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吉安教師招聘 江西吉安市萬安縣工業(yè)園區(qū)中心小學公開選調教師【2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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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化解城區(qū)小學大校額、大班額問題,方便縣工業(yè)園學區(qū)孩子上學,我縣新建的工業(yè)園區(qū)中心小學2020年秋季將開學。據(jù)初步統(tǒng)計,該校有6個年級12個班,在校學生520人左右,為確保開學順利,需要面向全縣鄉(xiāng)鎮(zhèn)小學公開選調教師23名。結合實際需要,根據(jù)《關于同意萬安縣2020年秋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調配意見的批復》(萬府字[2020]126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領導小組
組長:李艷輝
副組長:李衛(wèi)東
成員:呂前烈、劉軍、羅琪鋆、肖錫華、張紹文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教體局,張紹文任辦公室主任(兼),張敏、張應海為成員。工作人員由辦公室臨時抽調,并進行崗前培訓。
二、選調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的選調原則。
三、選調崗位及人數(shù)
四、選調條件
1.我縣現(xiàn)在編在職的公辦小學教師(含九年一貫制學校和彈前中學小學部教師),在本縣公辦學校任教滿5周年以上(根據(jù)萬辦字[2020]93號文件規(guī)定),根據(jù)《江西省特崗教師管理辦法(試行)》第十六條:“特崗教師被聘為正式教師后,3年內不得調入縣城學校”的規(guī)定,特崗教師須在本縣公辦學校任教滿6周年后才能報考。三定向教師及2014年春季招聘的教師按合同協(xié)議執(zhí)行。年齡在40周歲以下(縣級及以上教學能手、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年齡可放寬至43周歲),計算時間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
2.報考教師須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報考語文、數(shù)學、英語崗位的教師須持有報考崗位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或近三年內至少有兩個學期實際任教了報考崗位學科。報考音樂、體育、美術崗位的教師,須持有報考崗位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或全日制學歷的專業(yè)為音、體、美相關專業(yè)。
3.一人只能報考一個學科崗位。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參加選調:
①近三年內因違法違紀被縣教育主管及以上部門通報批評或處分者;
②近三年中有一個完整學期請病假的,或一學年中請事假(含離崗)累計達60天及以上者(法定假除外)。
五、選調辦法
根據(jù)報考人員筆試成績的50%、教學成績得分(滿分30分)、學校評價得分(滿分8分)和獎勵加分(滿分12分)四項綜合評定,實行公開競聘、擇優(yōu)錄取的方式。
(一)筆試
筆試卷面總分為100分,筆試內容為所報考學科的專業(yè)知識及相應專業(yè)的教材教法,其中專業(yè)知識占80%,教材教法占20%。
(二)教學成績計分
參加選調教師的教學成績,語文、數(shù)學以縣教體局統(tǒng)一組織的期末考試和小考為準,英語以縣教體局統(tǒng)一組織的小考為準,由教研室核查統(tǒng)計。
報考音體美學科崗位的教師不考核教學成績,將以技能加試成績(滿分30分)計入綜合成績。技能加試的內容和方式見《2020年萬安縣工業(yè)園區(qū)中心小學選調教師技能加試方案》。
1.教學成績以近三年的為準,總分為30分,每學年各10分。具體查看報考教師各學年下學期的期末統(tǒng)考或小考成績。
2.成績計算辦法:
(1)小學一至五年級的教師查看期末統(tǒng)考成績的平均分,六年級的教師查看小考成績的平均分。
計算時以全縣該年級該學科平均分為標準,達到縣平均分得5分,每高出1分加1分,每低1分扣0.5分,每學期加到10分或扣到0分為止。
(2)報考教師若任教同一學科多個年級,取所有任教年級的平均得分計算;若任教多學科,報考語文、數(shù)學崗位的取實際任教學科的平均得分計算(限語、數(shù)兩科),報考英語崗位的只取英語教學成績,不取任教的語文、數(shù)學教學成績;同一學年的兩個學期中因正常原因任教時間少于7個月的不計算教學成績,達到或超過7個月的必須計算教學成績。
(3)因受組織上工作安排(如產(chǎn)假、支教、跟班學習、借調、小學教師到幼兒園任教等),導致其某學年任教未滿一年(兩學期任教未滿7個月)而沒有完整的近三年教學成績者,按以下方式計算其教學成績:①報考教師只有所報考學科一年教學成績者,另兩年的教學成績得分取該年的成績得分計算;②報考教師有所報考學科兩年教學成績者,第三年的教學成績取其這兩年教學成績的平均得分計算;③報考教師若三年都沒有所報考學科教學成績者,則三年的教學成績分別取本次報考該學科崗位的所有教師當年成績得分的平均分計算。
(三)學校評價
學校評價為8分。由學校班子成員對報考教師近三年的工作表現(xiàn)評分。其中校長評價4分,其他班子成員評價4分,其他班子成員評分中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其他人評分的平均分(若其他班子成員只有4人及以下的直接取平均分)。
(四)獎勵加分
1.村小、教學點從教經(jīng)歷加分
報考教師從教以來,凡在村小任教滿一學期加0.5分,在教學點(限一師一校)任教滿一學期加1分,須提供任教學校出具的證明,校長簽字,加蓋學校公章。此項加分3分封頂。
2.綜合榮譽加分
凡獲縣級及以上優(yōu)秀教育工作者、優(yōu)秀班主任、優(yōu)秀教師、十佳教師、優(yōu)秀校長、師德標兵(或師德先進個人)、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教學能手)等7種榮譽稱號,按以下分值加分:縣級加0.5分,市級加1分,省級加2分,國家級加3分。同一年度獲同一獎項,取最高獎勵分值予以加分,不重復加分;不同年度,不同獎項可以累計加分。此項加分3分封頂。
3.優(yōu)課賽獲獎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