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廣東清遠市清新區(qū)特殊教育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
招聘崗位 |
崗位代碼 |
崗位等級 |
招聘人數(shù) |
專業(yè)要求 |
學歷要求 |
招聘對象 |
其他資格條件 |
備注 |
智障教育教師 |
1701 |
專業(yè)技術十二級及以下 |
5 |
特殊教育 |
全日制高等院校專科以上畢業(yè)生 |
符合學歷、專業(yè)要求的人員,35周歲以下(即1981年2月14日后出生)。 |
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或具有取得2017年申報教師資格證的必備條件(即教育學、心理學的成績單,教師資格考試全國統(tǒng)考合格證書,普通話二級乙等及以上等級證書或測試成績單) |
|
音樂教育 |
1702 |
專業(yè)技術十二級及以下 |
1 |
音樂教育、特殊教育、兒童康復 | ||||
自閉癥兒童康復教育教師 |
1703 |
專業(yè)技術十二級及以下 |
1 |
兒童康復 | ||||
聽力語言康復教師 |
1704 |
專業(yè)技術十二級及以下 |
1 |
特殊教育、兒童康復 | ||||
心理健康教育(兒童心理健康教育) |
1705 |
專業(yè)技術十二級及以下 |
1 |
特殊教育、兒童康復 | ||||
美術教育 |
1706 |
專業(yè)技術十二級及以下 |
1 |
美術教育、特殊教育、兒童康復 | ||||
體育教育 |
1707 |
專業(yè)技術十二級及以下 |
1 |
特殊教育、兒童康復 | ||||
生活指導老師 |
1708 |
專業(yè)技術十二級及以下 |
1 |
特殊教育、兒童康復 |
2017年廣東省清遠市清新區(qū)特殊教育學校教師招聘公告(12名) [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