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宜昌市直事業(yè)單位集中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jù)《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原國家人事部令第6號)、《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全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見》(鄂人社發(fā)[2016]23號)精神,結合宜昌市直事業(yè)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及工作需要,擬組織2017年宜昌市直事業(yè)單位集中公開招聘工作。現(xiàn)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職數(shù)
本次集中公開招聘涉及市直69個事業(yè)單位,168個崗位,共招聘213人。詳見《2017年宜昌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備崗位所需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能力;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必需的其他條件。
每個崗位的具體招聘條件見《2017年宜昌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應聘: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2、在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
4、現(xiàn)役軍人;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考人員于2017年4月27日上午08:00-5月3日下午18:00之間登錄湖北省人事考試網(http://www.hbsrsksy.cn)進行報名、填報個人信息、上傳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寬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大小20KB以下)。
2017年4月27日上午08:00-5月4日下午18:00網上資格審核,考生可同步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2017年5月5日上午08:00-5月7日下午18:00報考人員網上繳費確認。
報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試的報名、初審、繳費和打印準考證均通過湖北人事考試網(www.hbsrsksy.cn)進行。
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期間,未通過招聘單位資格審查的,可以重新選報其他崗位;若某個崗位2次審核不通過后,將不能再次報考該崗位。
報名成功后,報考人員應于2017年5月26日上午08:00至6月2日下午18:00期間,登錄湖北人事考試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報名及打印中遇到問題請登錄上述網站查詢或與湖北省人事考試院、宜昌市人事考試院聯(lián)系解決(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7-87325035繳費確認、準考證打印、筆試考務咨詢:027—87236225,0717-6095396、6056350)。
報考人員在繳費期間,未按期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2、報名要求: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填報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且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二代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人員要按照《崗位表》條件要求,填寫和提供材料,要對信息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不符合條件和填寫信息錯誤,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報名須知:報名時填寫的本人身份證、相關學歷(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持院校畢業(yè)有效證明,國(境)外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書)、工作經歷(截止時間為2017年4月24日)及職業(yè)資格證書必須與報名條件一致。報名時填寫的通訊地址和電話號碼須真實準確,為便于聯(lián)系,在應聘期內電話號碼不得變更。報名經資格審核通過者交筆試費100元。
4、資格審查及其他
(1)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嚴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確的報考條件,對應聘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報考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
(2)在實施筆試前,招聘崗位職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須達到1:3的比例。未達到規(guī)定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職數(shù)或取消招聘崗位職數(shù)。
(3)根據(jù)鄂人社發(fā)[2010]36號文件規(guī)定,在宜昌市服務或宜昌市生源在湖北省服務且服務兩年以上考核合格“三支一扶”報考人員,應填寫《宜昌市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政策優(yōu)惠申請表》(宜昌市人社局網下載),經相關部門審核確認蓋章,于筆試日前一天提交給宜昌市人社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本次筆試成績加5分。逾期不提交的,視為放棄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