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盤水市2017-2018年度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特殊人才引進公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六盤水市委《關于進一步實施科教興市戰(zhàn)略大力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深入推進六盤水市人才隊伍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fā)展,經研究,決定面向全國公開引進各類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特殊人才1111名,F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進范圍和崗位
六盤水市有關高校、科研院所、企事業(yè)單位等115家單位面向全國引進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特殊人才1111名。具體崗位信息詳見《六盤水市2017-2018年人才需求匯總表》。
二、引進方法和程序
(一)引進方法
引進人才采取調動、兼職、技術承包、技術或管理入股、項目合作開發(fā)等多種形式。
(二)引進程序
1、收集和發(fā)布引才需求。根據本市重點領域、重點產業(yè)、重點學科、重點項目發(fā)展需求,通過各級媒體發(fā)布引才需求。
2、個人申報。根據引才目錄,符合條件、有意來我市工作的各類人才可直接向《六盤水市2017-2018年人才需求匯總表》各崗位發(fā)布單位進行申報;申報材料包括:引進人才報名表、工作簡歷、相關業(yè)績材料以及學歷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職稱資格證書和其它佐證水平與能力的材料復印件。
3、審查審定。各用人單位對申報材料進行初步審查,符合引進條件的,按干部管理權限報送各級組織、人社部門審核后,提交同級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審定。
4、辦理手續(xù)。根據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意見,按干部管理權限,分別由同級組織、人社部門辦理相關引進手續(xù)。
5、簽訂協議。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用人單位與引進人才簽訂書面合同或協議,對服務期限、待遇、違約責任等雙方的權利義務作出約定。
三、優(yōu)惠政策
用人單位引進人才資格和條件符合《六盤水市引進高層次人才試行辦法》相關規(guī)定的,可享受以下優(yōu)惠政策:
(一)除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工資福利待遇以外,其他待遇根據用人單位的工作需要和引進人才的業(yè)績水平,由雙方協商確定。
(二)到事業(yè)單位工作的,其專業(yè)技術職務可超單位結構比例聘任。
(三)配偶屬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和社會團體正式職工的,可隨調相應單位;引進人才在落戶、社會保險、子女入學、購置住房、購車優(yōu)惠、工商稅務服務等方面的問題,由有關部門提供方便,及時妥善解決。
(四)屬辭職或自動離職來六盤水工作的人才,原單位不同意移交檔案的,可重新為其建立人事檔案,原工齡以審核屬實的工作經歷為準,連續(xù)計算,其工資待遇比照現任職務同類人員進行套改,對其原獲得的各種榮譽稱號予以承認、保留。
四、有關事宜及聯系方式
個人自愿報名的,直接與用人單位接洽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