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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事業(yè)發(fā)展和人才隊伍建設需要,按照國家和省有關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規(guī)定,揚州市新華中學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思想政治素質好,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三)符合《2024年10月?lián)P州市新華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崗位條件簡介表》(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附后)中各崗位所規(guī)定的具體資格條件。
(四)身心健康,能適應崗位要求,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8年10月25日至2006年10月30日期間出生)。普通高校碩士及以上學位2025年應屆畢業(yè)研究生、依法退出現(xiàn)役的退役軍人,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83年10月25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備《教師資格條例》規(guī)定的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六)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我省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七)符合招聘公告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應聘人員與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以及《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要求回避的崗位。
現(xiàn)役軍人,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5屆畢業(yè)生,不得報考。
2025年4月30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經公開招聘被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yè)單位聘用且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有規(guī)定(含協(xié)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現(xiàn)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不得報考。
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的人員,不得報考。
二、招聘單位、招考崗位條件
可直接登錄揚州教育網(http://jyj.yangzhou.gov.cn/)、揚州市新華中學網站(http://www.yzxhzx.com/),查詢《2024年10月?lián)P州市新華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崗位條件簡介表》,也可登錄揚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rss.yangzhou.gov.cn)查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與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及時間
應聘人員既可通過網上報名,也可現(xiàn)場報名。
(1)網上報名
應聘人員在揚州市新華中學網站(http://www.yzxhzx.com/)下載報名登記表,按崗位要求如實填寫本人信息后,將報名表電子檔及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電子版發(fā)送至郵箱:yzxhzxbgs@163.com。
報名時間:
2024年10月25日09∶00-10月30日16∶00;
資格初審時間:
2024年10月25日09∶00-10月31日16∶00。
應聘人員提交報名信息2日后,可通過郵箱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即為報名成功。
(2)現(xiàn)場報名
報名地點1:北京師范大學英東學術會堂,報名時間為2024年10月25日09∶00-12∶00。
報名現(xiàn)場聯(lián)系電話:13645273527、13813178750
報名地點2:漢庭酒店(北京師范大學積水潭店)(北京市海淀區(qū)學院南路4號),報名時間為2024年10月25日09∶00-16∶00。
報名現(xiàn)場聯(lián)系電話:13365110508
應聘人員現(xiàn)場報名應提交下列材料:①《2024年10月?lián)P州市新華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3);②本人有效身份證;③學歷(學位)證書,其中,普通高校2025年畢業(yè)生暫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供學生證、《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④報考條件中有其他具體要求的(如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獎學金、競賽成績、綜合表彰等),還須提供對應資質材料;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照片2張。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報名時現(xiàn)場進行資格初審,審核通過后報名方為有效。
2.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按公告要求和崗位要求,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年齡、學歷、專業(yè)等報名信息,所填信息須與本人所持有效證件、證書等保持一致。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應聘人員提供虛假報考信息及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考試資格乃至聘用資格等。
(2)報名前,請務必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報考指南、《崗位簡介表》等,弄清具體規(guī)定,遵循相關要求,準確選報崗位。
(3)應聘人員只能選擇《崗位簡介表》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
(4)開考比例為3︰1。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按規(guī)定的辦法、程序,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此后仍無法開考的,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有關情況及時在網站公布。
3.資格審查
應聘人員年齡、學歷、專業(yè)等報考資格審查工作,由揚州市教育局和揚州市新華中學負責。報名期間,市教育局和揚州市新華中學公布咨詢電話,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安排專人值班,回答應聘人員關于年齡、學歷、專業(yè)等報考資格的咨詢,確保報考咨詢電話暢通。資格審查期間,揚州市新華中學根據招聘公告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要求和崗位所需條件,依據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拒絕報名;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說明理由;對填報材料不全或需應聘人員補充說明的事項,注明缺失或需說明的內容,并退回應聘人員補充。如應聘人員對本人資格初審未予通過有異議的,可及時向揚州市教育局、揚州市新華中學進行陳述、申辯,最遲不超過11月1日12:00。
對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的人員,揚州市新華中學將通知后續(xù)面試等相關事宜,請保持報名時所填聯(lián)系方式的暢通,聯(lián)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復審不合格的,取消考試資格。如應聘人員對本人資格復審未予通過有異議的,可及時向揚州市新華中學、揚州市教育局進行陳述、申辯。
(二)面試
面試主要考察學科專業(yè)知識儲備、教育教學水平、心理素質、語言表達、協(xié)調應變能力、儀表舉止等綜合素質。
面試采用百分制計分,設7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對于各招聘崗位,資格審查通過人數超過該崗位招聘計劃20倍的,將增加筆試環(huán)節(jié),主要考察學科(專業(yè))知識,采用百分制計分,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對筆試合格分數線及以上人員,按各招聘崗位計劃數3倍的比例(不足該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為準),以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含同分并列者)。
考生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及有關要求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身份證必須與報名時所使用的身份證姓名、公民身份號碼相一致,否則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三)體檢
符合上述“(二)面試”有關最低合格標準的人員,其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若增加筆試環(huán)節(jié),則按照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合成總成績。
根據入圍考生考試總成績,按用人單位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其中同一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筆試成績仍相同或僅采用面試方式考核的,則另行增加筆試,并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對依法退出現(xiàn)役的退役軍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的城鄉(xiāng)社區(qū)工作者等,在同等條件下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體檢工作按有關規(guī)定實施,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規(guī)定執(zhí)行。
(四)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的考察工作由揚州市新華中學參照公務員招錄有關考察(政審)規(guī)定組織實施。
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現(xiàn)計劃缺額時,均按該崗位入圍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名單由揚州市教育局、揚州市新華中學按規(guī)定在有關網站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和考生監(jiān)督。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單位或者本部門的資格。
(六)聘用
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按規(guī)定權限、程序備案后,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擬聘人員如與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聘用協(xié)議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勞動等關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關規(guī)定自行負責處理。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招聘結果備案后放棄聘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因資格審查或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應資格時,揚州市教育局和揚州市新華中學及時告知考生取消資格決定的內容及依據等。
聘用工作按照事業(yè)單位崗位聘用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員實行6個月試用期制度(初次就業(yè)的工作人員與事業(yè)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的,按規(guī)定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待遇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guī)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五、紀律監(jiān)督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格執(zhí)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有關政策和工作紀律。做到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的監(jiān)督,增強招聘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舉報電話:0514-80978061。邀請紀委監(jiān)委等部門對招聘工作全過程進行檢查、監(jiān)督。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jiān)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立監(jiān)督舉報電話:揚州市紀委監(jiān)委第十一派駐紀檢監(jiān)察組0514-87370665,揚州市教育局0514-87364115,揚州市新華中學0514-87861304。
六、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項,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七、本公告由揚州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14-878613090514-87318699
附件1:2024年10月?lián)P州市新華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崗位條件簡介表.xls
附件2:2024年10月?lián)P州市新華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報考指南.docx
附件3:2024年10月?lián)P州市新華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doc
揚州市教育局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