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縣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屎汀肮_、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采取考試、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選聘一批優(yōu)秀人才充實到我縣農村中小學、幼兒教師隊伍。
二、招聘計劃
全縣計劃招聘教師400名。其中:
初中(100人):語文15人、數學15人、英語15人、政治5人、物理10人、化學10人、生物5人、歷史5人、地理5人、體育5人、音樂5人、美術5人;
小學(250人):語文75人、數學75人、英語70人、體育10人、音樂10人、美術10人;
幼兒教師50人。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范圍及對象
1.應聘初中教師的,應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
2.應聘小學教師應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中等院校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
3.應聘幼兒教師的,應具有幼兒教師資格證的全日制普通中等院校及以上學歷,幼兒教育、學前教育專業(yè)畢業(yè)生;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政治素質好,熱愛教育事業(yè),為人師表,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在校或工作(待業(yè))期間表現良好;
3.應聘初中教師的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寬至35周歲以下(1982年8月1日后出生),應聘小學教師的年齡在38周歲以下(1979年8月1日后出生,太康戶籍),應聘幼兒教師的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身體健康,符合國家教師資格認定條例規(guī)定的身體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治安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開除學籍的;
3.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5.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6.其他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發(fā)布招考信息
2017年8月7日在太康縣人民政府網站(網址:www.taikang.gov.cn)發(fā)布招考信息。招聘過程中的相關補充公告、通知及公示等均在太康縣人民政府網站發(fā)布。
本次考試不指定、不印發(fā)任何復習資料,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本次報名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17年8月16日—8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報名地點:太康縣縣教體局南三樓。
3.報名辦法:
(1)憑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或二代臨時身份證、戶口薄、畢業(yè)證、就業(yè)報到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2)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服務期滿兩年且目前在崗的大學生村干部、退役大學生士兵筆試成績加10分。符合多個條件的,最多加10分。報名時需提供有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填寫《太康縣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筆試擬加分人員情況表》,由縣人社局統一審核并公示,逾期不提交相關資料的,不享受加分待遇。
(3)報名時本人填寫《太康縣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現場數碼照像。
(4)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每個崗位的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不得小于1:3,達不到1:3時需相應核減擬聘用人數,核減后仍達不到比例的,該崗位不再招聘。
(5)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的報考者,交報名考務費30元。
(6)凡取得“特崗教師”聘用資格的高校畢業(yè)生,不得參加此次招聘報考。
4.縣招教工作領導組負責報考教師的報名與資格審查工作。資格審查的主要內容是:報考者是否符合所報職位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是否符合報考的其他要求。
5.本次招考,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考試聘用全過程。報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fā)現報考者與擬聘用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提供虛假材料、缺少有關材料的,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