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區(qū)2016年公開招聘中小學語文數(shù)學教師考試辦法
一、考試形式與計分辦法
(一)考試形式為筆試、面試、上課,每項考試分數(shù)均為100分。
(二)筆試結束后,中小學語文崗位以1:3進入面試,中小學數(shù)學崗位以1:4進入面試;面試結束后,以筆試和面試成績之和從高到低以1:2進入上課。
(三)各崗位考試總分均為100分,其中筆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30%,上課成績占40%(分數(shù)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尾數(shù)四舍五入)。
當總成績并列時,按上課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名次,當上課成績也并列時,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名次。總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錄取。
二、考試安排
(一)筆試:7月26日下午14:15點名抽簽,15:00—16:30考試。筆試內(nèi)容為教育理論和學科基礎知識。
(二)面試:7月27日下午12:40點名抽簽。準備15分鐘,面試5分鐘。
(三)上課:7月28日下午11:30點名抽簽,上課形式為微課,備課60分鐘,上課10分鐘。
(四)考試地點:沈家門小學教師會議室(普陀區(qū)東港晨暉街35號)。
參考人員隨帶身份證,考試用筆(藍、黑色),不能攜帶其他資料和用品。
三、其它
面試成績、上課成績現(xiàn)場公布,所有成績均于當晚在普陀教育網(wǎng)通知公告欄公布。
考試遲到視作放棄。
以上考試時間及地點如有變動,會在普陀教育網(wǎng)上及時通知,請應聘人員予以關注。
請各應聘人員沿途注意安全,外地學生請?zhí)嵩绲狡胀樱悦庋诱`報到考試。
舟山市普陀區(qū)教育局
201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