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吳江市教育系統(tǒng)招聘中小學教師簡章
根據(jù)《吳江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吳辦發(fā)〔2011〕34號)有關規(guī)定,我市教育系統(tǒng)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156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對象
1.戶籍(戶口遷入吳江時間截止至2011年6月30日)在吳江市范圍內的人員(部分職位放寬戶籍范圍的除外);
2.2007-2011年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學歷的師范類畢業(yè)生(不含在讀非應屆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部分職位放寬招聘條件的除外);
3.原吳江舜湖學校2006-2010年自主招聘的具有教師資格的教師;
4.符合政策性安置條件(如:夫妻分居兩地、父母身邊無子女等)的人員。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自愿從事所應聘崗位工作,服從組織分配;
3.政治歷史清楚,作風正派,遵紀守法,未受過任何黨紀、政紀、刑事處分;
4.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0年7月1日后出生,部分職位年齡放寬除外);
5.符合《職位表》中招聘職位所要求的專業(yè)、學歷、職稱、工作經歷等條件和要求;
6.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部分職位放寬招聘條件的除外);
7. 應聘職教類崗位的往屆生須具有一年及以上相關專業(yè)工作經歷,即截止至2011年9月1日在各類機關、企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等工作累計一年以上。應屆畢業(yè)生在校就讀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
8.符合《吳江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中有關回避規(guī)定。
9.身體健康,體貌端正,體檢標準參照人事部、衛(wèi)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三、招聘職位和計劃數(shù)詳見《職位表》
四、報名方法
1、報名方式
本次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凡本人自愿,并符合本簡章的招聘對象和條件者,均可報名,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并填寫《吳江市教育局招聘中小學教師報名登記表》。
報名結束后,達不到招聘簡章所規(guī)定的開考比例的職位,按規(guī)定程序辦法核減招考計劃,直至取消該職位。
本人直接報名有困難的,可以委托他人代為報名,代報人須提供本人及報考者的身份證。
2.提供材料
(1)報名者應對照招聘簡章及職位條件提供相應材料。應提供的材料包括:本人戶口簿、身份證、教師資格證書、學歷(學位)證書,留學歸國人員應提供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符合政策性安置的人員還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夫妻兩地分居的,出示結婚證書、在吳江一方的身份證、戶籍證明;父母身邊無子女的,出示父母雙方在吳江的戶口簿。(以上證件均須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2)招聘職位有職稱資格、執(zhí)業(yè)資格、從事工種或工作經歷等要求的,本人須提供相應的職稱資格、執(zhí)業(yè)資格、從事工種或工作經歷等證明材料。
(3)近期一寸證件彩照2張。
3.現(xiàn)場報名時間:2011年7月23-25日(9:00-16:00)
4.現(xiàn)場報名地點:吳江市人才服務中心一樓大廳(松陵鎮(zhèn)笠澤路266號)
5.考試費用
根據(jù)蘇州市物價局、財政局《轉發(fā)江蘇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明確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收費政策的復函〉的通知》(蘇價費字[2007]204號、蘇財綜字[2007]44號)規(guī)定,向每位參加筆試、面試的應聘者收取筆試費、面試費各100元。
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或農村家庭的應聘人員,憑吳江市民政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辦理減免考試費用的手續(xù)。
五、考試
考試由市組織人社部門統(tǒng)一組織。中學普教類、小學學科類分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50%。職業(yè)學校專業(yè)類學科需提前進行技能測試,技能測試合格的考生方能參加考試。
1.筆試
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一門。筆試主要內容涉及相應學科類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規(guī)、教師職業(yè)道德、教育新課改,以及公共基礎知識。其中公共基礎知識占20%。
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筆試不指定參考教材。筆試成績?yōu)榘俜种,不設合格分數(shù)線?忌傻卿泤墙腥肆Y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wjrs.gov.cn)查詢成績。
2.面試
面試采用上課的形式進行。考生選用相應學科及相關專業(yè)的教材進行授課。主要測試應聘者把握學科的教學能力和專業(yè)素質。
根據(jù)筆試成績按擬招聘計劃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面試成績?yōu)榘俜种疲细穹謹?shù)線為60分,保留小數(shù)點后2位小數(shù),第3位四舍五入。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考核、公示
根據(jù)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均采用百分制計算),按學科崗位計劃數(shù)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的人選(考試總成績相同,取面試成績高者),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江蘇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蘇教師〔2002〕59號)進行,體檢費用考生自理。體檢未盡事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執(zhí)行。體檢合格者按照《吳江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核實施細則》進行考核,考核由教育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考核合格后在吳江市教育信息網(www.jswjedu.gov.cn)公示7天,因體檢、考核、公示不合格出現(xiàn)缺額的,在報考同一職位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一次性遞補。
七、錄用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合格者,辦理錄用手續(xù)。
擬錄用人員根據(jù)報考學科及專業(yè)(部分職位定向報名的除外)填寫擇校志愿,每位考生可填報三所學校,依照擬錄用者考試總成績排序,以平行志愿錄取方式確定擬錄取學校。
應聘者錄用后,須按規(guī)定的時間及時報到,如與原單位發(fā)生人事(勞動)爭議等事項,由本人負責協(xié)商解決。新錄用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享受事業(yè)單位待遇,同時在首聘學校服務期不少于五年;新錄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間試用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自謀職業(yè)。
應聘幼教崗位的考生,一經錄用,五年內不得轉聘小學教師崗位;中學師資應聘小學教師崗位,一經錄用,五年內不得轉聘中學教師崗位。跨學科、跨學段應聘并錄用的考生、非師范類畢業(yè)生或社會在職人員應在試用期一年內獲得相應教師資格,否則不得按專業(yè)技術類人員辦理轉正定級手續(xù);五年內未獲得相應教師資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紀律
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是一項嚴肅的工作,必須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肅招聘紀律,嚴格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一經發(fā)現(xiàn)即予以查處。整個招聘工作自始至終接受市紀檢監(jiān)察機關和社會監(jiān)督。政策咨詢電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12-63980511,市教育局0512-63981968;監(jiān)督投訴電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12-63980508,市紀委、監(jiān)察局0512-63981611(節(jié)假日休息)。
九、本簡章由中共吳江市委組織部、吳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吳江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2.2011年吳江市教育局所屬中小學招聘教師職位簡介表.xls
中共吳江市委組織部
吳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吳江市教育局
201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