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面試內容及形式。面試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職業(yè)道德、心理素質、儀表儀態(tài)、言語表達、思維品質等教學基本素養(yǎng)和教學設計、教學實施、教學評價等教學基本技能,通過說課、備課、試講、答辯等方式開展(中職學校根據(jù)實際需要可增加專業(yè)技能操作、專業(yè)基礎理論測試等專業(yè)能力考核)。
5.面試的組織管理。由象州縣人社局會同象州縣教育局組織實施。面試考官由象州縣人社局、象州縣教育局委派人員、外單位專家7人組成。招聘崗位專業(yè)性較強的,專家成員不得少于2人。考官組成人員須報主管部門核準,并報市人社局備案。面試考官小組中,持有面試考官資格證書或培訓合格證書的考官不少于3人。
面試嚴格實行考官、考生雙抽簽制度。面試當天考官抽簽確定是否擔任考官,考生抽簽確定參加面試順序。
面試期間,對考官和考生實行封閉管理。嚴禁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候考室和面試考場。不得向面試考官提供考生的個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試序號給予評分?脊佟⒖忌涂紙龉ぷ魅藛T在面試過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學;騿挝、籍貫、父母工作單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減面試成績的5%-20%,情節(jié)嚴重的,取消其面試成績。
6.面試的時間和地點。面試于2019年3月3日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電話通知考生。
7.面試成績公布。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在每個招聘崗位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當天面試結束后,象州縣教育局在本單位工作區(qū)域公布全部考生面試成績及崗位排名。面試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該崗位考生成績須達到70分以上方為合格。考生成績均達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8.本次招聘筆試總成績不計入綜合成績,面試成績即為綜合成績。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得確定為考核、體檢人選。
9.面試組織實施部門要對面試考場的面試過程進行全程錄像,錄像資料保存1年以上,以備查看。
四、考核、體檢和公示
按計劃招聘人數(shù)與考核和體檢人選1:1的比例,從綜合成績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考核、體檢人選。相同崗位出現(xiàn)兩人以上綜合成績并列時,通過加試方式確定考核、體檢人選。
(一)考核。成立由2人以上組成的考核組,按照《象州縣市直機關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錄用(聘用)考核辦法(試行)》(來政人發(fā)〔2007〕40號)的有關規(guī)定,對考核對象進行考核?己酥乜疾鞈溉藛T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修養(yǎng)、遵紀守法情況、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崗位匹配度等。考核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jù)實寫出書面考核材料,同時對考核對象進行報考資格審查。
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必須在考核前提供教師資格證書和學歷證書原件,否則將取消錄用資格。
(二)體檢。體檢標準按照教師資格認定的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體檢應在來政人發(fā)〔2008〕31號文件指定的醫(yī)療機構進行。
對考核或體檢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擬聘人員?杖钡拿~,可以按面試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考核和體檢時間:2019年7月20日前完成。
(三)公示
根據(jù)考生的綜合成績、考核情況和體檢結果,經象州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報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審核備案。由象州縣人社局在來賓人才網、本單位工作區(qū)域或部門網站公示。公示內容包括崗位資格條件、擬招聘人員姓名、性別、所在工作單位或畢業(yè)院校、專業(yè)及監(jiān)督電話等。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有異議的,應及時進行復查。對反映的問題影響聘用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反映的問題難以查實的,暫緩審批,待查實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報考者自愿放棄聘用資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遞補聘用對象。
公示時間:2019年7月31日前。
五、第二次招聘以及空缺崗位補充招聘
(一)第二次招聘(2019年3月開始)。
經過第一階段的面試、考核、體檢和公示后,仍有空缺崗位的,組織第二次招聘。發(fā)布第二次招聘信息,開展第二次招聘的報名工作。具體時間安排在第二次招聘公告發(fā)布時確定,招聘條件與第一階段條件相同。面試、考核、體檢和公示等環(huán)節(jié)的工作程序和要求,按《象州縣2019年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簡章》中的規(guī)定執(zhí)行。。
(二)補充招聘。(2019年8月開始)。
1.補充招聘條件。補充招聘條件與第一階段條件相同。
2.面試、考核、體檢和公示等環(huán)節(jié)的工作程序和要求,按《象州縣2019年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簡章》中的規(guī)定執(zhí)行。
六、審批和聘用
(一)經公示無異議的,填寫《象州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經教育主管部門或縣級人社部門審核,報市人社局批準后,辦理聘用手續(xù)。
(二)受聘人員簽訂《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合同書》,期限不低于5年。簽訂聘用合同時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初次就業(yè)人員與事業(yè)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5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和自治區(qū)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加強領導,嚴肅紀律
(一)貫徹“公開、公平、公正”和“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要切實加強對招聘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確保公開招聘工作有序開展。
(二)按照“誰審查,誰負責”的要求,指定專人負責報考資格審查工作。因審查不嚴允許資格條件不符人員參加筆試、面試等環(huán)節(jié)引發(fā)糾紛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審查人員和象州縣人社局、象州縣教育局共同承擔相應責任。
(三)實行回避制度。參與公開招聘工作的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或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四)實行誠信報考制度。報考人員所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并遵守考試紀律。對弄虛作假、違反招聘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有關規(guī)定從嚴處理。
(五)要嚴格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同樣按照人社部令第35號有關規(guī)定從嚴處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對有違反下列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必須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幫助他人獲取應聘資格的。
2.工作人員指示、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3.故意泄漏考試題目的。
4.有違反規(guī)定,影響招聘公平、公正進行其他情形的。
(六)報考人員有下列失信行為的記入誠信檔案,供象州縣教育局考察時參考。
1.發(fā)布面試資格審查通告后,報考人員進入面試資格審查環(huán)節(jié)放棄面試資格的,取消本次考試資格。
2.發(fā)布面試公告后,報考人員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核環(huán)節(jié)放棄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內及時提供書面放棄申請的,記入誠信檔案庫,保存期為半年;累計2次出現(xiàn)上述情形的,記入誠信檔案庫,保存期限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內未提供書面放棄申請的,記入誠信檔案庫,保存期限為2年。
3.報考人員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放棄的,記入誠信檔案庫,保存期限為3年。
4.報考人員聘用為事業(yè)單位人員后無故逾期不報到的,以及試用期內放棄的,記入誠信檔案庫,保存期限為5年。
八、有關說明
(一)報考者在報考期間,應及時了解發(fā)布的最新情況,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二)“應屆畢業(yè)生”指2019年畢業(yè)或尚在兩年擇業(yè)期(從畢業(yè)證簽發(fā)之日起順延兩年)內,符合崗位條件的畢業(yè)生。
(三)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xiàn)的任何以中小學教師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輔導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主辦方無關。請廣大應聘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本公告由象州縣人社局、象州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象州縣教育局人事股:0772-4305922
象州縣人社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0772-4367291
監(jiān)督電話:0772-4364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