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政法干部學校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云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云人社發(fā)〔2016〕182號)等有關文件規(guī)定,結合工作需要,經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云南省司法廳直屬副廳級單位云南省政法干部學校2017年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4名。
一、云南省政法干部學校情況簡介
云南省政法干部學校是云南省司法廳直屬副廳級單位,屬財政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人員編制為中央政法專項編制,是司法部昆明培訓基地、云南省政法系統(tǒng)干警教育培訓基地、云南省司法行政系統(tǒng)干警繼續(xù)教育基地、法律服務人員培訓基地和中等職業(yè)專業(yè)人才培養(yǎng)基地、西南政法大學云南函授總站,主要承擔著監(jiān)獄戒毒人民警察繼續(xù)教育及警銜晉升培訓、全省司法行政系統(tǒng)公務員和各類法律職業(yè)人員的教育培訓任務,同時根據其他政法部門和社會需要,開展法律職業(yè)培訓、法學專業(yè)繼續(xù)教育。
二、招聘原則
招聘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綜合評定,擇優(yōu)聘用。
三、招聘崗位及人數
會計崗位:1名
文秘崗位:2名
信息技術崗位:1名
具體招聘條件詳見《云南省政法干部學校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
四、招聘范圍和對象
符合崗位要求國民教育系列未就業(yè)畢業(yè)生及符合崗位要求的社會在職人員。各崗位招聘條件和社招人員的年齡詳見附表中各崗位專業(yè)要求和招聘條件,年齡計算截止2017年9月19日。
五、招聘基本條件
(一)報考者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有應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yè)和技能;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均不得參加應聘。
六、報名程序及資格初審
2017年云南省司法廳(www.sft.yn.gov.cn)直屬事業(yè)單位云南省政法干部學校公開招聘考試統(tǒng)一在云南人事考試網進行網絡報名。每個崗位的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數比例應等于或者高于3:1才能開考,未達到3:1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人數。
(一)報名方式
此次公開招聘統(tǒng)一在云南人事考試網進行網絡報名,不接受現場、短信或來電報名。應聘人員須登錄云南人事考試網進行報名。
登陸云南人事考試網→進入報名界面按報名系統(tǒng)提示填寫注冊信息→上傳近期清晰免冠照的電子照片→填寫報名信息→仔細核對報名信息并確認后提交審核→等待審核→審核通過后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后打印準考證。
網站地址:www.ynrsksw.cn,www.ynrsksw.com,www.ynrsksw.net。
(二)時間安排
網上報名時間:2017年9月19日09:00至9月25日18:00;
網上交費時間:2017年9月20日09:00至9月27日24:00;
資格審核時間:2017年9月19日10:00至9月26日18:00;
準考證打印時間:2017年10月23日09:00至10月28日09:00。
筆試時間:2017年10月28日上午
08:30—10:00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
10:00—12:00綜合應用能力。
本次招聘考試將在2017年9月26日18:00前完成報名資格初審工作。本次報名資格初審將采取人工審核的方式,對于把握不準的資格審核方面的問題,如:專業(yè),可直接聯系招聘單位詢問。在此提醒報考人員根據提交報考申請時限及審核時間安排,及時提交報考申請,否則將因為審核不通過影響你本次考試報名。通過報名階段的資格初審僅意味著考生在網上所提交的報名信息符合報考崗位的所設置的形式要件,招聘單位還將組織對進入面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復審,并將要求考生提交各種所報崗位所需的證明材料。是否完全符合報考崗位所要求的條件,以招聘單位的資格復審結果為準,請考生務必準確無誤地提交相關報名信息,凡提交報名信息不準確、不真實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負責。
通過報名資格審核的人員,其報名信息不再允許任何修改。請考生務必在提交報名信息前將相關信息核對無誤。計劃裁減公告于10月12日在云南省司法廳門戶網站通知公告欄公布。
(三)有關要求
1.報考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要按要求如實填報有關信息和材料,報名時所填專業(yè)須按照畢業(yè)證上的專業(yè)名稱填寫(含括號內的專業(yè)方向)。凡因考生填報信息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取消本次應聘資格;凡因考生填報信息不全或錯誤而導致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筆試結束進入面試前,招聘單位還將審核考生的相關報考資格及學歷等材料原件,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
(四)繳費和準考證
1.報考人員在資格初審通過后,須于2017年9月20日10:00至9月27日24:00時期間完成交費。筆試分兩科: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綜合應用能力。按照云南省發(fā)改委、云南省財政廳關于事業(yè)單位應聘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每科考試收費50元,合計100元/人。
2.通過資格審核并繳費成功的應聘人員須于2017年10月23日09:00時至10月28日09:00時,登陸云南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
六、招聘程序
(一)筆試
筆試由省人社廳考試中心統(tǒng)一提供筆試服務,主要測試應試者應具備的政策理論水平和綜合素質能力,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及出題范圍,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報名人員需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考場參加筆試。筆試成績在考試結束后45日內,在云南省司法廳門戶網站通知公告欄公布。
分數為零分的人員、未缺考但被標記為缺考的人員、對違紀情形有異議的人員可以申請查疑。
本次筆試根據不同類別的評價需求確定試卷的測評內容,主要測查工作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綜合應用能力?荚嚪譃槿齻類別:綜合管理類(A類)主要適用于事業(yè)單位中以行政性、事務性和業(yè)務管理為主的崗位;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主要適用于事業(yè)單位人文社科類專業(yè)技術崗位;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主要適用于事業(yè)單位自然科學類專業(yè)技術崗位。每個類別分別進行《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測試》考試!堵殬I(yè)能力傾向測驗》考試時限為90分鐘,滿分為150分,《綜合應用能力》考試時限為120分鐘,滿分為150分。
綜合應用能力(C類)科目作答時可能需要使用直尺,請參加《綜合應用能力(C類)》一科的考生特別注意在考試時須攜帶的文具包括: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直尺(應為無計算、存儲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2B鉛筆、橡皮。
(二)資格審查
面試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每個崗位1:3的比例確定擬進入面試人員,由用人單位組織對擬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復審。未在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按照筆試分數由高至低順序依次遞補;如同一崗位出現主動放棄人員,則相應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需提供: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學位證書或院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證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職稱(職業(yè)資格)證書或專業(yè)等級考核證書;公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在職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
資格復審和面試的時間、地點和相關要求詳見云南省司法廳門戶網站上另行公告通知。
(三)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的高低排序,按照擬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的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面試主要考察考生專業(yè)技能及適應崗位要求的業(yè)務素質與工作能力等。面試滿分100分。進入面試人員與計劃招聘數達不到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人數。
(四)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綜合成績=〔(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100÷(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滿分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滿分成績)×50%〕+面試成績×50%}按從高到低順序與崗位擬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與考察人員。筆試總成績、面試總成績、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進行計算。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情況,以筆試成績高者排前。
由用人單位組織擬聘人員到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具體參照執(zhí)行人社部、衛(wèi)生部聯發(fā)的《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體檢費用由參檢人員承擔。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崗位考生中按照總成績由高至低的原則依次遞補。
(五)考察
考察主要針對擬聘用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進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與報名時填報情況不符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六)聘用
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人員在云南省司法廳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影響聘用問題的人員,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后,辦理聘用手續(xù)。辦理聘用手續(xù)時必須提供畢業(yè)證、學位證、崗位要求的相應證書原件,否則不予辦理。
(七)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員,正式聘用后納入事業(yè)單位編制內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國家和我省事業(yè)單位管理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七、招聘紀律
(一)對違反招考紀律的考生,視情節(jié)輕重,取消考試資格。
(二)遵守回避規(guī)定。工作人員與應試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夫妻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姻親關系的,應實行回避。
(三)遵守考試紀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
(四)此次招聘工作由省紀委駐省司法廳紀檢組全程參與紀檢監(jiān)督。
八、其他事項
(一)公開招聘的有關信息通過云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及云南省司法廳廳門戶網站向社會發(fā)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錯誤信息造成的報考失誤,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二)本次招聘考試專業(yè)目錄參照《2017年云南省公務員考試專業(yè)目錄》執(zhí)行。
(三)報考人員對自己報名時填寫的信息負責。如果報名填寫信息與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兩者不一致,報考人員將被視為違反誠信原則,由此帶來的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將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四)本公告所附相關文件與公告具備同等效力,請報考人員仔細閱讀。因不遵守規(guī)定或個人疏忽造成的報考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對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五)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舉辦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請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關的宣傳推銷材料,以免受騙上當。
(六)在此再次提醒:招聘單位和考試機構對報名考試階段的一切違紀違規(guī)違法犯罪行為實行“零容忍”,請考生務必誠信參考,否則不但影響考生的本次考試結果,還將影響考生的誠信檔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未盡事宜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
九、聯系方式
(一)咨詢電話:0871-65185186;
(二)監(jiān)督電話:0871-64189072、65188879。
附件:1.云南省政法干部學校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xls
2.云南省2017年度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yè)指導目錄.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