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韶關湞江區(qū)2020年向社會公開招聘小學、幼兒園教師共【8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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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區(qū)實際,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小學、幼兒園教師共80名。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2020年應屆畢業(yè)生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年齡要求為18至35周歲(1985年5月30日至2002年5月30日期間出生)。
二、招聘崗位、人數
公開招聘我區(qū)小學及幼兒園教師共80名,詳見《韶關市湞江區(qū)2020年“丹霞英才”教育教學類暨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筆試加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列為公益一類事業(yè)單位編制。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的,按規(guī)定辦理崗位聘用手續(xù),享受國家及省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薪酬待遇。符合韶關市“丹霞英才”政策認定范圍的,經申請審定后可享受“丹霞英才”相關待遇。
五、應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能力;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guī)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五年的;
3.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yè)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或在機關、事業(yè)單位招錄(聘)考試違約的人員;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況。
六、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
2020年6月10、11、12日(星期三、四、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共3天。
(二)報名地點
韶關市湞江區(qū)教育局二樓人事監(jiān)察股(湞江區(qū)升平路107號,原市第七中學)
(三)報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采取網絡報名與現場報名相結合方式。
網絡報名通過指定郵箱(kjjrsg2007@126.com)遞交報名表格和資料,報名時間截止至2020年6月12日下午17:30。應聘人員只能選擇其中一個崗位報名,報名材料按“姓名+院校+專業(yè)+學歷+應聘崗位”(如:張三/華南師范大學/漢語言文學/本科學士/小學語文)編輯好郵件主題,將報名表(附件2)及個人簡歷、報名所需所有證書、證明材料的PDF掃描件壓縮打包發(fā)送到指定郵箱,逾期不予受理。網絡報名者請于6月12日下午17:30前帶所有報名材料原件復印件到現場審核并領取準考證。逾期未領取準考證者做放棄資格處理。
現場報名資格審查符合條件者于報名后現場領取準考證。
報名考生須按崗位具體要求提交以下資料:
1.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相關證書原件及其復印件(各1份,原件審核后退回)(因疫情原因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2020屆高校畢業(yè)生,以及2018、2019屆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yè)生,按照人社部《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yè)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20〕24號)有關精神,實施“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應聘人員需按規(guī)定在試用期內取得相應學段對應學科教師資格證,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取得相應學段對應學科教師資格證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其他往屆畢業(yè)生需提供教師資格證原件);
2.符合加分政策的“三支一扶”和“大學生村官”,需提供《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yè)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韶關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自行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1份);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照片4張(其中報名表貼1張);
5.考生承諾書(附件3,須本人簽名,1份);
6.考生健康卡和安全考試承諾書(附件4,須本人簽名,1份);
7.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
8.2020年應屆畢業(yè)生未取得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的,需提供成績單、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等相關證明。
9.國有單位在編在職(崗)人員,提供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書面證明。
(四)資格審查
經審核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方可報名。參加招聘的人員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七、報名注意事項:
1.疫情防控期間,根據省、市、區(qū)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有關文件精神,現場報考人員報名時必須佩戴口罩,主動如實填報健康碼信息和活動軌跡(近14天),配合健康檢查(出示手機健康綠碼、測量體溫等);如瞞報、漏報造成不良后果的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2.2020年應屆畢業(yè)生在考察階段必須按規(guī)定時間提交畢業(yè)證、學位證等原件,無原件者不予聘用。未按規(guī)定時間提交者,視為放棄聘用。
3.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
4.定向生、委培生須出具所在院校和委培(定向)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材料。符合廣東省擇業(yè)期政策的高校畢業(yè)生,可以按應屆畢業(yè)生報考。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
廣東省高校畢業(yè)生擇業(yè)期相關政策詳見《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公安廳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實行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擇業(yè)期政策(試行)的通知》(粵教畢〔2019〕3號)文。
5.國有單位在編在職(崗)人員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并在報名時出具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書面證明。不如實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取消報考資格。
6.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7.根據《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yè)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y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社發(fā)〔2007〕141號)、《廣東省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實施意見》(粵組通〔2008〕50號)有關規(guī)定,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學生村官”,自服務期滿之日起3年內的(截止至2020年6月30日),報考時筆試成績加10分。符合相關條件的考生憑由省級相關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yè)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報考,報名時注明服務的基層項目名稱、合格證書編號,并在報名時提供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
8.考生須承諾不主動放棄面試、體檢、考察、聘用資格,若被聘用,保證按時報到。違背承諾者將記錄在案,且3年內不得參加本區(qū)各級各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
9.根據用人需求,按照《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目錄(2020版)》進行專業(yè)設置。
10.我區(qū)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不屬本次公開招聘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