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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01號)精神,江門市教育局決定組織市直教育系統(tǒng)事業(yè)單位開展工作人員公開招聘,現(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員58名,具體的崗位職責、崗位類別及等級、招聘人數(shù)和資格條件等詳見《2024年江門市直教育系統(tǒng)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分“應屆畢業(yè)生”、“社會人員”、“不限”三類。
(一)應屆畢業(yè)生:指2024屆的國內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非在職)、在境內就讀的中外合作辦學畢業(yè)生(非在職)、在境外就讀的留學回國人員等。
(二)社會人員:指除應屆畢業(yè)生外,已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
(三)不限:包含“應屆畢業(yè)生”和“社會人員”。
三、薪酬待遇
招聘崗位獲聘人員為事業(yè)單位編制人員,享受國家及省政策規(guī)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五、報考程序
(一)報名流程
本次招聘實行網絡報名。應聘人員請于2024年6月21日9:00時至6月27日16:00時登錄本次考試報名系統(tǒng)進行報名,網址:https://www.sydwzk.cn/gdjmjsgkzp2024(建議使用電腦登錄)。流程如下:
閱讀招聘公告-->點擊進入報名系統(tǒng)-->注冊用戶-->登錄報名系統(tǒng)-->閱讀相關要求-->網上填表(簡體字)-->上傳報名材料(須上傳原件的掃描件,文件不得大于80KB)-->選擇崗位報名-->確定報名-->資格初審。
(二)報名要求
1.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不能用新、舊版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應聘人員須憑準考證、居民身份證或臨時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和體檢。其他任何證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證使用。
2.應聘人員應如實、全面、準確地填寫報名登記表!皩W習和工作經歷”應從高中起,按時間先后順序填寫起始年月、地點、單位及職務;大學期間學習經歷須填寫清楚學校、院系、專業(yè)名稱。為方便招聘單位審核是否構成回避情形,“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不得漏填。
3.應聘人員需選擇與本人條件相符的崗位報名。如對招聘崗位要求不清楚,可在報名前向招聘單位咨詢。因本人未認真閱讀公告或不清晰崗位要求,導致自身條件與招聘公告及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造成成績無效失去應聘或聘用資格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負。
4.報名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2)學歷、學位、專業(yè)證明材料,包括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等。取得國(境)外學歷者須提交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尚未取得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的,提供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學生證、成績單代替。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需有院系推薦意見,并加具學校“畢業(yè)生分配辦公室”或“學生就業(yè)指導中心”等部門公章。成績單需有就讀院系加蓋公章。
應聘人員所學專業(yè)未列入專業(yè)目錄(無專業(yè)代碼)的,可選擇專業(yè)目錄中的相近專業(yè)報考,按專業(yè)相近規(guī)則報考的,應聘人員須提供:就讀院校出具的應聘人員所學專業(yè)與招聘崗位所設專業(yè)相近的意見材料、經就讀院;蛟撛盒=虅仗幧w章確認的專業(yè)課程成績單,以及課程對比情況說明。非按專業(yè)相近規(guī)則報考的,無需提供。
(3)職稱、職業(yè)資格證明材料。職稱、職業(yè)資格等以應聘人員具有相關電子或紙質證書,或獲得資格核定部門的正式批文為準。僅考試、考核合格和申報資料通過審核,但還未獲得證書或批文的,不視為已具備相應資格。相關證書還須符合招聘崗位所設資格證書的類別、專業(yè)、級別等要求。
(4)工作經歷材料。具體工作經歷需提供勞動合同或相關工作單位意見材料予以佐證。應聘人員在校全日制學習期間參加社會實踐或者參加相關工作,即使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了社會保險,也不視為工作經歷。
(5)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證明材料。
(三)資格初審
1.招聘單位將通過報名系統(tǒng)對應聘人員信息和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初審時間為2024年6月21日9:00時至6月28日17:00時。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審核通過。通過后應聘人員不得改報其他崗位或修改報名資料。在報名期間資格初審不通過的,應聘人員可以選擇其他崗位報考。應聘人員應及時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看資格初審結果。如有需要,工作人員會電話聯(lián)系應聘人員告知資格初審結果,應聘人員應保持通訊暢通。因電話號碼錯誤或發(fā)生變更等原因導致無法聯(lián)系的,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
2.資格審核貫穿本次招聘全過程,招聘單位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存在不符合招聘公告及崗位資格條件的,或存在填寫虛假信息、提供虛假材料等情形的,將按規(guī)定取消應聘或聘用資格。
六、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面試”,或直接業(yè)務考核的方式(詳見附件1)。
(一)筆試
1.參加筆試確認。采取“筆試+面試”考試方式的崗位,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須于2024年7月1日9:00時至7月1日18:00時,登錄報名系統(tǒng)進行參加筆試確認。未按規(guī)定時間進行確認的應聘人員視為主動放棄考試資格。
2.打印準考證。完成了參加筆試確認的應聘人員請于2024年7月4日上午9:00至7月6日上午8:30時登錄報名系統(tǒng),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是參加本次公開招聘的重要證件,請應聘人員妥善保管。
3.筆試時間:2024年7月6日上午9:00-10:30。
4.筆試地點另行公布。
5.筆試內容。教師崗位主要測評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教學知識與應用等內容;非教師崗位主要測評綜合能力。
6.筆試成績。筆試成績滿分100分,合格線為60分;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公布筆試成績。
7.筆試加分。參加我省“三支一扶”服務計劃服務期滿不超過3年,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yè)生,筆試成績加5分。筆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應聘人員持準考證、本人居民身份證,以及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相關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到江門市教育局人事與師資管理科(地址:江門市蓬江區(qū)建設二路127號808室)申請加分。逾期未申請的,視為應聘人員自愿放棄加分。
(二)面試
根據招聘崗位,面試采取相應方式進行,具體見附件1。
1.確定入圍面試人員。采取“筆試+面試”考試方式的崗位,在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每個崗位招聘人數(shù)1:5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筆試合格人數(shù)未達到上述比例的,將全部筆試合格人員確定為入圍面試人員。采取“直接業(yè)務考核”考試方式的崗位,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全部入圍參加業(yè)務考核。
2.面試資格復審。面試前,將由招聘單位組織入圍面試人員現(xiàn)場進行資格復審。現(xiàn)場資格復審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入圍面試人員應提供以下審核資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1)報名登記表。
(2)報名時要求提交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等其他材料。
3.組織面試。面試時間和地點等具體安排在江門市教育局網站另行公布。
4.面試成績。滿分100分,成績在面試結束后當場向應聘人員公布。面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低于合格分數(shù)線的,不納入體檢范圍。
(三)總成績
采取“筆試+面試”考試方式的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如同一崗位應聘人員總成績相同,則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相同,則加考面試,以加考面試成績確定最終名次。
采取“直接業(yè)務考核”考試方式的崗位,應聘人員的“直接業(yè)務考核”成績即為總成績。如同一崗位應聘人員成績相同,則以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主評委評分相同無法確定名次,則對成績相同者再次開展直接業(yè)務考核。
七、體檢
體檢人選按該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工作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招聘崗位體檢流程、紀律、項目及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zhí)行,如出現(xiàn)上述文件尚無明確規(guī)定的,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制度執(zhí)行。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或國家行業(yè)主管部門有統(tǒng)一規(guī)定體檢標準的,從其規(guī)定。
體檢人員對下列體檢項目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場提出復檢申請,未當場提出的,不再安排復檢:對身高、體重、視力、聽力、血壓、心電圖等可以即時給出結果的體檢項目;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fā)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未達到體檢合格標準的;其他事先服用藥物可能暫時影響結果的體檢項目。
對其他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應聘人員在接到體檢結論后3個工作日內向招聘單位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招聘單位提前2個以上工作日將體檢的時間、集中地點和注意事項通知應聘人員;在體檢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將體檢結論通知應聘人員。
八、考察
招聘單位對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考察?疾旃ぷ鲊栏癜凑铡稄V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和《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01號)實施?疾靸热葜饕ㄕ嗡刭|、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及廉潔自律情況、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檔案的完整性、真實性等情況。
九、公示
考察合格的,由江門市教育局對擬聘用人員進行資格復核。復核通過的,在該局門戶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期滿,沒有異議或者異議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應當自公示期滿之日起30日內,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擬聘用人員備案手續(xù),并及時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按照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遞補
應聘人員出現(xiàn)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單位可以按照同一崗位應聘人員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其他應聘人員:
(一)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
(三)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導致不能聘用的;
(四)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的;
(五)擬聘用人員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的;
(六)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是否遞補由招聘單位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決定。
十二、其他事項
(一)招聘公告所列資格條件為最低條件,凡資格條件高于公告要求者均可報考。本公告及附件所含“以上”、“以下”、“以前”各類表述,均包含本級數(shù)。
(二)本次招聘實行誠信報考。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公告、崗位要求和報考指南(附件3),并對所提供的各項信息、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凡填寫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fā)現(xiàn)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惡意干擾報名的人員,將依據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社會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保過班”、“協(xié)議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招聘組織方無關。
(四)出現(xiàn)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將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01號)、《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等有關規(guī)定,追究相應責任。
(五)應聘人員對崗位資格條件有疑問的,報名期間可在工作日工作時間段(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致電招聘單位。應聘人員對本次招聘政策有疑問的,可在工作日工作時間段(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致電江門市教育局人事與師資管理科咨詢0750-3503920。咨詢答復僅對公告內容及政策給予解釋,不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崗位條件進行確認。
(六)監(jiān)督舉報電話:江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0750-3873783。
本公告最終解釋權歸江門市教育局。
江門市教育局
2024年6月17日
附件1:2024年江門市直教育系統(tǒng)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