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師范大學2017年招聘啟事
2017-09-25
首都師范大學創(chuàng)建于1954年,是一所包括文、理、工、管、法、教育、外語、藝術等學科的綜合性師范大學,是教育部、北京市“省部共建大學”。學校現(xiàn)有國家重點學科4個,國家重點培育學科1個,北京市一級重點學科8個,北京市二級重點學科12個,北京市一級重點建設學科2個,北京市二級重點建設學科13個,北京市一級重點培育學科4個,交叉學科北京市重點學科2個;擁有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17個,博士點98個,博士后流動站16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25個,碩士點144個。學校還建設有省部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室培育基地、教育部重點實驗室、教育部省屬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民政部重點實驗室以及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國家人才培養(yǎng)和科學研究基地、國家國際科技合作基地,擁有長江學者、國家“千人計劃”項目入選者、國家級教學名師、杰青等一大批知名學者。為進一步提高學校的核心競爭力,全面提升學校服務社會的能力,現(xiàn)誠招優(yōu)秀人才。
根據《北京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京人社專技發(fā)[2010]102號)及《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有關問題的通知》(京人社專技發(fā)[2012]247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工作實際,現(xiàn)將2017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1.崗位名稱:校史館工作人員;
2.招聘人數:1名;
3.崗位級別:擬聘專技12級及以上。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中共黨員,品德高尚,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yè),熱愛高校工作,遵守職業(yè)道德,具有良好的創(chuàng)新精神、奉獻精神和敬業(yè)精神,身心健康;
(二)滿足申報崗位的條件要求,符合北京市相關政策;
(三)碩士或博士;
(四)具有北京市常住居民戶口,人事行政關系在北京市;
(五)年齡要求:45周歲以下。
三、招聘具體崗位及要求
(一)校史館崗位職責
1.負責校史資料的發(fā)掘、收集、采訪以及整理工作;
2.負責校史館講解工作;
3.負責學生講解員的培訓工作;
4.負責校史館的日常管理和安全維護工作;
5.負責校史校志的編研以及校史館解說詞的撰寫修正工作;
6.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校史館崗位要求
1.文字功底扎實,有較強的信息挖掘和采編能力;
2.具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能獨立進行講解工作;
3.具有較強的計算機應用能力,能熟練使用辦公應用軟件和工具;
4.愛崗敬業(yè),責任心強,具有良好的溝通能力和團隊協(xié)作意識。
四、報名方法及時間
(一)應聘者請發(fā)送電子版簡歷至電子郵箱5170@cnu.edu.cn,并在郵件標題中注明姓名;聯(lián)系人:吳老師;聯(lián)系電話:68901292。
(二)報名截止日期:2017年10月10日17:00。
五、應聘人員的待遇
按國家、北京市及校內有關文件執(zhí)行。
六、招聘程序
1.由學校用人單位對應聘人員簡歷進行初選,確定筆試人員;
2.筆試采取百分制,成績線為60分,根據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5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3.考核綜合成績由筆試、面試構成,各占50%,根據考核成績,確定擬聘人員;
4.體檢:擬聘人員根據相關要求進行體檢;
5.公示:由學校在校園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
七、其他說明
1.學校將通過電話方式通知初審通過人員參加考試,初審未通過的不另行通知,應聘相關材料不予退還;
2.應聘人員須提供完整、真實、有效的個人信息及證書、證件等相關材料。凡提供虛假信息、偽造相關材料者,一經核實,立即取消應聘資格。對已聘用的受聘人員,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本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聘用人員崗位等級:具有專業(yè)技術職務的擬聘人員及應屆博士、碩士畢業(yè)生等無專業(yè)技術職務的擬聘人員須經專業(yè)技術職務聘任委員會認定并聘用到相應崗位等級;
4.本公告的最終解釋權歸首都師范大學人事處所有。
首都師范大學人事處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