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海拉爾區(qū)部分高中、初中、小學、職業(yè)高中和幼兒園正常教學需要,經區(qū)編委會批準,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學科教師107名。
一、招聘原則
(一)凡進必考的原則;
(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三)學科需要、專業(yè)對口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一)招聘高中教師31名。
其中:語文5名、英語4名、物理5名、化學2名、政治1名、歷史1名、地理6名、生物7名。
(二)招聘初中教師45名。
其中:語文9名、數學5名、英語3名(其中蒙漢雙語1名)、物理1名、政治2名、歷史4名、地理10名、生物5名、音樂2名、體育2名、計算機2名(其中蒙漢雙語1名)。
(三)招聘小學教師18名。
其中:語文5名(純蒙語高中畢業(yè)且全日制普通專科以上蒙語文2名、蒙漢雙語漢語文1名)、數學2名(其中蒙語授課數學1名)、音樂4名、體育4名、美術3名。
(四)招聘職業(yè)高中教師6名。
其中:電力專業(yè)5名、土木建筑工程1名。
(五)招聘幼兒園教師7名。
其中:音樂1名、學前教育6名。
三、招聘條件
(一)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德才兼?zhèn),有志從事教育事業(yè)者。
(二)擬招高中、職業(yè)高中和初中教師初始學歷為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地理、生物學科初始學歷為所報考專業(yè)的全日制?茖W歷,現學歷為本科)。與職業(yè)高中擬招聘專業(yè)相關的專業(yè),即:機電一體化、電力系統(tǒng)及其自動化、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工業(yè)與民用建筑、建筑工程技術、建筑管理也可報考。
(三)擬招小學和幼兒園教師初始學歷為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科及以上學歷。
(四)擬招高中教師應具有高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擬招初中教師應具有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擬招小學教師應具備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擬招幼兒園教師應具備幼兒園教師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五)漢授文科考生應具有二級甲等(地理和歷史學科教師具有二級乙等)及以上普通話水平證書,漢授理科考生應具有二級乙等及以上普通話水平證書,蒙授考生應具有三級甲等及以上普通話水平證書。
(六)年齡要求
報考高中、初中和小學教師年齡要求在35周歲以下(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報考職業(yè)高中教師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幼兒園教師年齡要求在30周歲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七)戶籍要求
無戶籍限制。
(八)除職業(yè)高中教師崗位外,所學專業(yè)必須與報考學科一致。
四、招聘辦法與程序
(一)報名(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2年8月3日 — 2012年8月11日。
2.報名地點:海拉爾區(qū)人才流動和人事考試中心(海區(qū)草市街開發(fā)區(qū)綜合辦公樓6樓)。
3.報名時須持身份證(或戶口簿)、畢業(yè)證、學位證書、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報到證或就業(yè)通知書、普通話水平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報名時進行資格審核,審核合格后再交1寸近期藍底免冠照片3張。
4.報名費:100元。
5.海拉爾區(qū)在職教師報考應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同時單位主管部門加蓋公章。
6.考生只能選擇報考一個教師崗位。報名結束后,對最終確定的報名人數達不到招聘計劃3倍的崗位(專業(yè)),按照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人數。
(二)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試講相結合的辦法,筆試和試講總分為100分。
1、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統(tǒng)一命題、統(tǒng)一考試、統(tǒng)一閱卷的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教育基本理論(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和所報考崗位的專業(yè)知識。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間為120分鐘。
(1)高中、初中、小學、幼兒園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職業(yè)高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保留一位小數,不四舍五入,最后一名若出現并列,則并列人員一并進入試講程序。
(2)筆試成績公示3天后,無異議者,按該崗位招聘3倍的人數,從高分到底分確定試講人選。
(3)筆試有關事宜:筆試時間和地點等詳細情況見準考證,準考證領取時間請隨時登陸“海拉爾人社人才網”(網址:http://www.hlersrc.com )查詢,不再另行通知。
2、試講
試講成績滿分為100分,試講時間為25分鐘
(1)高中、初中、小學、幼兒園試講成績占總成績的50%;職業(yè)高中試講成績占總成績60%,保留一位小數,不四舍五入。
(2)試講有關事宜:試講人員名單、測試地點、時間等詳細情況請隨時登錄“海拉爾人社人才網”(網址:http://www.hlersrc.com)查詢,不再另行通知。
3、筆試和試講成績加權后,總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用。
(三)加分條件
服務基層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社區(qū)民生志愿者、特崗教師、西部志愿者)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并取得省級相關部門頒發(fā)證書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在筆試成績加權前加5分。
五、確定擬聘人選
確定擬聘人選筆試成績與試講成績加權求和,總分保留一位小數,不四舍五入。按分值高低排出名次,凡總成績并列者,按如下條件依次確定擬聘人選:(1)基層服務者服務期滿的考生;(2)學歷高的考生;(3)試講成績高的考生。將考試結果報招聘領導小組審核后,按崗位招聘人數確定擬聘人選。
六、體檢
凡被確定為擬聘人選的,必須到指定醫(yī)院參加體檢,體檢的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對體檢不合格人員不予錄取。
七、考核
對擬聘人選通過查閱檔案、調查、政審(由居住地的社區(qū)、居委會和轄區(qū)派出所共同出具的證明)等方式進行考核,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視為不合格。
(一)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方針,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前科和嚴重的違法亂紀表現;
(三)參與犯罪活動或其它問題,正在受審查尚無定論;
(四)在報考資格、條件、經歷等方面有弄虛作假的;
(五)有其他問題,不宜進入教師隊伍。
八、公示
區(qū)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經考核合格的擬聘人員公示7天,公示期間,若發(fā)現問題,并經調查屬實的,取消其擬聘資格。舉報電話:8334399、8356070。
九、錄取
公示期滿后,若無問題,按規(guī)定程序錄用。錄用工作由區(qū)招聘領導小組統(tǒng)一組織和安排。招聘人員一經錄用,按照相關規(guī)定履行錄用手續(xù)。
(一)對于擬錄用的教師實行聘用制,試用期一年,月工資1500元,繳納社會保險,由區(qū)財政撥付。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納入編制內管理,享受事業(yè)單位專業(yè)技術人員待遇,并按有關規(guī)定繳納社會保險。
(二)對擬錄用的在職正式教師如符合調入條件,采取調入的方式,由人社局、編制部門辦理調動手續(xù)。
(三)新招聘教師如果有放棄錄取資格的,出現崗位空缺,可在報考本專業(yè)考生中依次遞補。
(四)新招聘教師由招聘領導小組組織崗位分配,三年內不允許調動。
海拉爾區(qū)教育系統(tǒng)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二○一二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