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筆試內容與分值設定:筆試內容為所申報學科專業(yè)知識和教育理論。教育理論和專業(yè)知識滿分均為100分。專業(yè)知識主要是各學科專業(yè)主干知識;教育理論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法、教育法規(guī)等。本次考試不指定復習資料,也不舉辦、委托任何機構開辦培訓班。
2、筆試成績=專業(yè)知識成績×70%+教育理論成績×30%。
3、筆試時間:2017年6月18日上午9:00至11:30。
4、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5、筆試成績公示5個工作日。
(六)面試
1、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本次招聘學科報名人數與該崗位招聘人數之比達不到3:1的,按該學科達到3:1比例崗位進入面試考生筆試成績平均分的80%為分數線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面試人員與該崗位招聘人數之比達不到2:1的,擬參加體檢和考察考核的考生面試成績不得低于該學科考生面試平均分的80%。
2、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3、面試內容:報考普通高中體育(含足球)、音樂、美術、信息技術學科和報考縣職專旅游服務與管理、機電一體化、建筑工程、汽修、播音與主持專業(yè)的考生需進行實踐技能測試和說課,實踐技能測試總分與本學科說課總分之比按4:6計算;報考其他學科的面試只進行說課。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具體要求另見面試細則。
(七)考試總成績計算
無技能測試要求的學科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70%+面試成績×30%;
有技能測試要求的學科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所報崗位最后一名總成績出現并列的,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如筆試成績相同,學歷高者優(yōu)先;如兩者仍相同,對并列人員重新組織筆試確定體檢和考察考核對象。
(八)體檢及考察考核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照1:1的比例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由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中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tǒng)一組織進行。
體檢時間和體檢地點另行通知。
體檢參照《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0年修訂試行)》組織進行。
體檢合格者為考察考核對象?疾祀A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不再遞補,因自愿放棄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可以遞補。
(九)聘用
根據考生的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考核結果,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報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中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并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用人單位逐人填寫《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備案表》(一式二份),由縣教育體育局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核準備案。新聘人員實行人事代理,并進行崗前培訓,用人單位及時辦理聘用及相關手續(xù),聘用雙方簽訂聘用合同。
受聘人員在聘任學校服務期不得少于5年。
本簡章由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中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 2017年上蔡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中教師崗位設置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