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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縣第一中學位于長株潭兩型社會核心區(qū)—湘潭縣易俗河鎮(zhèn)鳳凰東路金霞山麓。學校交通便利,北接湘潭北高鐵站(車程約30分鐘)、城鐵湘潭板塘站(車程約10分鐘);東連株洲西高鐵站(車程約13分鐘)。學校有76年的辦學歷史,是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級中學、湖南省海軍青少年航空學校、全國文明校園、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特色學校、全國青少年校園籃球特色學校、全國國防教育特色學校、中國百強中學、湖南省首屆魅力校園,還是全省同時榮膺清華、北大直薦學生資質的六所高級中學之一,二十多年來持續(xù)領跑湘潭教育。
為優(yōu)化教師隊伍結構,湘潭縣第一中學2022年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9人,均為專業(yè)技術崗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1.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2.德才兼?zhèn)、任人唯賢的原則。
二、招聘計劃
招聘學科專任教師9人。具體計劃為:語文2人,數(shù)學1人,英語1人,物理2人,生物1人,政治1人,地理1人。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7.應聘者須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專業(yè)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及其他相關證件。
(二)應聘人員應具備的具體條件詳見附件1《湘潭縣第一中學2022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
崗位所要求的專業(yè)以教育部學科專業(yè)目錄為準(詳見附件2:教育部學科專業(yè)目錄匯總)。報考人員的專業(yè)應嚴格按照畢業(yè)證書填寫,所學專業(yè)已列入附件2但未列入本次招聘崗位專業(yè)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yè)未列入附件2的,由湘潭縣第一中學提出意見,報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三)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被記入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公告發(fā)布之日為在編在職的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6.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2屆畢業(yè)生(在讀的全日制非2022屆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7.法律、政策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官方網站
湘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xtx.gov.cn/9128/index.htm)、湘潭縣教育局網(http://www.xtx.gov.cn/9065/)、湘潭縣第一中學校園網(http://www.xtxyz.com)、“湘潭縣第一中學”微信公眾號。
(二)個人報名
1.報名時間:2022年4月19日上午9:00至2022年5月8日17:00。
2.報名方式:設網上報名和現(xiàn)場報名兩種形式,不接受電話報名。
(1)網上報名
進入https://www.wjx.cn/vm/OIFZy5I.aspx網站或掃描下方二維碼填報《湘潭縣第一中學2022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詳見附件3,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
網上填報時,無需下載《報名登記表》,直接填寫相關信息,上傳所需材料原件圖片。所需材料包含:①身份證;②學歷、學位證或《考生基本情況證明》(附件4,需加蓋院校公章);③教師資格證(或“高中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④普通話等級證(二級乙等及以上,語文教師崗位要求到二級甲等及以上);⑤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⑥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電子照片。2022屆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yè)生可暫憑加蓋畢業(yè)院校就業(yè)部門印章的含學業(yè)成績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和就業(yè)協(xié)議書原件及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報名。
(2)現(xiàn)場報名
在報名時間內,考生攜帶以上報名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1份)以及2張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到湘潭縣第一中學辦公樓二樓218室,現(xiàn)場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
3.重要提示
(1)報名與考試必須使用第二代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開具的帶照片的戶籍證明等有效身份證件原件(以下合稱“有效身份證件”)。
(2)每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多報無效。報考崗位一經確認不得改報其他崗位,報考人員要認真閱讀所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按要求提供所需資料。報名時提交的《報名登記表》、照片、材料不齊全者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如因個人錯報、信息填寫失實或有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3)報考人員務必及時關注官方網站的公告、公示與通知,特別要關注報名、崗位計劃調整、資格審查、考試、成績公示、體檢、考察等時間節(jié)點和重要信息,及時了解有關情況,錯過時間的,責任自負。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4)本次招聘全過程均嚴格執(zhí)行國家、省、市及我縣有關疫情防控的措施。在招聘工作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報考人員嚴格履行防疫義務,及時關注相關通知、公告,并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資格審查
根據(jù)報名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合格的確定為面試對象。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始終。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四)考試
所有招聘崗位均采取面試、筆試和實際操作能力測試(課堂教學)結合的方式進行。面試、筆試和實際操作能力測試(課堂教學)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將通過公告和短信形式通知考生?忌鷳{有效身份證件和準考證原件參考(面試當日發(fā)放)。
1.面試
(1)面試對象為資格初審合格人員。
(2)面試開考比例與計劃調整:所有崗位資格初審合格人數(shù)與崗位招聘人數(shù)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資格初審合格人數(shù)與崗位招聘人數(shù)的比例達不到3∶1的,經縣人社局批準,降低開考比例為2:1,降低開考比例后仍然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核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3)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設75分為最低合格線,面試成績在最低合格線以下的不進入下一個環(huán)節(jié)。
2.筆試
達到面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均確定為筆試對象。
(1)筆試內容為:以高中為起點、所報考學科專業(yè)內容,高考難度試題。
(2)成績查詢:筆試成績在官方網站上公布。如考生對筆試成績有異議,可根據(jù)查分通知的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憑有效身份證件、準考證原件,向湘潭縣第一中學提交本人簽名的書面查分申請,待查分結束后,由湘潭縣第一中學將查分結果反饋給考生。
3.實際操作能力測試(課堂教學)
(1)按面試成績占30%、筆試成績占40%計算折合成績,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3的比例,按折合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實際操作能力測試(課堂教學)對象,折合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達不到1:3的崗位,參加筆試人員全部確定為實際操作能力測試(課堂教學)對象。
(2)實際操作能力測試(課堂教學)內容:面對評委說課20分鐘。學科崗位考生教學內容為現(xiàn)行高中教材,具體內容由評委抽簽確定。
(3)參加實際操作能力測試(課堂教學)人數(shù)沒有形成有效競爭的招聘崗位設75分為最低合格線,實際操作能力測試(課堂教學)成績在最低合格線以下的不進入下一個環(huán)節(jié)。
4.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計算方法:綜合成績=面試成績×30%+筆試成績×40%+實際操作能力測試(課堂教學)×30%。各崗位面試、筆試、實際操作能力測試(課堂教學)成績和綜合成績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
(五)體檢
1.體檢對象確定:根據(jù)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按應聘人員的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1:1比例確定入圍體檢人員。綜合成績相同時,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成績相同的,按實際操作能力測試(課堂教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
2.體檢工作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實施。應聘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七日內可以向縣人社局提出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并以復檢結論為準。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側重于思想政治表現(xiàn)、尊紀守法、道德品質、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yè)務能力等,同時對考察對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七)遞補
如遇體檢、考察等環(huán)節(jié)棄權或不合格等情況,出現(xiàn)招聘計劃未滿時,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從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綜合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排序,面試成績相同的按實際操作能力測試(課堂教學)成績排序。整個遞補工作只進行一次。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官方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詢與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九)聘用
擬聘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的,簽訂聘用合同,辦理相關人事手續(xù),列入公益一類事業(yè)編制。聘用人員必須服從工作安排,如未按期上崗、未按期辦理聘用手續(xù)或在2022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相關證件、證書原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管理和待遇
1.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滿后,經考核合格者,辦理轉正手續(xù);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2.聘用人員在湘潭縣第一中學的最低服務期為三年。
3.湘潭縣第一中學提供三年免費教師公寓周轉房住宿。
六、其他
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應聘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各項紀律,對違紀違規(guī)行為將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咨詢電話:0731-57881244
舉報電話:0731-57882069
附件2:教育部學科專業(yè)目錄匯總
列入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的新專業(yè)名單(2021年).xls
①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yǎng)研究生的學科專業(yè)目錄(1997年).docx
②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yǎng)學科目錄(2011年).doc
③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yǎng)學科目錄(2018年).doc
學位授予單位(不含軍隊單位)自主設置二級學科名單(截至2020年6月30日).xlsx
學位授予單位(不含軍隊單位)自主設置交叉學科名單(截至2020年6月30日).xlsx
附件3:湘潭縣第一中學2022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doc
湘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湘潭縣教育局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