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鎮(zhèn)海區(qū)教育局2018年事業(yè)編制中小學教師(第一批)公 開 招 聘 公 告
鎮(zhèn)海歷史悠久,人杰地靈,文化璀璨,教育源遠流長,高中段、義務段教育質量均處于全省領先水平。根據《寧波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和《鎮(zhèn)海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經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區(qū)教育局決定公開招聘2018年事業(yè)編制中小學教師(第一批)34名。現(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采用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和擇優(yōu)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面試、教育教學能力測試、體檢和考察等程序進行。
二、招聘學校、崗位、人數
本次招聘計劃崗位數共34名,具體如下:
崗位 學校 |
語文 |
數學 |
英語 |
地理 |
歷史 |
科學 |
特殊教育 |
信息技術 |
機械 |
汽車維修 |
電子商務 |
龍賽中學(普高)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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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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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yè)教育中心學校(職高)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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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1 |
駱駝中學(高中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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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人中學(初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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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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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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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志中學(初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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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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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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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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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小學(小學) |
4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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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實驗小學(小學) |
3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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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和學校(特殊教育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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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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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應聘者不能同時兼報兩所學校或兩個崗位。
三、招聘范圍及條件
應聘者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無違紀處分及違法記錄;
2.遵守紀律,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yè),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素養(yǎng);
3.具備教師職業(yè)所需要的專業(yè)知識水平、教育教學能力和心理素質,身體健康;
4.198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2018屆浙江省生源(生源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師范類應屆畢業(yè)生,碩士研究生應以本科所學專業(yè)(師范類)報名。部屬師范院校2018年畢業(yè)的應屆碩士研究生可不限生源。應聘職高專業(yè)課崗位(包括機械、汽車維修和電子商務,下同)的應屆畢業(yè)生可不限生源且非師范類畢業(yè)生可報名。
5.具備同報考崗位相對口的專業(yè)(附件1)并具有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書。全日制師范類應屆畢業(yè)生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時間可放寬到2018年7月31日,屆時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不予錄用;全日制非師范類應屆畢業(yè)生要求在錄用起兩年內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截止2020年7月31日),屆時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不再聘用上崗。
四、招聘時間和地點
時間:2017年11月19-21日
地點:浙江師范大學外國語學院
五、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與現(xiàn)場資格確認
本次招聘采用網上報名方式,報名時間自招聘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 2017年11月13日17:00。不再接受現(xiàn)場報名。
1.網上報名:應聘者填寫《2018年鎮(zhèn)海區(qū)中小學教師招聘報名表》(附件2)(報名表上的照片須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必須與現(xiàn)場資格確認時提供的照片一致),如高校期間榮獲優(yōu)秀畢業(yè)生、三好學生等榮譽、獲得各類獎學金(含學子英才獎)、競賽等獎項的,在郵件中可附上證書原件或學校出具證明的圖片文檔,同時將報名材料清單(附件3)中所列材料原件掃描或拍照壓縮打包(壓縮包以“姓名+學校崗位”方式命名),于報名截止時間前發(fā)送到對應學校郵箱。工作人員將以電子郵件方式告知應聘者初審結果、現(xiàn)場資格確認的時間、地點及要求。
2.現(xiàn)場資格確認:初審通過人員攜帶網上報名時提供的《2018年鎮(zhèn)海區(qū)中小學教師招聘報名表》(貼上一寸照片)、報名材料清單(附件3)中所列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就業(yè)協(xié)議書到指定地點接受現(xiàn)場資格確認。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報名資格條件不相符者現(xiàn)場資格確認不予通過。
3.如崗位報名人數不足招聘指標3倍的,則核減或取消招聘指標。
(二)考試
考試含面試和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兩個環(huán)節(jié)。
1.面試
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綜合素養(yǎng)、語言表達能力及舉止儀表等內容。滿分100分,不足60分的淘汰。面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
2.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教育教學能力測試采用筆試和試講相結合的形式進行,其中信息技術和職高專業(yè)課崗位先進行專業(yè)技能測試再進行試講。信息技術和職高專業(yè)課崗位只在浙江師范大學進行筆試,專業(yè)技能測試和試講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1)筆試
筆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專業(yè)知識和教材教法等綜合知識。筆試后,按崗位劃定筆試成績合格分。筆試滿分為100分。應聘者筆試成績平均分在60分以上,則60分為筆試合格成績;若筆試成績平均分在60分以下的,則以平均分為筆試合格成績。筆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得進入試講環(huán)節(jié)。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應聘人員憑本人身份證參加筆試。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數的1:3確定入圍試講人員名單(不足3倍的按實際人數)。入圍試講人員如放棄或被取消資格,則在筆試合格者中,按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2)試講
試講內容為報考崗位對應的課程,主要考察應聘崗位所需的口頭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課堂教學能力和應聘者的綜合素養(yǎng)。試講滿分為100分,不到60分為不合格,試講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應聘信息技術和職高專業(yè)課崗位筆試合格后,需參加專業(yè)技能測試,筆試不合格者不得進入專業(yè)技能測試環(huán)節(jié)。專業(yè)技能測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專業(yè)技能水平和實際操作能力,總分為100分。測試成績平均分在60分以上,則60分為合格成績;若測試成績平均分在60分以下的,則以平均分為合格成績。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得進入試講環(huán)節(jié)。按筆試占40%、專業(yè)技能測試占60%合計總成績并從高到低按1:3比例確定參加試講人員,不足倍數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成績并列的同時入圍試講。
(3)成績計算
信息技術和職高專業(yè)課:總成績=筆試成績的40%+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的30%+試講成績的30%。
其他學科:總成績=筆試成績的50%+試講成績的50%。
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等額確定簽約對象。如遇總分相同的,試講成績高者為簽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