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人員:
2013年戚墅堰區(qū)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已結束,現決定組織擬錄用人員體檢,并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體檢地點
常州市第七人民醫(yī)院體檢中心。
二、體檢時間
2013年8月8日(周四)上午8:00開始。
三、體檢對象
1.戚墅堰區(qū)2013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擬進入體檢人員。
2.2013年參加教師資格認定并體檢合格者可免檢。
四、體檢項目
1.臨床:內科、外科、眼科、五官科、測血壓;
2.心電圖;
3.肝功能;
4.血糖;
5.腎功能;
6.B超;
7.X光胸透
五、體檢要求
(一)準備工作:帶好《中小學教師體檢表》(附件1),A4紙雙面打印,在體檢表上填寫姓名、性別、年齡、婚否、民族、籍貫、現住所、聯(lián)系電話、既往病史,一定要粘貼好照片,在體檢報到處繳費后領取體檢單(含B超單、心電圖單、化驗單)。
(二)體檢人員聽從醫(yī)院體檢中心工作人員的引導和安排。
(三)可靈活機動完成體檢項目,先在人少的體檢項目處體檢,直至做完所有體檢項目。
(四)體檢結束后應把體檢表留在七院體檢中心交表處。
六、注意事項
(一)體檢表未按要求填寫和粘貼照片者不得體檢。如已懷孕,請在領體檢單時說明,并在“既往病史”欄內填寫已懷孕周數。
(二)須自覺遵守紀律,維護秩序,不隨地扔垃圾,不高聲喧嘩,不損壞公物。
(三)體檢隔天晚上10點以后禁食,體檢當天早上抽血、B超兩項做完后才能進食。
七、相關政策
(一)體檢項目、辦法、程序和標準嚴格按江蘇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蘇教師〔2002〕59號)、《省教育廳關于申請教師資格認定人員體檢取消乙肝項目檢測的通知》(蘇教人〔2010〕14號)和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轉發(fā)<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進行。
(二)體檢后如對體檢結論有異議,提出復查要求,經主檢醫(yī)師同意,報戚墅堰區(qū)教育文體局批準后,可予復查。復查應使用原體檢表,原則上只限于單科檢查,最多復檢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查后的結論為準。
(三)戚墅堰區(qū)教育文體局對體檢表進行審查,如發(fā)現有作弊行為,取消錄用資格;如有缺漏項目及結論不確切、不清楚的情況,應通知體檢人員和指定醫(yī)院及時補查。故意不參加體檢造成項目缺漏,該項目視同不合格處理。
(四)未參加戚墅堰區(qū)教育文體局組織的體檢,其擅自體檢的結論一律不予認可。
(五)體檢表“既往病史”一欄,應如實填寫。
(七)體檢表由戚墅堰區(qū)教育文體局歸檔保存,不退還本人。
戚墅堰區(qū)教育文體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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