間及安排隨體檢結果公示一并公告。對體檢合格的考生由各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進行考察,結果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因考察不合格出現崗位空缺,可按該崗位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并進行體檢、考察。
(七)公示
由伊犁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和標準,在面試、體檢、考察結果全部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聘用人員,在伊犁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
(八)聘用
公示有異議取消聘用資格。擬聘人員公示無異議后,伊犁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人員聘用手續(xù),并將聘用名單報送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忌鶕W站上公布的聘用名單,攜帶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畢業(yè)證等相關證件根據公告規(guī)定的報到時間,到縣(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報到,統一派遣到招聘單位。未按時報到人員取消聘用。
本人自愿放棄聘用或在規(guī)定時間內不簽訂服務協議的,視為自動放棄,按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九)調劑
具體調劑事宜另行發(fā)布,詳見伊犁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
四、監(jiān)督及其他要求
(一)州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州教育局自覺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監(jiān)督,確保招聘公平、公正。
(二)參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員,與考生之間有親屬關系以及有其他有可能影響考試利害關系的,實行公務回避。
(三)對違反規(guī)定的考官、工作人員以及報考人員要按照規(guī)定進行嚴肅查處,對查實違紀違規(guī)的,從嚴追究責任領導及相關工作人員責任;情節(jié)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四)對違反規(guī)定及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考試資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政策解釋
本《簡章》由伊犁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負責解釋。六、其他事項
(一)招聘過程中有關崗位調整、補充等事項,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在伊犁州人社局網站上及時進行公告。
(二)報考人員必須提交準確、暢通的聯系電話,并及時關注伊犁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發(fā)布的考試相關公告,以防錯過考試時間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若因個人原因造成不利后果責任自負。
(三)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監(jiān)督電話:0999-8126532(伊犁州紀檢委辦公室)
0999-8035592(伊犁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組辦公室)
0999-8290016(伊犁州教育局紀檢組辦公室)
業(yè)務咨詢:0999-8028212(伊犁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處);
0999-8020154(伊犁州人事考試中心)
技術支持:0999-8085577(伊犁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中心)
附件:2016年伊犁州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內地新疆學生服務管理教師職位表
伊犁州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內地新疆籍
學生服務管理教師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