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濟寧市市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市屬事業(yè)單位2018年度公開招聘計劃和《關于2018年市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濟人社發(fā)〔2018〕2號)要求,現(xiàn)將市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四)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yè)、學歷學位、技能條件;
(五)初級崗位應聘人員年齡一般應在40周歲(含40周歲)以下(1977年1月26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在職人員應聘須經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同意。定向、委培畢業(yè)生應聘,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的2018年應屆畢業(yè)生,應聘前與簽約單位解除協(xié)議或經簽約單位同意,可以應聘。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由我省統(tǒng)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須是濟寧市生源或在濟寧市從事基層服務的,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且完成協(xié)議書(合同)規(guī)定的服務期限、考核合格,3年內(指2014年、2015年、2016年招募和選派人員)報考的,實行定向招聘。已按照優(yōu)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適用該政策。
2018屆西藏、新疆生源(高考時戶籍,下同)全國普通高校畢業(yè)生,或西藏、新疆生源2016-2017屆未就業(yè)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可應聘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面向西藏、新疆籍高校畢業(yè)生招聘崗位。
2011年9月26日以后服役期滿退伍,符合濟寧市接收安置條件的退役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報考的,實行定向招聘。已享受優(yōu)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該政策(退役大學生士兵應聘的有關政策由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職業(yè)資格的高級技校和技師學院全日制畢業(yè)生,可分別按照全日制高職(大專)、本科畢業(yè)生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現(xiàn)役軍人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招聘崗位對工作經歷有明確要求的,應聘人員需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高校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以2018年1月26日為截止日期。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個人報名
報名時間:2018年1月26日9:00-1月29日16:00
查詢時間:2018年1月26日11:00-1月30日16:00
報名網站:濟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jnsi.gov.cn)
應聘人員登錄指定的報名網站,如實填寫、提交個人相關信息資料并上傳照片。全市統(tǒng)一報名系統(tǒng),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人員在資格待審核期內可修改報名信息,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待審核期為2小時,自完成提交報名信息算起。報名截止后,招聘單位不受待審核期限制,可直接進行審核。報名信息一經招聘單位初審通過,不能更改。
應聘人員使用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應聘人員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報名資格。報名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xiàn),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2、單位初審
初審時間:2018年1月26日11:00-1月30日16:00
招聘單位要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節(jié)假日不休息),及時查看本單位網上報名情況,認真進行資格審查,并在網上公布初審結果。對具備報名資格并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初審的,要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少內容,并退回應聘人員進行補充。招聘單位在待審核期滿后48小時內未對應聘人員信息進行處理,則視為初審通過。網上報名期間,招聘單位提供咨詢服務。
3、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2018年1月26日11:00-1月31日16:00
繳費標準: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考務費的收取標準為每人每科40元。
應聘人員在待審核期滿后至查詢截止時間前登錄報名網站,查詢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網站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xù)的,視作放棄。繳費成功后,下載打印《濟寧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在職人員應聘證明信》《應聘濟寧市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并于2018年3月14日9:00—3月18日登錄該網站,下載打印《2018年濟寧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準考證》。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的應聘人員,通過招聘單位初審后,于2月1日9:00至16:00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濟寧市人事考試中心(濟寧市太白湖新區(qū)京杭路16號,濟寧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綜合服務中心A306房間)辦理減免考務費審核確認手續(xù)。審查核準后,考生本人要網上確認。
報名結束后,對應聘人數(shù)達不到1:3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規(guī)定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取消招聘計劃的崗位,該崗位應聘人員可在規(guī)定時間改報市屬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